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鱼电鱼是什么下场?这位老汉告诉你“答案”~~

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也可能引发触电害人害己,但总有人以身试法,男子梁某在禁渔期内用电鱼工具捕鱼,被当场查获。

3月20日,广西融安县公安局浮石派出所通过前期摸排、蹲点守候,查获一起利用电鱼机非法捕鱼案件,抓获一名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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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浮石派出所民警深入村屯开展新冠疫情排查及群防群治工作中,有群众反映,浮石镇六寮村山贝屯晚上经常有人背电鱼机去河里电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民警获此线索后立即向所长汇报,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驾驶便车晚上在浮石镇各村屯进行不间断巡逻。在3月20日凌晨2时许,民警巡逻至六寮村山贝屯时,见一灯光在河边晃动,后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男子正在使用电鱼机电鱼,民警当场查获该男子及所电得的渔获物和一套电鱼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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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该男子名为梁某,浮石镇六寮村山贝屯人,民警立即通知融安县渔政部门到场处理,该案件待融安县渔政部门处理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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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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