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創投遭責令改正 違規質押所持國都證券100%股權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4日訊 3月23日,中國證監會網站發佈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0〕48號)顯示,經查,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於2019年9月11日質押持有的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都證券”,870488)100%股權。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股權鎖定期滿後,證券公司股東質押所持證券公司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所持該證券公司股權比例的50%”的規定。根據《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北京監管局決定對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應自收到監管措施起三個月內降低股權質押比例至符合《管理規定》要求,並向北京監管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而來。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在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原有證券業務整合的基礎上,吸收其他股東出資,於2001年12月28日成立的綜合性證券公司,註冊地為北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基金代銷;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融資融券業務;代銷金融產品業務;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

國都證券2017年3月31日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總量53.00億股,為人民幣流通股。主辦券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掛牌時,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國都證券1.40億股,持股比例為2.6471%,為第12大股東。

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泰豪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80%。泰豪集團有限公司是在江西省和清華大學“省校合作”大背景下發展起來的一家投資性控股集團公司,它面向高新技術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監管,下設智能建築本部、電機產業本部、軟件產業本部、軍工產業本部。

《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證券公司股東在股權鎖定期內不得質押所持證券公司股權。股權鎖定期滿後,證券公司股東質押所持證券公司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所持該證券公司股權比例的50%。

股東質押所持證券公司股權的,不得損害其他股東和證券公司的利益,不得惡意規避股權鎖定期要求,不得約定由質權人或其他第三方行使表決權等股東權利,也不得變相轉移證券公司股權的控制權。

《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股東、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或其他相關主體違反本規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相應處理措施或罰則的,中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說明、責令定期報告等監管措施;對直接負責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可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參加培訓、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監管措施;並可以視情節對相關主體處以警告、3 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0〕48號

關於對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泰豪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於2019年9月11日質押持有的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股權鎖定期滿後,證券公司股東質押所持證券公司的股權比例不得超過所持該證券公司股權比例的50%”的規定。根據《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自收到監管措施起三個月內降低股權質押比例至符合《管理規定》要求,並向我局報送整改情況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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