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出自哪里,自毙是自我击毙吗

“多行不义,必自毙”出自《左传》名篇《郑伯克段于鄢》,“郑伯”为郑庄公,“段”指共叔段,是庄公胞弟。父亲死后,庄公继位,叔段割据一方,筑墙积粮,图谋大业。大臣祭仲向庄公进谏,劝他尽早处置叔段,庄公却有心养虎,用“欲其亡,令其狂”之策,引而不发,回答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子故待之。”言下之意是处置叔段,时候未到,等他作恶,一错再错,自然倒台;后事果如所料。

“毙”,原先写作“獘”,《说文解字》释为“顿扑”即“向前跌倒”。“敝”为声符,记录读音;“犬”为形符,取“狗趴下”之意,表“人跌倒”之义。“跌倒”后来引申为“死亡”,形随义变,“獘”改“犬”为“死”写成“斃”;后来又用“比”替换“敝”变为“毙”。

“多行不义必自毙”出自哪里,自毙是自我击毙吗

从下文特别是“不义不昵,厚将崩”句看,“必自毙”之“毙”,以解作“倒下”或“倒台”为宜。祭仲进谏后,在庄公纵容之下,叔段的势力膨胀,地盘扩张,郑国民意动摇,子封进言于庄公,建议立即行动,不给叔段赢取民心的机会,庄公却说:“不义不昵,厚将崩。”认为叔段行不义之事,人民不会亲附他,土地占多了反而要崩溃。“厚将崩”之“崩”,与“必自毙”之“毙”,前后照应,“崩”是山的“崩倒”,“毙”是人的“跌倒”,都可比喻“倒台”、“垮台”。

“多行不义必自毙”出自哪里,自毙是自我击毙吗

《左传》之中,还有一个“毙”,亦非“死亡”,而是“倒下”:“(定公八年)颜高夺人弱弓,籍丘子鉏击之,与一人俱毙,偃且射子鉏,中颊殪”,两军交锋,颜高夺取弱弓,却遭到子鉏攻击,与另一人一同“跌倒”,偃卧于地射向子鉏,射中脸颊杀掉了他。此句之中,先“毙”后“偃”再“殪”,“毙”是“倒”,“偃”是“卧”,“殪”才是“死”。

附带而言,“自毙”、“自信”,“自尊”、“自爱”,及“自強”、“自立”等,以今时语法观之,为倒置结构,应作“毙自”、“信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解,“多行不义,必自毙”可译为“做多了不道义的事,必然使自己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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