在“應交稅費”科目下,涉及增值稅二級科目設置增加為十個。增設“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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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交增值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減”、“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
“應交增值稅”下轄10個三級明細科目的處理,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辦法發生的當期計提、扣減、結轉業務都在“應交增值稅”科目下按10個三級明細科目詳細核算,會計科目核算的稅款信息更清晰明瞭。
二、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1、月份終了,將當月應交未交增值稅額,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貸方餘額的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月份終了,將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多繳待抵掉)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3、月份終了,將當月預繳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4、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交欠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三、預交增值稅
“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築服務、採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納稅人以預繳稅款抵減應納稅額,應以完稅憑證作為合法有效憑證。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份終了,將當月預繳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注意:房地產企業等企業,“預交稅款”的期末餘額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不能結轉入“未交增值稅”。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
“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
例如,公司購入不動產或購進物資用於在建工程,取得發票並經稅務認證,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 (發票註明的不含稅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發票註明稅款的60%入賬)
——待抵扣進項稅額 (按發票註明稅款的40%入賬)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購入物資改變用途,用於在建工程(自建)情況。通常這種物資材料分批購入,取得發票並經稅務認證,會計處理為:
借:在途材料/材料採購等 (發票註明的不含稅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全額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在轉變用途的當期,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按原發票註明稅款的40%入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按原發票註明稅款的40%入賬)
從改變用途的當月算起,第13個月時,從“待抵扣進項稅額”轉入 “進項稅額”,進入當期實際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案例:大海公司1月5日以銀行存款支付購進鋼材10萬元,進項稅金1.7萬元,用於生產,2月4日將這批鋼材用於蓋廠房,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析:1月5日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 1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
貸:銀行存款 11.7
當年2月4日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0.68
貸:原材料 1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0.68
次年二月份抵扣剩餘的4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6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0.68
(36號文規定: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部分,應於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並於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
七、增值稅留抵稅額
八、簡易計稅
九、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十、代扣代交增值稅
財務處理
案例 : 大海公司2018年2月12日購進了一批材料,取得專票,註明的銷售額為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元,款項未付。
借:原材料 10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0
貸:應付賬款 117000
三、財務報表相關項目列示
“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等明細科目期末借方餘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資產” 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列示;“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科目期末貸方餘額應根據情況,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 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列示;“應交稅費”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稅”、“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科目期末貸方餘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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