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舉人、貢士、進士、狀元、榜眼、探花,區別是什麼?

由高及地排名依次是 狀元>榜眼>探花>進士>貢士>舉人>秀才 。

中國科舉制度,大致可以分為6級。依次是縣試、府試、院試、鄉試 、會試、殿試。凡是習舉業的讀書人,不管年齡大小,未考取秀才資格之前,都稱為童生,只有通過了縣試、府試兩場考核的學子才能被稱作童生,成為童生方有資格參加院試,只有成績佼佼者才能成為秀才。

秀才:取得秀才的入學考試我們稱之為童試,童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階段。院試錄取者即可進入所在地、府、州、縣學為生員,俗稱“秀才”。成為了秀才並不等於就獲得了鄉試的資格,根據明朝史書記載,秀才在參加鄉試之前先要通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考,成績優良的才能選送參加鄉試。

舉人:鄉試中舉的人,稱之為舉人。鄉試是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試本地人,一般在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明清時代,正常情況下,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鄉試考中了以後就稱為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舉人實際上是候補官員,有資格做官了。

貢士:會試錄取的人我們稱之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在明清兩代會試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時間在鄉試次年,即醜、辰、未、戌年春季,故又稱春闈。因由禮部主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又稱禮闈,考三場,每場三日,考試通過者成為貢士。

進士: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是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殿試在會試後當年舉行,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中一甲三人,殿試後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他進士,按殿試、朝考名次,分別授以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職。

狀元、榜眼、探花則指的殿試中名列前三甲的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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