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傷逝》論人的“死得其所”

人一說到死亡,總是談死色變,懼怕死亡,其實死亡就是人生的必然居宿。


讀《傷逝》論人的“死得其所”

毛澤東主席在《為人民服務》著作中指出“人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義不同,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這句話對人們正確認知死亡,無論什麼時候,都有著重要作用。

而且在今天這個富裕,和諧,穩定的社會中,除從惡者死亡外。本人認為一切死亡都是“死得其所”。都要為死難者沉重哀悼,寄託人們的哀思,使整個社會更加和諧起來。

“人其不欲生,然卒不能使之永生,人莫不傷逝,然卒不能止之使勿逝。既不能使之永生,則生可以不頌欲矣。既不能使之勿逝,則逝可以無傷矣。故吾直謂死不必傷,惟有生乃可傷耳。”

這是明代學者在題為《傷逝》銘文中的一段話,意思就是:死並不要憂慮,而在生才是重要的。

雖然沒有直指“死得其所”,但從他說的不要憂慮死,而要注重生的觀點出發得知:生就是為“死得其所”而心安理得就會無憂慮死。

讀《傷逝》論人的“死得其所”

為此,死後感到有意義而“死得其所“,對社會各群體人們特論幾點:

01

處於今天社會人民的公僕,總是要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帶領人民走上致富路,使人民過著幸福生活,得到人民的歌功頌德。死後永遠活在人民心裡而“死得其所”。

否則,成為社會的敗類,臭名遠揚而被人民拋進歷史的垃圾堆,而死得分文不值。

02

當今社會中,自主發展的成功人士,先富裕起來帶動所有人共同走上致富路。做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表帥,通過合法經營所獲取的財富而感到心安理得。

不要被越來越多的物質財富所淹沒了人性,導致個人主義思想膨脹,道德淪喪,從而走向社會反面,做逆世之亡者,死有餘辜。

應把自己的財富,積極投入到社會的慈善事業中去,為社會積善行德作更大的貢獻。體現人的主體性和人的自身價值,受到全社會人們的頌德。死而後已,就是“死得其所”。

讀《傷逝》論人的“死得其所”

03

在社會中的普通老百姓,努力提高自我道德修養,凡事都要講道德觀念。在很自覺的人倫理念下,追求自己的物質利益,才會感到心中無懼,並帶來他人好評價。

否則,違法亂紀,製造黑惡勢力破壞社會,和諧,穩定,受到法律懲處而死有餘辜。

要深知,講仁義道德是一種內在的自律。法律是強制性的,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社會上不亂為,不惡為,受到他人尊重和稱讚,死而後已,也是“死得其所”。

綜上所述

在生活著,就是要為“死得其所”有意義而要自律。與其害怕死之,不如反過來珍惜生命。發揮生命的潛能,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對社會的奉獻中去。

做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做一個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之人。為社會,和諧,穩定,發展作貢獻之人。一定會“死得其所”。

讀《傷逝》論人的“死得其所”

總而言之

對於人的死亡,人只要“死得其所”,是沒有什麼可怕的。有句民間俗話“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這裡說的“鬼”就是遭報應。這也是“死得其所”的道理。

為此,人生在世,做好自己的一切,留給後人有個好評價,死後就是“死得其所”。人,不一定要追求死後重於泰山,但決不要輕於“鴻毛”。千真萬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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