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一幕惨剧,让人不禁愤慨:世间怎会有如此狠毒的丈夫

民国有奇案,津门有奇谈,欲知其中事,需听“大狮”言。

民国津门奇案,今日继续。这桩案件发生于民国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926年,当时被连续刊登于《大公报》、《益世报》等津门报刊之上,看罢之后,让人不禁愤慨:世间怎会有如此狠毒的丈夫!

民国一幕惨剧,让人不禁愤慨:世间怎会有如此狠毒的丈夫


此文中所说的这个狠毒丈夫名叫邓少俊,原本是行伍出身,在古北口还当过一任小营官。民国十年(1921年)邓少俊因酒后跟人殴斗,而被开除回籍。同年七月,经媒人介绍,娶老地道口冯家女儿翠鑫为妻。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以经营早点摊子为生计。

尽管买卖不大,但收入不错,只是“勤行”累了些,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忙活,一年到头没清闲的日子。久而久之,邓少俊越发腻歪这样的日子,于是托人给自己在日本人开办的纺织厂找了个活,早点摊子交给妻子翠鑫一人打理。

进入纺织厂半年之后,邓少俊开始与厂内女工陈兰子勾勾搭搭,陈兰子比邓少俊小了将近十岁,正是人生当中最好的年岁。两人交往之后,陈兰子要邓少俊给她个名分,总这么偷摸下去,也不是个常事。邓少俊自打跟陈兰子交往之后,早已生出喜新厌旧的念头,被陈兰子一通蛊惑之后,他回到家中要与翠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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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鑫死活不依,知道男人在外面的丑事之后,仍不肯离婚。她说自己不怕吃苦,还允许丈夫在外面不回家,等到什么时候腻了,还回来过日子,但离婚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

邓少俊见她执拗,一赌气干脆在外面租了个小院,跟陈兰子住在一块儿。不但不给翠鑫一分钱,还隔三差五要翠鑫给他钱。翠鑫稍微有些怨言,他便拳打脚踢。

日子都过到这份上了,跟他离了不就得了,可翠鑫偏偏跟吃了迷魂药似的,死活就是不肯离。为何如此执拗?说白了还是封建思想作祟。在当时的年月,尽管讲究婚姻自由,但有些人脑子固化,还是前清时期的思想,认为若是被丈夫休了,自己便没脸见人了,不但自己丢脸,娘家人也跟着丢脸。因此,她铁定了心,说嘛也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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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少俊的不断折腾弄得她整日神情恍惚,好好的早点摊子也干不下去了,家里的钱全让邓少俊拿走,东西也被变卖得差不多,逐渐翠鑫生活没了着落。娘家人也不关心她,认为她是泼出去的水,已经嫁了人,就不要再连累娘家人。

生活没了着落,便经常到街头要饭。邓少俊知道后,认为她故意给自己“难堪”,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三月一日,将从街头要饭的翠鑫採着头发拖拽回家中,而后将其捆绑在院中的一颗枣树上,折断一根树枝殴打她,将其右臂生生打断。

邻居看不下去,跑到翠鑫娘家喊来人,才将其救下来。这一次,娘家人也觉得姑爷邓少俊实在过分,于是报了官。邓少俊被关了三天后,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欺负翠鑫。结果回到家后,不但丝毫没有收敛,反变本加厉,将翠鑫打得起不来后,自行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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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鑫因为手臂骨折,丧失劳动能力,邓少俊又不肯给生活费用,翠鑫只好跟娘家人借。结果遭到弟媳的辱骂,不许她再回家门,要死就死在外面。弟弟本想劝,然而弟媳以死相要挟,最终弟弟也不管姐姐,任其在外流浪。

一个半月后,翠鑫被发现死在破屋之中,骨瘦如柴,其状甚残。经查,已经死了三天之久。此事立即被《大公报》报道,街头巷尾议论纷纷,有为翠鑫感到悲哀者,有斥责邓少俊无情者。但邓少俊非直接杀人凶手,只能在道德上谴责他,而不能将其关入大牢之中。邓少俊可恶,娘家人同样可恶,如给予翠鑫一点关怀,何至于让好好一个人落到如此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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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邓少俊与陈兰子同时被纺织厂开除。日本人实在看不过去,认为这对男女太过于歹毒,不配留在工厂中。

陈兰子随后跟了别人,邓少俊恼羞成怒,持械跟人搏命,结果因为捅伤了人,而锒铛入狱。落了个这样的下场,一个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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