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集团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八不准”


中建集团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八不准”

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现就近期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八不准”要求,请遵照执行。


中建集团加强疫情防控

和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八不准”


1施工手续不全不准施工

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或未按地方政府有关要求办理复工备案手续的,不准施工。


2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总监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不准施工。


3培训教育不到位不准施工

针对返岗复工的人员,未针对当前复杂的形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未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培训时长不足4小时的,不准施工。


4隐患排查不彻底不准施工

未认真排查临时改建的隔离观察场所、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机械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未建档立帐,未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隐患逐项整改到位的,不准施工。


5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不准施工

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未组织专家论证,未对危大方案进行交底,未按规定进行旁站监督的,不准施工。


6消防管控不到位不准施工

防疫酒精、消毒液未安全存放,现场物资乱堆乱放,生活区电线私拉乱接,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火灾隐患突出的,不准施工。


7应急措施不到位不准施工

未编制应急预案、未储备救援物资、未开展演练、未与附近救援力量和医院建立联系的,不准施工。


8项目直接上级机构 未检查验收不准施工

项目直接上级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项目实行全覆盖检查验收;股份公司中标实施项目由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未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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