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減稅費、增信貸……廈門再“出招”支持企業恢復發展

人民網廈門3月25日電(陳博、林盈)近日,廈門市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再出臺九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支持企業恢復發展工作力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加大企業債券支持力度

對自身資產質量優良、募投項目運營良好,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允許申請發行新的企業債券專項用於償還2020年內即將到期的企業債券本金及利息。企業債券批覆文件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間到期的,相關批文有效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自動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並豁免發行人履行延期申請程序。

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

落實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對除高耗能行業以外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按照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執行至6月30日;加強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門站環節價格監管,降低天然氣門站價格5%。

確保降電價降氣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疫情防控期間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確因流動資金緊張、交費有困難的實行“欠費不停供”。

擴大部分稅費減免範圍

對醫療、衛生、物流、快遞、環衛行業保障疫情防控的企業,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免徵醫療機構2020年興辦的非經營性建設項目(不含住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徵

2020年2月至6月,廈門市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本市職工按4%徵收,外來從業人員按3%徵收。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階段性減徵期間,不影響參保人享受當期待遇。

實行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自2020年2月起,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

其中,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此外,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還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支持開闢新的洲際貨運航線

對新開洲際貨運定期航線,直接往返於廈門市且平均每週一班(以上)的,給予航空運輸企業或具有航空貨物代理資質的代理人第一年最高80萬元/班獎勵,第二年、第三年分別按第一年的80%、60%獎勵。

擴大進出口銀行信貸投放

進出口銀行廈門分行新增100億元信貸額度支持廈門企業,重點覆蓋醫護和民生物資進口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及重點外貿企業。進出口銀行廈門分行安排5億小微企業專項信貸額度,通過商業銀行轉貸方式加大對小微企業優惠貸款投放。

做好重點群體穩就業工作

推行就業大回歸,鼓勵外出務工返廈人員留廈就地就近就業,參加缺工企業招聘就業。廈門市各級各有關部門為已返廈進企農民工儘快復工提供健康信息互認、上崗防護保障用品等方面的便利,按照分區分級精準施策的要求加快勞務人員返崗上崗。

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2年戶口和檔案託管,按應屆畢業生身份辦理就業手續。

延長居住證業務辦理時間

居住證簽註時間在疫情防控期間的,自動延期簽註時間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30日;疫情期間居住登記已核實註銷,在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30日內返回的,視為連續居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