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男方要求共同出資買房子,女方該怎麼辦?

冷丁or麻黃


首先我來解釋一下什麼叫“二婚”。二婚就是離過婚,或者失去配偶的人再一次跟其他人結婚。


原配妻子跟二婚妻子對於男人來講可能只是先後順序的問題,第一位妻子能夠選擇跟自己踏踏實實過日子,但是第二任妻子總是索取很多自己根本無法達到的事物。有些男人就是分不清這個現實。

  • 或許我們可以換一個說話,原配妻子是一杯白開水,而二婚妻子是一杯飲料,當你口渴的時候肯定對飲料念念不忘。但是你可曾想過,飲料傷身,最好的還是多喝白開水。

對於很多女人來說,離婚後並不一定會選擇過單身生活。因為人生漫漫,渴望組成一個家庭依然是不錯的選擇。

但是很多女人在走入二婚的時候,並不一定是完全療愈了再走入新的婚姻。很大一部分女人因為害怕孤獨與寂寞,就匆匆和另一個陌生人走入另一段婚姻。

而走入這段婚姻中,由於過去的陰影與傷害依然隱隱作痛,讓他們在面對下一段婚姻,也充滿了不幸福感,而如何擺脫前一段婚姻的影響,握住自己的幸福,二婚女人只要擺脫報復、比較、戒備心態,就會與幸福越來越近。


  •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青陽希言自然


這種情況女方需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來決定,確實有那個實力,共同買房個人感覺也挺好;沒那個實力,就向男方說清楚,男方能接受就在一起,不能接受也沒必要勉強。

主要二婚的都是過來人,沒初婚那麼青澀,考慮現實問題會比較多一些,說的直白些,二婚有時就是在一起搭夥過日子,雙方都沒孩子的情況下相對好很多,如果都有了自己的孩子,可能今後遇到的麻煩事不少。

再者說,二婚的人都是受過感情傷害的人,離婚時可能在財產分割上吃過一次虧,特別是男人,那麼再婚時心理上就會有所防備。

如今房子成為生活中的大件資產,無論作為男方還是女方,一樣都會慎重看待。男方提出這樣的要求,雖然會讓女方感到不愉快,但是換一個角度考慮問題,房子買了怎麼說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不吃虧。

當然了,如果女方想找一個有房子的男方也可以,換個對象就是了。不過即便男方有房子,如果人家是全款買的,那婚前財產也與女方沒有關係。在一起過的時候住著可以,一旦過不下去了,還是兩手空空走人。

所以說,婚姻還是要以感情為基礎,一旦摻雜了太多的利益,感情也就複雜了許多(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抽時間來看看


如果男方家沒有錢,你們也沒有婚房,他還要求共同出資買房,這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不管多愛他,就得離開他!因為這不是錢的事!是責任問題,現在就不知道擔當,以後更別說了,二婚更容易有矛盾!如果沒本事的男的,就別娶媳婦了!二婚你也不必要委屈自己!這是我看了許多二婚得出的結論!望能夠幫助你解惑!


觀雲臨Alice


不出錢。因為二婚涉及很多方面的事情。諸如: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呀(這個出錢多少決定誰的產權佔比率大小)?彼此是否有孩子呀?是男孩女孩呀?既然男方提出各自出資,就要考慮每人每月工資多少的問題,去掉每月幾本開銷,每人每月存多少錢?歸誰管理?包括孩子們的教育問題等等,唉,太多太複雜。還是考慮周全一些,免得婚後吵嚷對簿公堂。二婚啊~很難說~


且行且珍惜lsj


二婚為什麼脆弱,一半原因是因為財產。


大家都帶著試探的意圖,經濟方面算的比較清楚,註定了婚姻的根基就不紮實。


我認為首先要理清楚第二次走進婚姻的目的是什麼,是想找人一起共度餘生,還是搭伴湊合過日子。還要看雙方的目的是否一致,如果一方想認真過後半輩子,那就不能找想要飯票或保姆。


如果男方基於與你長久過日子的想法,共同出資買房也挺好。雙方有了共同的財產,在生活裡也多一分聯接,婚姻就是千絲萬縷的聯接下扯不斷理還亂的生活嘛。


伊卡白白


共同出資買房子,房產證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公平合理,不是嗎?


鹹魚1102


可以啊,房產名字寫二個人的


廣東人Yuki妹妹


沒房不結婚,否則如果離婚,肯定扯皮!


小黃鴨1986


如果要出資買房 那這房本必須要有你的名字 而且要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長歌餘夢


如果你真愛對方,你就應該共同出資買房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