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甩锅”疫情?律师表示:没那么简单!

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

对房地产企业是打击巨大。

一方面是售楼部关闭了许久才恢复开放,

小楼与业内人士聊天时,

他们均表示“今年一季度的销售业绩恐怕要黄了”

另一方面,

地产工程人的日子也不好过,

工地延期开工,

工期受到了影响,

交付也受到了压力。


延期交房“甩锅”疫情?律师表示:没那么简单!

2月,

多地政府出台政策,

明确指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2月13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筑工地在满足《郑州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郑建文〔2020〕20号)中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向属地政府提出申请,可进行复工复产。文件中指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工程项目应加强疫情防控依法治理建设,要将其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适用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将“新冠肺炎”疫情明确设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法》中所列明的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甩锅”疫情?律师表示:没那么简单!


“不可抗力”就预示着“存在延期交付的可能”,

许多已购房的业主表示“苦不堪言”,

本来已经满怀期待的等待收房,

可谁想原有的一切计划都被打乱,

比如入学、装修、搬家、房租等,

毕竟月供要还,

房租要付,

多等一天就多一天的花销。

周边不少朋友都咨询小楼,

“虽说疫情算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但是有没有违约赔偿?”

“延期多久是在合理范围内呢?”

“是郑州所有楼盘都可能延期交付吗?”

“如果我的房子因为疫情延期交房了,怎么办?”


今天,

针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小楼做个全面解答。


01

“不可抗力”

意味着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影响,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举,

就是明确指出了不能如期交付的项目可以顺延交付,

并且属于合理行为。


而由于疫情带来的不可抗力,

也就是说郑州开发商在顺延期内,

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究竟合理的顺延期是多久?

如果开发商以“疫情”为借口,

无限期的推迟交房怎么办?


先让我们来看看

郑州部分楼盘已经给业主发出的顺延交付通知书:


延期交房“甩锅”疫情?律师表示:没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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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发现了

这部分延迟交房的楼盘,

发出的通知都是委婉含蓄的表达,

都没有明确的表明具体的时间。


针对这个问题,

小楼采访了一位资深的地产工程人,

他表示,

“其实客观来说,

从大年三十(1月24日)到2月8日本身就是工地上的慢施工阶段,

即使是没有疫情,

这段时间也不能算在正常施工阶段。

而真正可以算作被疫情耽误的时间,

应该从2月9日计起,

一直到到3月份工地正式开工以后,

总共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

而开发商现在之所有没有明确交付时间,

都是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

所以暂时不方便贸然确定交付时间,

以免后期又起争议,

最终的免责期,

可能还要等到疫情彻底控制住之后,

才好界定。 ”


小楼又随机采访了几位购房者,

大家均表示“理解开发商的难处,

只要是在合理的延迟期限内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


02

大概率

延期交付的小区

除了这些已经发出了延期交付通知的楼盘,

郑州还有不少楼盘也受到了疫情的影响,

有大概率可能延期交付:


(2020年上半年交付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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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交付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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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开发商最终释放为准)


据上表统计,

2020年,

郑州有近90个小区面临交付。

同时有专家推测,

国内疫情可能于5月份接近尾声。

可以推断,

原计划今年上半年交房的小区大概率要推迟交付时间,

而下半年交付的小区应该影响不大。


不过,

交付时间都是预计的,

往年也会存在一些小区提前交付的情况,

所以今年也可能有些开发商抓紧工期,

顺利完成交付任务。


03

律师支招

你需要注意这些


多数网友表示理解开发商的同时,

也有不少网友提出了担忧:

面对疫情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

开发商会不会再次把过渡延期的锅甩给疫情呢?

是不是只要打着“疫情”的幌子,

开发商做什么都可以免责呢?


小楼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

他给出了这样的回应:

根据合同法,

开发商如果存在三种行为的话,

一律不可免责。


1、开发商顺延免责的时间超过“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不免责

法律上不可抗力时间应当以疫情对合同行驶的实际影响来决定。具体可以参考政府启动和接触公共卫生紧急响应的时间。

所以大家要留意顺延交房期限是否合理,留意实质性影响工期的时间。如果工地停工1个月,开发商却延迟交房好几个月,肯定不合理。记住,是顺延,顺延!


2、开发商不能提供疫情影响的证明、未能及时通知购房者,不免责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如果延期交房不可避免,开发商可以先及时向购房者发布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的书面通知,并收集延期复工、要求企业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一定要提前通知业主。如果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同样要承担过错责任。


3、疫情爆发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约定的交房时间在疫情爆发之前。开发商若以此为理由,延长交房时间,不免责。


也就是说,

“不可抗力”并不是遮掩一切的“灵丹妙药”,

开发商想要合法免责,

也不是那么容易。


另外,

律师建议大家,

若购买的楼盘存在延期交付的可能性,

一定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开发商需要提前通知;

2、注意官方发布的通知延期文件;

3、注意交房延迟期限(也就是官方界定的免责期,可能还要等到疫情彻底控制住之后,才会发布);

4、注意交房后房屋建筑质量,切勿让“无良”开发商打着“疫情赶工”的幌子,降低工程质量。



最后,

希望今年收房的业主都可以顺利收房,

早日住进自己理想中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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