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公元前247年,一個男孩出生在“豐邑中陽裡”的劉家,同一天,鄰居盧家也降生了一個男孩

,他們的父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父一輩的交情也傳到了子一輩,年齡漸長之後,兩人又一同學書,依舊交好親近,以至於裡中的鄰居為了這段友情,第二次搬出了羊和酒來祝賀。

劉姓的男孩身份不必賣關子,就是劉邦,盧家的男孩的名字叫盧綰,日後的漢室顯貴,不過,由於他以燕王謀反,其出身和早年經歷的記載寥寥,讓後人只能從一些蛛絲馬跡回溯他和劉邦的交往。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電影《王的盛宴》中的劉邦

在《史記·韓信盧綰列傳》中有一處記載:

盧綰者,豐人也,與高祖同裡。盧綰親與高祖太上皇相愛,及生男,高祖、盧綰同日生,裡中持羊酒賀兩家。及高祖、盧綰壯,俱學書,又相愛也。裡中嘉兩家親相愛,生子同日,壯又相愛,復賀兩家羊酒。

劉、盧兩家的“父子相愛”,當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相愛”,而是“世交”的概念,非常奇異的是,“里人”會將這種關係視為新生兒出生一樣的“喜事”,並“賀兩家羊酒”,這種倫理觀念基於當時的社會習俗,三解無暇解析。

但是以“羊酒”相“賀”或許暗藏著玄機。

見《後漢書·禮儀志上》:

朔前後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

朔,就是每月的初一日,上述禮儀屬於“合朔”,所用的“祭品”就是“羊酒”,這一禮俗也見於《論語·八佾》,只是其中魯國的“告朔”禮俗只用“餼羊”未見“酒”,也就是活羊“殺而未烹”,引發了孔子與子貢的議論。

可見,羊作為祭祀禮儀的“三牲”之一,不單純是個“食物”的概念,而“羊”與“酒”合稱,則多見於兩漢、三國的史書記載,如《漢書·昭帝紀》:

(元鳳元年)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敎鄉里。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祠以中牢。”

翻譯過來就是,漢昭帝對各地方郡國選舉的“行義者”,也就是“大漢好人”——涿郡韓福等5人每人賜帛50匹,令其歸家,並下詔指出,我不忍心讓這些好人受官職帶來的勞苦,所以,希望他們能夠謹守孝悌忠信的義行,以引導鄉里鄰人向善。

在賜物之外,還要求郡縣政府每年正月都要代皇帝給“行義者”賜予“羊酒”,有不幸去世者,則賜衣被,並以中牢之禮供奉喪禮。

這裡的“羊酒”是皇帝對臣下傑出者的“賜”,但又不同於“賜予錢帛”,而是常態的“特殊禮物”,另見《後漢書·方術列傳》:

(永建二年)帝不能屈(樊英),而敬其名,使出就太醫養疾,月致羊酒。至四年三月,天子乃為英設壇席,令公車令導,尚書奉引,賜几杖,待以師傅之禮,延問得失。英不敢辭,拜五官中郎將。數月,英稱疾篤,詔以為光祿大夫,賜告歸。令在所送谷千斛,常以八月致牛一頭,酒三斛;如有不幸,祠以中牢。

東漢順帝年間,皇帝徵召樊英為官,遭到對方稱病拒絕,無計可施之下,值得派出太醫探病,並每月送其“羊酒”,兩年後,順帝以天子之尊,對樊英待以“師傅之禮”,問政事得失,樊英才接受徵召,擔任五官中郎將,幾個月後,又自稱病情嚴重,以光祿大夫的官位辭官回鄉,皇帝命令,郡縣送谷千斛,並每年8月送牛1頭,酒3斛,如他去世,則以中牢奉祠。

注意,這裡前有“月致羊、酒”,後有歲“致牛、酒”,與昭帝年間對“行義者”的優待類似,又高了一個規格,考慮到“待以師傅之禮”的高規格,則可知,“歲致”、“月致”、“羊酒”、“牛酒”實際上是皇家對於“有德者”的不同級別的“禮遇”,等差取決於用“牲”的等級和頻率。

也就是說,“羊酒”在秦漢、三國時代是一種與“社會等級”和“道德高下”相關的“特殊禮品”。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河北望都漢墓“羊酒”壁畫

而劉邦、盧綰所享受的“里人”之“賀”,並非皇帝之賜,而是“里人”對公認“德行”——“友道”的一種尊禮,而“羊酒”的規格,相對於皇帝所賜的“牛酒”自然要低一格,可在百姓間的饋贈來說,已經屬於極高的規格,畢竟諸侯“告朔”,也不過就是用“餼羊”罷了。

由此可見,劉氏與盧氏,在豐邑中陽裡都不是名不見經傳的小門小戶,而是舉足輕重的“士人之家”,否則,哪兒來的“學書”機會呢?

“士”在戰國時代已經不再等於政治權力,“官僚制度”的普及和“士”的階層的人口增殖,都讓“士”的身份僅僅是標識祖先血脈和仕宦資格的一個“頭銜”,但是,在一個長期延續的身份社會中,“有”和“沒有”,差別巨大。

說得通俗點,就像大革命前夕的法蘭西,有一個“貴族頭銜”未必是富貴人家,可若是完全沒有“貴族頭銜”的平頭百姓,哪怕進入了王家軍隊,職務往往會被限制在“連長”以下。

劉邦和盧綰很幸運,就是“有”的那部分。

劉邦的先祖,史書中追溯得很遠,確切可知的先人,應該始自春秋時期晉國的名臣士會,也稱“範武子”,是“範氏”的始祖,他在出使秦國迎接公子雍回國受阻後,曾留居秦地,並留下了一支子孫,稱“劉氏”。

不過“劉氏”在秦國並沒有湧現出名留青史的名人,反倒在三家分晉後誕生的新霸主魏國的進攻中被擄,移居魏國,又在秦國崛起之後,隨著魏人遷梁,又為了避秦之圍,遷徙到了豐邑,一個身處魏、楚之邊,有豐水、泗水航運之利的繁盛之地。

這一年是公元前275年,距離劉邦出生28年,所以,完成這一“偉業”的劉邦祖父也被稱為“豐公”,他的墳墓也留在了這個陌生的地方,與之前的“劉氏”祖先遠隔關山。

所以,到劉邦出生時,劉氏在豐邑已經繁衍了兩代人,豐邑東北十五里的“枌榆社”也成為了“劉氏”祭祖的“巫社”,正因為如此,《西京雜記》中才記載道,

劉邦的父親劉太公因為懷念豐邑而鬱鬱寡歡,直到劉邦在關中原樣搬遷了“新豐”和“枌榆社”,方才開懷。

同樣情感的是劉邦本人,見《史記·高祖本紀》:

高祖曰:“豐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為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

劉邦自述生長於豐邑,決難忘懷,也正因為“愛”,所以對豐邑父老跟隨雍齒反叛自己依附魏國而切齒痛恨,豐邑和魏國的藕斷絲連容後細述,這裡先說說“劉氏”在“豐邑”的根基。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電視劇《楚漢風雲》中的劉邦

劉邦的祖父稱“豐公”,父親稱“劉太公”,母親稱“媼”,也就是老太太的意思,至於劉邦的曾祖姓甚名誰,史書缺載,只知道“豐公”應該還有個兄弟,日後的燕王劉澤,按照《漢書·荊燕吳傳》記錄:

高祖從祖昆弟也。

“從祖”就是祖父的兄弟,也就是說,劉澤是劉邦一個“曾祖父”的堂弟,他的身份,在《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有一句補充:

與高祖疏屬劉氏,世為衛尉。

也就是說,雖然沒有出“五服”,已經算是“疏屬”,這也印證了李祖德在《劉邦祭祖考——兼論春秋戰國以來的社會變革》(《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4期)一文中的論斷,即劉邦建立漢帝國後的祭祀與宗親理解,已經脫出了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下的“百世不遷之宗”與“五世則遷之宗”,而是以“家”則“遷”的家族組織。

簡單地說,以劉邦為中心的“族”,其實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稱帝之前,其“族”以“親屬”為核心,也就是“同祖”的“家族”;第二個階段是稱帝之後,其“族”以“宗親”為範疇,立宗正官,“序九族”,前一個階段,以功賞相關的“吸納”為主,後一個階段,才以法令的形式對“宗親”進行了確認,比如以“妻族”入“宗室”。

比如不知所起的“荊王劉賈”,在《漢書·荊燕吳傳》中就只記錄了:

高帝從父兄也。

也就是說,“劉太公”也有兄弟,劉賈正是這人的兒子,也是劉邦的堂兄。

劉邦本人的兄弟也是這個“家族”內的成員,包括:

父親劉太公、生母媼、太上皇后、長兄劉伯,次兄劉仲,本人劉季,異母弟劉交。

《劉邦斬殺的“白蛇”與一群被史書“遺忘”的人》

一文中,三解談到了劉邦兄弟“有字”的問題,這也是古來的一大公案,以至於很多人基於《史記》稱字不稱名的寫法而認為劉邦出身“低微”,名“邦”其實是稱帝后附會。

問題是,史書確有記載劉交字遊,劉喜字仲,而《史記》、《漢書》對漢帝均不書“名諱”,今日所知的景帝劉啟、元帝劉奭的“名”,蓋出自東漢人荀悅的註釋,其中也提到高祖“諱邦,字季,邦之字曰國。”而《史記·高祖本紀》也明言“季”為“字”,而非“名”,可見劉邦兄弟,應該皆有字。

至於以“伯仲季”為“字”不雅的說法,古之名人即有管子,名“夷吾”,字“仲”,這裡的“仲”或許有行第的意蘊,卻總不能說“管仲”的身份低微,兄弟稱呼“老大”、“老二”、“老三”。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電視劇《楚漢風雲》中的劉邦

而《史記》中的“劉季”、“劉仲”字樣的記載也不難解釋,“劉交”遊學齊魯受業於荀子再傳浮丘伯,師長取“字”理所當然,而“劉仲”的記載不多,見《史記·高祖本紀》:

(漢高帝九年)未央宮成。高祖大朝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起,為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

這裡是劉邦對自己父親開玩笑,你以前老說我“無賴”,沒本事“治產業”,不如劉仲有本事,現在我的“業所就”和劉仲比誰多?

這裡的“無賴”二字,並非今天講的地痞流氓,注家言:

《集解》引晉灼曰:“許慎曰:‘賴,利也’。無利入於家也。或曰:江淮之間,謂小兒多詐狡猾為‘無賴’。

許慎是東漢人,《說文》的作者,當時的“賴”仍等於“利”,翻譯過來就是,缺少賺錢謀生的能力和手段。另外的說法則是江淮之間的“方言”,是說小孩性情狡猾,聯繫上下語境,並不貼切。

結合《史記·高祖本紀》對劉邦的描述則是:

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

上文中的“治產業”,應該將“治產”與“治業”分開,“產”為財物、稼穡的經營,“業”為家宅、房垣的營造,故而“產”為“生”,“業”為“作”,所以,劉邦才說“所就業”,這是指剛剛完工的未央宮,到底誰的房子大、誰的房子多?

類似的說法,參見《史記·淮陰侯列傳》:

始為布衣時,貧無行,不得推擇為吏,又不能治生商賈。

“治生商賈”並列,說明“生”的對象是“產”、是“財”,

而非專指種地,或者今天意義上的“生產勞動”,而這個民風世俗,略可見《史記·貨殖列傳》所言:

夫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文不如倚市門,此言末業,貧者之資也。

至西漢武帝時,求富殖產仍有這樣的觀念,將戰國時代的豐邑“劉氏”比附為後世的“小農之家”無疑謬以千里,恰恰相反,這是一個當時意義上的“強宗豪右”。

在過往的“劉氏”家族故事裡,有一個說法是,楚元王劉交作為“幼子”,又與劉邦非一母所生,其母應為“續絃”的富貴之家,所以,才有了伯、仲、季三個前妻之子與後妻之子劉交的巨大差別。

前妻之子要“生產作業”,“有字無名”或者“有名無字”,而後妻之子則可以遊學大儒門下,“有名有字”。

但是,這個說法經不起推敲,因為劉邦之生母“媼”並非死於“秦焚書之前”,而劉交在“秦焚書時”已經辭別浮丘伯等師友回鄉。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電視劇《楚漢傳奇》中的劉邦

見《漢書·高帝紀》:

漢王即皇帝位於氾水之陽。尊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媼曰昭靈夫人。

另見《漢儀注》:

高帝母兵起時死小黃北,後於小黃作陵廟。

“小黃”地在陳留郡,又言“兵起時”,可知劉邦之生母死時已在劉邦起兵反秦之後,故此,“前妻”、“後妻”之說當不確,而《漢書·高帝紀》又記:

(高帝十年)夏五月,太上皇后崩。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年。

而《史記·高祖本紀》在此處留下了耐人尋味的一句:

春夏無事。七月,太上皇崩櫟衛宮。

兩者的矛盾,恰恰說明了真相,以《漢儀注》記載來說,劉邦之母的“陵廟”猶在,哪怕是漢高後七年,由呂后追尊設置的“陵廟”,到了司馬遷的時代也應該存在,所以,司馬遷是以不言代直言。

要知道,劉邦尊“劉太公”為“太上皇”在漢高帝六年夏五月,而項羽歸還呂后、太公的時間是漢五年,當時並未提到劉邦之母,可知其母在此年之前已然過世,而劉邦即皇帝位在漢五年二月甲午日,同時即追封其母為“昭靈夫人”,

偏偏漏過自己的父親,可知兩人的關係非常微妙,見《漢書·高帝紀》:

上歸櫟陽,五日一朝太公。

可見,“劉太公”在家中應該極有威勢,所以,劉邦哪怕以皇帝之尊,也不敢和其父拮抗,才“五日一朝”,而他的對抗手段也就是“不上尊號”,等於雙方僵持,而“太公家令”出來勸諫打圓場,才有了:

太公曰:“帝,人主,柰何以我亂天下法!”

你是皇帝,天下人之主,怎麼可以因為我一人而“亂天下法”?父子倆並非和解,而是合作,以至於有“未央宮”成後的“玩笑”,恰恰反映的是劉邦心中的耿耿於懷。

那麼,最重要的合作是什麼呢?

劉邦鮮為人知的身世:貴族之家的妾生“庶子”

電視劇《楚漢傳奇》中的劉邦與呂后

答案,應該就在上文中的“太上皇后”上,劉邦之生母不得為“太上皇后”,那麼,這位要司馬遷在《史記》中刻意掩蓋人物是誰呢?

只能是楚元王劉交之母,也就是劉太公的“正妻”,恰恰因為她的存在,才讓劉邦在登基之時就急不可耐的追封生母的規格只到“夫人”的級別,也恰恰因為她的存在,才讓劉邦在為太上皇上尊號之後,不得為“昭靈夫人”升格為“皇后”,因為很簡單,劉邦之母很可能是“劉太公”的妾。

證據另見《漢書·高後紀》:

(高後七年)夏五月辛未,詔曰:“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號諡不稱,其議尊號。”丞相臣平等請尊昭靈夫人曰昭靈後,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後。

“昭靈夫人”是劉邦之生母,“武哀侯”就是“劉伯”,“宣夫人”則是劉邦之姊,呂后提出“號諡不稱”,也就是“不合適”,要求百官重新討論尊號

,當時的丞相陳平就陳請尊昭靈夫人為“昭靈後”,“武哀侯”為“武哀王”,“宣夫人”為“昭哀後”,等於“各升一格”。

此時的呂后應該自知時日無多,才在臨終前完成丈夫最後的願望,就是將其生母的“妃”位升格到“後”位,由此可知,劉邦在家中,根本不是“嫡出”,而是“庶出”,但在生前先有父親的積威,後有幼弟的情誼,讓他實在不方便抬升母親的尊號地位,而只能留待後人等到楚元王劉交薨逝之後才好措手。

誰料想,高帝、惠帝父子,乃至於長壽的呂后一個個被楚元王劉交“熬死”,再不趁著仍有積威之時完成,以後恐怕再無機會,呂后方才藉機下詔。

問題是,在呂后以異姓之身臨朝稱制時,楚元王劉交這個“宗室長者”並無反應,在呂后駕崩後,並無直接利益訴求的楚國卻與想當皇帝的齊王劉襄聯合“反漢”,齊楚聯軍的兵鋒甚至殺到了滎陽,是否與呂后在臨終前最後一次觸動他“儒者禮法”的神經有關,我們不得而知,卻不能排除這一可能性的存在。

反過來說,“劉太公”的小家庭,至少有一妻、一妾、四子、一女,嫡子得以遠赴齊魯“學禮”,庶三子得以與盧綰一同“學書”,收賀禮則“羊酒”,還是“小門小戶”的氣象嗎?

至於《史記·高祖本紀》中記載劉邦務農:

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呂后與兩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后因餔之。

劉邦為亭長已入秦多年,“秦制”強制要求“分戶析產”,則劉邦早已從“劉太公”家中分出,也可見他長嫂對他的態度,見《史記·楚元王世家》:

始高祖微時,嘗闢事,時時與賓客過巨嫂食。嫂厭叔,叔與客來,嫂詳為羹盡,櫟釜,賓客以故去。已而視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

注意,這裡的時間背景是“高祖微時”,也就是還未為吏的時候,曾經逃避官事(或為官司,或為“事”之“徭”)

,也就是躲藏之中,自然不能回自己家,所以到大嫂家蹭飯吃,沒想到大嫂厭惡劉邦,假裝羹已吃完,刮鍋邊出聲,賓客自然就走了,而劉邦卻發現鍋裡還有剩羹,自此之後對大嫂非常怨恨。

​至於賒欠酒錢之類的經歷,並不足以說明劉邦的經濟條件,恰恰相反,如果是“貧民之家”,根本不可能有賒欠酒錢的信用,更不會有:

仁而愛人,喜施​。

也就是“樂善好施”的名聲,當然,也就不可能在秦滅六國之前,得以到魏國外黃,“數”從張耳遊,“客”數月,要知道,遊俠的“遊蕩”不但需要本事,也需要名聲和財富,否則根本不可能支持其大範圍的活動,更不要說幾次三番地去和張耳結交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劉邦肯定是個“敗家子”,因為他對信陵君的憧憬表明,他的人生規劃與娶了本地“白富美”擔任“外黃令”的張耳完全如出一轍,只不過,張耳是“致千里客”並“名由此益賢”,

而劉邦的“小家”卻根本不支持他複製一遍張耳成為“魏之名士”的路子。

作為“大家長”的劉太公,應該屬於非常“傳統”的士人,嘉許“治產興業”的兒子劉仲,期待“學而優則仕”的兒子劉交,對於劉邦的這種“野路子”,他恐怕並不願意投資,而劉邦“庶三子”的身份也讓他在“分戶析產”中很難得什麼優待,以至於對他的“養客”之舉,連他的寡嫂都望而生厭,缺少財富支持,使劉邦的“名士”之路從一開始就舉步維艱。

當然,不久後,他的機會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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