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徵地拆遷,我們應該做到哪幾點?

徵地拆遷的事兒,或者我們一生中就遇到這一回,很多被拆遷人都興高采烈的搬遷了,但也有一部分被拆遷人,卻遇到了一些令人出乎意料的事情,同樣也因這些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生活。比如拆遷補償不合理、評估結果太低、強迫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斷水、斷電、斷路、非法拘禁,甚至是遭到強拆等情況。


面對徵地拆遷,我們應該做到哪幾點?


在面對這些情況的時候,咱老百姓往往都是手足無措,驚慌害怕,恐懼佔滿了內心,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欲與拆遷方抗衡到底。在這個時候,大多數人想到的是上訪,但往往幾年也得不到解決,最後卻錯過了維權期限,落得個人財兩空的局面。可殊不知,聰明的人往往是能夠把握住解決糾紛的時機的,從而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

那麼,如何能夠把握往拆遷維權的最佳時機呢,如何能夠又快又有效的解決問題的?下面我們就根據辦案經驗為大家簡單的講解一下!

1、對自己的財產價值首先做到心中有數

在拆遷時,最為重要的就是拆遷部門能夠給予我們多少補償,那麼被拆遷人首先應該瞭解自己的財產有多少?價值大概是多少?因為在拆遷中,律師掌握的是拆遷的相關法律規定,地方性法規等規定,但對於當事人的財產價值往往並不是專業人士,比如,有的被拆遷人種 植的苗木、養殖的動物等等。有些苗木的品種在市場上非常昂貴的,有些苗木的價值與生長的年限有關。養殖的動物市場價格大概是多少錢一隻(頭),這些做為非專業領域的律師往往無法去衡量,這就需要被拆遷人自己做到心中有數。


面對徵地拆遷,我們應該做到哪幾點?


如果是房屋拆遷,則要區分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被徵收土地的,徵收方要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是按照周邊同類房屋同類地段的市場價格進行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其補償包括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以及給予補助和獎勵。對於補償原則,根據《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在的相關規定,要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於原有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障。

所以,被拆遷人在遇到徵收時,對自己的財產的大概價值應該有所瞭解,這樣當拆遷部門與你協商補償時,你也好知道對方給的補償是否合理,差距大概有多大,做到心中有數。如果差距過大,可及時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通過提起相應的法律救濟途徑爭取得到合理合法的補償,而不至於因自己瞭解的不足而導致財產損失。同時也可以衡量是否有必要請律師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竟請律師也是一筆不少的費用。

2、獲取必要的政府信息

在拆遷時 ,一些地方的拆遷部門對於本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沒有做到及時公開甚至不公開,當被拆遷人向拆遷方要求公開時,對方也總是遮遮掩掩,相互推諉。導致在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後發現,同樣條件的鄰居家的補償比自己家的多,又或者當自己簽了協議領了錢,房屋也被拆了以後才發現自己家這個地方根本就沒有徵地批文,但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啞巴吃黃蓮了。這樣的情況,也是很多被徵收人面臨的維權困境。


面對徵地拆遷,我們應該做到哪幾點?


因此,當面對徵地拆遷時,被徵收人首先要清楚這塊地是否獲取了徵地批文,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但是不是特別建議被拆遷人自己去獲取,儘量還是請專業律師去幫助獲取。

為什麼呢?因為筆者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多次發現,被拆遷人通過諮詢律師或者到網絡上查到一些獲取政府信息的方法,並且按照這個方法也獲取的政府信息,但是對於裡面的各種法律文件看不明白,不清楚哪些文件是可以起訴的,哪些文件是不能起訴的,大多數被拆遷人拿到這些文件以後就將其擱置在一邊不再理了。

殊不知這裡面有很多文件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是有法律期限的,短則60天,長則6個月。而被拆遷人往往因為不懂而錯過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期限,為自己將來行使法律救濟途徑設置了障礙。而同一個內容的政府信息一般只能申請一次,即使可以再次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部門也會有曾經對你公開的記錄,包括上一次申請的內容及公開的時間等等。

3、及時使用法律救濟途徑。

在徵地拆遷中,被拆遷人經常會存在一個誤區,就是認為如果補償不合理我就不搬遷,當釘子戶等,也錯誤的認為如果不搬遷對方也不敢強拆。可是當自己的房屋真的面臨要被強拆的時候卻發現當時的想法過於簡單了。所以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拆遷不合理的時候,如果想要維權就不要簽訂補償協議,及時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4、不要隨便籤署法律文件

在拆遷中,律師經常遇到諮詢的被拆遷人已經簽訂了補償協議,這種情況律師事務所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接受委託的。因為一旦簽訂補償協議,則意味著你已經同意補償標準以及最終確定的補償數額。雖然很多被拆遷人說這不是自願的,是被逼的,但實際操作當中,想要證明簽訂補償協議非本人自願是非常困難的,除非有充足的證據能夠證明當時是在被逼迫的情況下籤訂的。


面對徵地拆遷,我們應該做到哪幾點?


所以不同意補償數額儘量不要簽訂補償協議。雖然針對補償協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前提是證據要充分,否則可能面臨敗訴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9號)第十一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5、理性維權一定要及時,提高補償見好就收

在遇到拆遷時,被拆遷人一定要保持冷靜,切忌採取過激的行為。同時一定要儘早的委託律師,以免錯失最佳的時機。筆者接到的諮詢電話中,很多是房屋幾年前就已經強拆,建設項目有的也已經建設完畢,土地早在十幾年前就已經被徵被佔,基本上律師在聽到這些描述之後,心裡上基本上就已經下了論斷,幾本上就是“不治之症”了。

在詢問為什麼才想起來諮詢律師呢,對方回答基本上都是我一直在信訪了,但殊不知,信訪不能導致起訴期限的中止、中斷和延長。在行政訴訟中,起訴期限不同於訴訟時效。一旦起訴期限過了,法院基本上都是裁定駁回起訴,所以,法律救濟一定要及時。

其次,在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以後,基本上都會有多次協商談判的機會,一旦拆遷方給到了合理的補償一定要見好就收,切不可貪,及時的與律師溝通,讓律師幫助你判斷給予的補償是否合理,只有這樣才能儘快的有效果的解決拆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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