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駕,交警一大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交通運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消費活動增加,酒駕醉駕違法抬頭、肇事肇禍多發。

為進一步遏制酒駕醉駕多發勢頭,維護獅城道路交通安全形勢。3月20日晚,滄州市交警一大隊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在中心城區各主要路口部署夜查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戰疫情 | 夜查酒駕,交警一大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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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民警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的高壓嚴打態勢,以城區主幹道、飲食和娛樂場所較集中區域周邊的路口為重點,採取定點緝查的方式,以夜查酒後駕駛為抓手,全面開展對涉牌涉證、超員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嚴防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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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酒駕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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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在市區解放路與浮陽大道大道交叉路口,滄州市交警一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正在路口對車輛進行逐一檢查,司機羅某駕駛一輛白色越野車沿浮陽大道由南向北行駛。執勤交警張慶龍對司機羅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測試棒亮起了紅燈,隨即交警將羅某帶至執勤崗亭。經檢測,羅某酒精檢測數值達到43mg/mL,已經達到酒駕標準。滄州市交警一大隊三中隊長黃樹祥對駕駛人羅某開具酒駕處罰決定書,並當場對羅某進行了法定告知,羅某對此酒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對羅某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滿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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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了解

酒駕(酒後駕駛)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

飲酒駕駛(通常我們說是酒駕)和醉駕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是酒駕一般只會處以行政處罰,如果是醉駕,問題就嚴重了,涉嫌危險駕駛罪,是觸犯刑法的。

酒駕和醉駕酒精測試:

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

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100mL的。

飲酒處罰:

1、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2、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處罰:

1、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交警一大隊提醒您:

夜查專項整治行動,用實際案例警示廣大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論什麼時候,酒駕醉駕都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開車。請您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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