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溪縣法院執行局被省高院授予“集體二等功”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在“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被授予集體二等功。蘆溪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顏強同志被授予“先進個人”稱號。

2016年以來,蘆溪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部署和要求,舉全院之力擔當作為、攻堅克難、頑強拼搏,圓滿完成了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任務,交出了一份人民滿意的答卷。全體執行幹警用汗水澆灌收穫,以實力篤定前行,執行機制逐步完善,執行質效穩步提升,為全省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貢獻了蘆溪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三年來,共計辦理執行案件4862件,執結4821件,執結率達99.15%,執行到位標的6.77億元,18項執行質效綜合考核指標整體保持全省法院前列,“3+1”核心指標全部達標。

堅持黨的領導,構建綜合治理大格局。堅持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定期向縣委、政法委報告執行工作重大事項,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的支持,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在黨委的堅持領導下有力推進。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在縣委政法委的牽頭下,建立全縣“基本解決執行難”聯動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解決執行難相關事項。三年來,通過“政府兜底”模式處置“殭屍企業”11家,政府招商引資盤活企業2家。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執行工作,傾全院之力向執行工作傾斜,把“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層層壓實責任。

實行精細管理,確保執行規範。結合執行流程辦案系統數據信息,加強執行流程節點管理,實現所有執行節點信息集中展示、警示,執行局管理實現了執行有規則,管理有辦法,操作有流程、過程有監管。三年來,未出現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案件。

狠抓執法辦案,切實提高執行質效。2016年以來,先後組織開展了“夏日風暴”“秋季行動”“冬日融冰”“春雷行動”“金融利劍”等17次專項執行活動,出動幹警3669人次,納入失信名單1427人次,限制高消費1535人次,實施搜查375次,處以罰款472人,拘傳拘留243人,移送公安機關偵查13人,清理積案539件,執結案件402件。

積極開拓創新,切實提升執行工作實效。堅持以信息化為引領,在全市法院率先建成執行指揮中心和執行警務中心並確保實體化運行,實現執行遠程指揮實時化、全程可視化、查控便捷化、失信懲戒聯動化和執行工作規範化,執行質效始終保持了高位運行。

持續改進作風,不斷提升司法公信。

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從嚴抓好執行幹警思想政治建設和司法能力建設。以執行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目標,不斷加強忠誠、乾淨、擔當、有為的過硬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新時代的“執行鐵軍”。

站在新的起點上,蘆溪法院將繼續奮勇前行,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質效,確保各項核心指標保持高水平運行,為“切實解決執行難”再創佳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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