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魚電魚是什麼下場?這位老漢告訴你“答案”~~

電魚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不僅破壞生態環境,同時也可能引發觸電害人害己,但總有人以身試法,男子梁某在禁漁期內用電魚工具捕魚,被當場查獲。

3月20日,廣西融安縣公安局浮石派出所通過前期摸排、蹲點守候,查獲一起利用電魚機非法捕魚案件,抓獲一名違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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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浮石派出所民警深入村屯開展新冠疫情排查及群防群治工作中,有群眾反映,浮石鎮六寮村山貝屯晚上經常有人背電魚機去河裡電魚,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民警獲此線索後立即向所長彙報,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警力駕駛便車晚上在浮石鎮各村屯進行不間斷巡邏。在3月20日凌晨2時許,民警巡邏至六寮村山貝屯時,見一燈光在河邊晃動,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現一男子正在使用電魚機電魚,民警當場查獲該男子及所電得的漁獲物和一套電魚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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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瞭解,該男子名為梁某,浮石鎮六寮村山貝屯人,民警立即通知融安縣漁政部門到場處理,該案件待融安縣漁政部門處理後移交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普法課堂

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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