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流域禁渔至6月30日

禁渔期间,除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和捕捞天然渔业资源外,禁止一切捕捞活动,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

为做好禁渔工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嵩明全县各乡镇(街道)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宣传工作。沿江制作了禁渔法律、法规固定宣传牌15块,采用宣传展板、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广播、手机短信及“两微一端”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全民保护水生生物的良好氛围。为加大打击力度,嵩明县级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水陆执法巡查,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扳罾、地笼、绝户网、 鱼鹰、密眼刺网等违规渔具,实现全流域禁渔。(出处: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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