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傳下來的“離奇”港式譯名,只有看懂了才會感嘆漢語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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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是個奇妙活。一個翻譯,如果出現任何差池都可能造成誤會,帶來不理想的結果。


例如,當初可口可樂進入中國市場時,一些本地零售商就為其起了一個有毒的名字——“蝌蝌啃蠟”或是“口啃蚪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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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廣大民眾要鼓起多大的勇氣,才敢喝下這種冒著氣泡的棕色液體。更何況,這古怪的名字光聽著都有種要中毒的感覺,試問這銷量怎麼可能上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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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後來官方通過350英鎊的獎金懸賞廣徵譯名,才獲得“可口可樂”這一絕世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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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翻譯的奇妙之處也就在於此,它並非只是兩種語言之間的直接轉換。另外,在特定的社會歷史環境中,譯者的翻譯意識和表達會受到環境的影響和制約。


在我國,大陸、香港、臺灣三個地區文化同種同源,一脈相承。但由於歷史原因,兩岸三地在語言表達和習慣又存在明顯差異。這就導致了一些翻譯上的不同,出現“一國三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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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贖》臺譯名為《刺激1995》


無論是外國人名、電影名稱還是其他別的專有名詞的翻譯差異,都會讓人進入雞同鴨講的窘境。有時候,這些差異還會引起網友的瘋狂吐槽。


我們先來猜個謎——【sydney rock sugar】,打一種食物名詞。很多人第一感覺會認為,這是悉尼的一種當地食物。但事實上,它想表達的是一種中國的傳統名點——冰糖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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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sydney rock sugar本身就是個典型的“神翻譯”,類似於將冬瓜茶譯為“winter melon tea”,存在錯譯但至少能讓人看懂說的是什麼。


不過,sydney rock sugar這一錯譯,就只有香港和臺灣人看得懂,對大陸人並不友好。


因為雪梨,其實是早期廣東移民對悉尼約定俗稱的稱呼。後來不說粵語的臺灣,也照樣用了雪梨這一譯名,如雪梨大學、雪梨機場、雪梨歌劇院等。只是受內地的影響,近年來港澳地區才與大陸譯法趨同,逐漸改用了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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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歌劇院


一個詞的翻譯,經常與歷史、文化等的發展糾纏在一起,可謂錯綜複雜。但這其中,也有一些規律可循。其實對於地名和人名的翻譯,一般都會採用音譯法,也就是根據外來詞的發音,用讀音適合的漢字組成漢詞。


中國幅員遼闊,儘管書寫得到統一,但方言卻依然盛行。於是,一些外來詞的最早期翻譯就經常被方言帶歪。


例如最早將Holmes譯成“福爾摩斯”的,便是一位“胡”建人。而其更早翻譯版是在1896年,那時Holmes還曾被吳語譯者譯為“呵爾唔斯”,其中Watson則被稱為“滑震”,讓人覺得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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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務報》刊發的“記傴者復仇事”,我們現在通常翻譯為“駝揹人”


而說起方言,最受歡迎的莫過於粵語了。


所以,在粵語使用習慣更強勢的香港地區,一些人名地名的翻譯就會受到粵語發音的嚴重影響。而這些譯名,也往往讓內地人覺得古怪和難以理解。


除了sydney變成了一種水果以外,拿破崙敗北之地“滑鐵盧”Waterloo Road,則被港譯為“窩打老”。美國“好萊塢” Hollywood大在香港的譯名則為荷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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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窩打老道和荷李活道


另外,港譯人名也同樣讓內地人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例如,帥氣的球星內馬爾(Neymar)、貝克漢姆(Beckham)和梅西(Messi),分別就被譯成了怪怪的“尼瑪”“碧鹹”

“美斯”


當然,最讓人崩潰的還是那幾個“拿度”,拿度——納達爾(Nadal)、朗拿度——羅納爾多(Ronaldo),朗拿甸奴——羅納爾迪尼奧(Ronaldinho),C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

為了區分更好地區分兩個朗拿度,Cristiano Ronaldo則更多被簡稱為C朗,也即我們長的C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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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瑪,美斯,C朗拿度


如果你是一個初到香港球迷,看著這些陌生的名字可能就要懷疑自己看的是另一個世界的足球。


而這兩地譯名差別也鬧出了不少笑話。


例如,譚詠麟曾發過一條微博:“尼瑪上半場光芒四射,完場後更有大將之風主動和敗方球員握手!”。結果這條微博一出,內地網友一頭問好,尼瑪不是粗話和網絡用語嗎,譚校長怎麼能罵內馬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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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內地人覺得這些譯名怪,主要還是因為不清楚粵語發音。如果你用粵語將上面這些譯名讀出來,就會發現其中的妙處了。例如梅西那有點女性化的港譯名“美斯”,其粵語讀音就與普通話梅西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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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而言,港譯都會比中譯更加簡潔些。


粵語含有完整的九聲六調,較完美地保留了古漢語特徵。而源於北京官話的普通話,則只有四個聲調。而在韻尾發達的粵語中,收尾的輔音就有-p、 –t 、–k、 –m、 –n 、–ng共6個。但普通話的韻尾則只有-n和–ng兩個,比粵語少了整整4個。


因此在普通話翻譯的過程中,就經常需要多出一到兩個字,用來翻譯外語輔音。於是,在習慣一個音節一個音去翻譯的內地翻譯中,外語中的一些清輔音會加重濁化。特別是在翻譯發音音節超多的俄國名字,普通話也顯得格外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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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粵語翻譯中,韻尾發達的優勢就顯現出來了。就拿Beckham的翻譯來看,普通話譯為“貝克漢姆”明顯加重ck和m。而“碧鹹”二字的粵語讀音,就已經是“bik haam”了,既簡潔又符合發音。


所以說,當你用普通話念貝克漢姆時,貝克漢姆本人大概率不會知道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但如果你用粵語讀“碧鹹”二字時,他可能就聽懂了。


此外,香港用的是繁體字,鹹字並不是那個帶點汙的鹹,而是解作“全、都”的意思,例如中國的咸豐年號就有普遍豐衣足食之意,再如粵語中“鹹家鏟”則是詛咒他人全家的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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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給碧鹹的中文對聯


和碧鹹一樣妙的翻譯還有其他,例如倫敦的Gatwick Airport普通話會譯為蓋特威克機場,但粵語翻譯則“吉域機場”,其粵語發音與英語發音就幾乎是一樣的。再如粵語中直接吸收的一些外來詞,如lift(升降機)就寫作粵語字“𨋢”,讀音為“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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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與粵語發音不同只是其中一點。而事實上,在翻譯規則上內地和香港也有些許不同。


建國以後,大陸就開始對人名地名的翻譯進行規範了。除了以前留下的一些約定成俗的譯名,內地開始使用統一的漢字進行更加標準化的翻譯,走向規範化。當時具體到人名的翻譯,則由新華社譯名室制定,遵從較為嚴格的一個音節一個音的音譯法,慎用意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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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0年代前,新華社譯名室陸續出版了英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法文、德文等姓名譯名手冊,1993年出版了近4000頁的《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


但港臺翻譯,就比較狂放自由了,官方未特意規範或指引譯者。而翻譯者一向以約定俗成的譯法翻譯,也更容易出現一人或一物多名的情況。


此外,對於那些音譯出來特別長的人名,他們也不會過於拘泥於一個音節一個音的音譯法,而是適當地簡化。


例如,1953就任美國總統的Dwight Eisenhower,內地的翻譯是“艾森豪威爾”,臺灣則譯為“艾森豪”,香港則兩可之間。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這一超長名字則被簡化為“斯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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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是蘇俄時期著名的戲劇理論家,著作《演員的自我修養》


此外,在內地人名的譯法會更注重“中外之外”“名從主人”。也就是說,這種譯名一出來,我們基本就能猜到名字所屬之人為外國人,甚至具體到哪國人。


但在港臺地區,情況也有所不同。除了翻譯得比較狂放以外,其另外的一個特點的就是傾向於用中國的姓和名來翻譯洋名。而這些漢化譯名,就具有非常強的迷惑性。


我們在看港譯名“戴卓爾”或臺譯名“佘契爾”,就根本沒法聯想到英國前首相鐵娘子撒切爾夫人;而“夏萍”這麼個富有瓊瑤氣息的人名,其實指的卻是港譯的奧黛麗·赫本。


流傳下來的“離奇”港式譯名,只有看懂了才會感嘆漢語的神奇


特別是在香港的英國官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級別以上),就每人都有一箇中式譯名。


如果你不認識侯俊偉、盧綺婷、司徒拔、文翠珊、彭定康、麥理浩、衛奕信等人物,必然會以為這些全都是中國人。


不過,香港政客們如此優雅的中文名,也並非香港人所譯。香港仍是英國殖民地時,這些漢化譯名多數是由港英政府“中文公事管理局”(1996年改組為法定語文事務署)與英國駐港商務專員公署等官方機構共同制定。而英國人給自己取中國名,也便於讓中國人記憶,增加親切感和權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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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迴歸前歷任總督名單


另外,漢化譯名的做法也並非港臺首創,這反而是從“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內地翻譯界沿襲下來的。當時很多的外國人,就都有一箇中式的譯名。而其中一些漢化譯名也按約定俗稱,不宜修改的原因留了下來,如白求恩、羅斯福、高爾基、蕭伯納等。


但如果不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這些漢化譯名帶來的誤會也是最麻煩的。除了難以分辨所指何人以外,這種譯名還讓人難以推測原本發音。而魯迅本人還曾多次批評這種將漢字文化圈外的人名譯為漢人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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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現在這種完全漢化的譯名已經基本半邊身體入土了,兩岸三地翻譯的天平也都傾向於音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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