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今日頭條“悟空問答”有一個教育方面的提問:“中小學教師實行教師‘退出機制’,對教師影響大嗎?”回答者達600多人,我看到很多教育大咖都參與了回答,本來我也想參與進來表達一下自己的觀點,但後來想想,還是寫一篇文章吧,也許這樣更能準確地反映現實和表達觀點。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那麼,教師“退出機制”是在什麼背景下提出來的呢?

  2013年,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週期的定期註冊。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註冊條件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培訓情況為主要依據。此後,教育部提出,2016年將全面推行中小學教師定期註冊制度,合格者繼續從教,不合格者則自動退出。

  這麼多年過去了,到底真正退出了多少教師呢?雖然沒有人具體地統計過,但可以推測,真正“強行退出”的應該微乎其微,“自動退出”的也許多些吧,例如寧夏在“提前退休”政策的指導下自動申請退出的教師就有六千多人。如此說來,教師資格定期註冊並不一定能很好地退出教師,教師的“鐵飯碗”還是相對存在,“退出”的象徵意義比實際意義似乎更大一些。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強行退出的可操作性難在哪裡呢?

  過去,要開除一位教師,還真的不是那麼容易,除非他觸犯法律判刑了,否則還真的沒有依據開除任何一位教師,且開除的程序也很複雜,涉及到教育、人事、編制等部門。這裡我想講一個真實的事例。N年前,某學校領導到人事局辦理單位年度考核事宜,因該校有一位教師挪用公款被教育局停職了,但由於種種原因編辦並未消編,其編制仍在學校。只要是在編教師,學校就要為每位教師進行年度考核。對於這個被停職的教師,學校肯定是不能給他“優秀”的,但在“稱職”還是“不稱職”這個問題上,學校和教育局也把握不準,於是去問人事局,人事局工作人員也拿不準,說要是評為“不稱職”的話,學校和教育局要出具有關說明材料,這就很麻煩,最後經多方溝通並請示領導終於才定下了一個“不予考核”的結論。由此可見,考核一個教師都這麼慎重,真正要退出或開除一個教師,其操作的過程還是有些麻煩的。

  現在,教育部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情況為主要依據對教師進行定期註冊,是不是就很容易“退出”一個教師呢?回答也是否定的。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1、先說年度考核。

  以目前實際操作的情況來看,各地各校對沒有違法犯罪或被公安部門立案的教師的考核,其結果都是“優秀”和“稱職”,幾乎未出現在職教師“不稱職”的現象,最多是暫緩或不予考核;

2、再說師德表現。

  以廣西師德考核的標準為例,基礎分為60分,然後有幾十條加分和扣分條款,以“自評得分+教研組評分+學校評分(正負10分)”三項之和為最終分數,多數教師最後得分都能有90多分,而90分以上則為優秀。於是師德考核的結果就是全校大部分教師都是“優秀”,不幸被評為“職稱”的人少之又少(因按評分標準規定,無優秀比例限制)。

3、最後看培訓情況。

  現在的教師培訓機會已經很多了,除了“國培”、“省(區)培”以外,還有市縣一級的培訓。按規定,每年集中培訓要達到6個學分,校本研修要達到10個學分。教師參加國培計劃、省培計劃等培訓項目,一般都有十多分的培訓學分,甚至更多,對於那些沒機會外出參加學習培訓的教師,市縣教育局都會組織沒有學分的教師參加為期兩天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後每人可獲得6個學分。這就是說,每位教師每年的培訓都是達到了規定要求的。

  因此,年度考核、師德表現、培訓情況等方面,是找不出不合格的教師並“退出”他們的,只有違法判刑才是開除教師的重要參考。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自動退出是優化教師隊伍的唯一途徑。

  通過定期註冊教師資格來強行退出教師是不太實際的,因為沒有犯大錯的教師都會符合要求。即便是註冊的教師資格證到期了,如果教育主管部門不把結果運用到“退出機制”上也無濟於事。從目前的情況看,有些先行試點的省份教師資格證已超過5年一週期的定期註冊時間了,但這些地方第二次註冊仍未進行,即便開始第二次註冊了,也不過是走個形式而已,只要沒犯大錯,依然能夠從教。

  要想真正優化教師隊伍,只有利用一些好的政策讓其“自動退出”,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在這方面,寧夏和蘭州就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讓那些工作滿30以上的教師“提前退休”,這樣無疑會皆大歡喜地讓出一些崗位和編制,以便新招一批年富力強的教師充實教師隊伍,而且這些新招的教師,是根據崗需要位進行招聘的,自然也就不存在學科不均衡等現象,從而讓教師隊伍得到了優化。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教師“退出”機制看起來是一項好的管理措施,但其實並沒有砸掉教師的“鐵飯碗”。2020年,教育部又將通過督導全面實行“縣管校聘”,到底能不能通過這種方式“退出”教師呢?我們將拭目以待。作為一名教師,我希望教育行業有一個“穩定”的就業環境,用“退出”或“未位淘汰”的思想來管理或刺激教師終究是一種短視行為,是不太符合教育規律的。“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不但適用於學生,也適用於教師,因為教育是一個循序漸進、潛移默化的過程。當然,我也理解管理者的做法,通過砸掉少部分教師的“鐵飯碗”來警示全體教師,這無疑也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一個方法。另外,通過退出一些不合格的教師,留下那些合格乃至優秀的教師,為提高教師待遇掃清輿論障礙也是可以的。

實行教師“退出機制”,真正砸了“鐵飯碗”嗎?

 總之,退出教師不是目的,只能算是手段,只有提高教師待遇吸引優秀人才從教,才是管理教師的最好手段和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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