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参众两院的战争提案通过,不利于总统,总统可以否决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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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有否决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包括战争)的权力,但法案被否决后,国会可以重新否决总统的决定。(众议院简单多数,参议院2/3)

一般情况下,美国不会出现问题所描述的情况。但请注意,这不包括已成为法律的提案。众所周知,根据美国宪法,总统若对海外出兵必须经国会同意(总统可调动海军陆战队进行不超过60天的战争,且须在48小时之内通知国会)。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该法例同时规定在美国本土遭受袭击时,美国总统必须履行保卫国土的职责。也就是说若美国本土遭受其他国家的军事袭击时,总统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及时作出军事回应时,那就可能出现国会先通过战争提案(最大可能性是宣战的提案)再交由总统执行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总统不能否决国会通过的战争议案。若总统拒不执行,国会可以总统违宪的罪名发起弹劾,罢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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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分离,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有相互制约以达到权利平衡的作用。

美国的参众两院是立法权的代表,美国总统是行政权的代表,最高法院是司法权的代表。

美国的立法流程

1. 议案首先由参议院/众议院的一名或多名议员提出

2. 议案由委员会审核并且在参众两院表决,表决通过后交由总统签署。

3. 总接到两院通过的议案后签署,即成为法律,当然总统也可以使用否决权否决参众两院的议案。


所以对参众两院的战争提案,美国总统确实可以否决这个提案,但是这种否决也有限制,参众两院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果参众两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总统的否决无效。

历史上美国总统大约动用过1500次否决权,其中111次又被国会推翻,略超过7%,基本上被美国总统否决的提案需要得到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人数支持还是比较困难的。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今年3月份使用否决权否决了国会组织其建设南部边境隔离的计划,这也是美国总统特朗普上台之后第一次使用否决权。


国闻杂谈


如果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私自提出的战争提案通过,并且该提案对总统不利,那么总统可以私自否决它吗?从程序上来讲,总统确实有否决该提案的权利,但是同样从程序上考虑,总统的否决有可能会被参议两院再次否定。除了美国否决与被否决的程序之外,这种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提出战争预案却不符合总统预期的事情,也基本不可能会发生。

从美国历史以及美国政治斗争情况来看,所有的战争提案基本都是由总统个人发起的,并不会出现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认同某一战争议案,而总统却不同意的情况。这其中的根源就在于美国总统只有一位,而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却有着民主党和共和党两个党派,以及众多意见并不一致的议员。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并不团结一致的情况下,不可能会发生两院行动会比总统效率更高的事情。

@ 参议院众议院议员众多、意见分歧也很大,很难高效的达成一致

政治斗争历来都是美国的光荣传统,尤其参议院和众议院中各位议员的相互反对最为突出,即便是在战争一事上,各个美国议员也经常因为自己以及党派利益,提出不同的意见,为了反对而反对。美国内部意见本来就很分裂,并且这种分裂还极为严重,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发动战争。例如特朗普威逼伊朗,威胁发动军事进攻这件事,就有不少美国人以及美国议员,明确反对特朗普的战争提案,并表示特朗普的所作所为会让美国陷入深渊。


@ 美国民众有理有据的反对特朗普针对伊朗提出的战争威胁

所以,在美国的历史上以及实际情况中,并不会出现参议员和众议员提出战争提案,但总统反对一事。反而经常出现:总统已经对外发动战争,但是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依旧难以达成一致,迟迟不批准美国总统的战争行为。针对此事,美国甚至还设立了一项专门的法令,那就是在美国国会达成一致之前,美国总统只能发动最多60天的军事进攻。

经常有美国总统在对外进攻几十天之后,国会才迟迟同意总统的战争提案。

@ 为了避免总统肆意发动战争,国会提出《战争权力决议案》以约束总统的战争行为

因此这种美国国会率先提出战争议案,而总统却没有同意的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以美国国会的效率和政治斗争情况来说,除非俄罗斯已经入侵美国本土,而总统仍未对俄罗斯宣战,否则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当然,假设这样的情况出现了。虽然总统有否决的权利,但是在参议两院达成一致的背景之下,国会可以再次依照程序,以2/3的选票否决总统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国会全体议员观点一致的情况下,总统的个人意见无效。

根据美国的规定,提案获得过半投票就可以通过,但如果总统否定这一提案,那么该提案就必须获得2/3的选票才行。

注:虽然美国国会为约束总统的战争行为提出了《战争权力决议案》,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位美国总统在该法案上签字。在实际情况中,各位美国总统也总有办法绕过该法案,对某一国家发动战争。


垂垂老马


美国讲究的是三权分立,行政、司法、立法三权独立,在独立的同时相互约束,参众两院可以否决总统的提议,总统也可以否决总统的提议,如果参众两院通过了自己的战争提案,但不利于总统的执政,美国总统是有权利否决的!

在美国政府内部,分为民主党和共和党,那么美国的政府总统就是来自这两党的其中一个党派,像特朗普和彭斯就是来自共和党,奥巴马和拜登就是来自民主党,美国内部的斗争实际上不是三权的斗争,而是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斗争,他们之间相互打压,都想上台执政。

就在前几日,民主党参议员就给特朗普挖了一个坑,该议员向参议院提出对伊朗动武,也就是支持特朗普对伊朗动武,还没有等到特朗普否决,就被参议院的外交委员会以13:9的票数给否决了,原因是参议院是共和党的天下,特朗普又是共和党的代表,共和党是不会为难特朗普的,还会为特朗普执政扫清障碍。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总统没有计划开战之前,国会是不可能达成开战提议的,就算达成也没有任何意义!

根据美国政府的《战争授权法》,总统有权利发动战争,而且可以直接开战,不用向国会报告,也不用征得国会的同意。所以,美国总统的权利还是很大,国会在一定程度上是管不住总统的,不然美国总统就成了跛脚总统。在特朗普执政期间,民主党看特朗普不爽,但民主党并不能拿特朗普怎么样,还不是任凭特朗普瞎搞一通。

不过,美国总统的权利也不是无限大,假如要发动大规模的战争,需要动员大规模的人员,战争可能会给美国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总统就必须经过国会的同意,必须经过投票的方式进行,必须得到国会的同意。不然战争失利,总统就会遭到弹劾,就会产生执政危机,就有面临下台的可能!

从这样的情形来看,美国总统有很大的决策权,可以凌驾于国会之上,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就经常干这样的事,动不动就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然后绕开国会干自己想干的事!


老鳄鱼观天下


如果美参众两院的提案通过,不利于总统,总统可以否决吗?要想知道答案,我们就必须从美国政治制度来深入分析。

美国的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三权分立

美国三权分立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联邦时期立法专制的教训,促使了《1787年美国宪法》三权分立体制框架的形成。三权分立是美国开国者的理性选择,它对美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的权力分成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就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国家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执掌,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互相制约保持平衡。 孟德斯鸠的这一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大。

1.美国的行政权——总统负责制

在当今,总统是美国政治舞台的中心和权力最大的人物。各部部长、副部长、助理部长、署长、局长和管制委员会委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总统免除他们的职务则无须参议院批准。《美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拥有监督法律执行权、政府官员任免权、缔结条约权、战争权(不含宣战权)等。

2.美国的立法机构——国会(参众两院)

美国国会的权力在《美国宪法》中给予了明确规定,包括确立税项及征收税款的权力,借款、调控商业的权力,铸造货币、确定重量和度量标准、建立邮政体系、创立司法体系的权力,划定联邦区域、管理版权和专利的权力,宣布参战、为美军筹资和提供资助常备民兵的权力。在外交、军事方面,总统的权力大于国会。总统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新国家与新政府。比如科索沃独立,布什率先承认,国会无权否决。在军事方面,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三军统帅,有权调动海陆空三军,掌握核武器按钮。虽然发动战争的宣战权属于国会,但很多情况下,总统可以不宣而战,任意发动战争,国会拿他没有办法。美国历史上发生过两百多次战争,到目前为止,只有五次是由国会正式宣战,即1814年英美战争,1846年的美墨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和1991年海湾战争,其余都是不宣而战。由此可见,总统的战争权力是很大的,谁当了美国总统,就意味着他可以对任何国家开战。

总统还有一个很大的权力就是可以否决国会提出的议案使之不能成为法律。这时,议案要回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重新表决,两院都以三分之二(俗称绝对多数)通过,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使议案自动成为法律,否则该议案作废。罗斯福总统曾经频繁动用否决权,被人们称为帝王总统。立法权主要掌握在国会手中,任何议案都要由国会两会通过,但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成为法律。

虽然发动战争由总统说了算,但是,如果军费开支过大,把这一年的军费预算都用完了,国会不给他拨款,那么他的战争也就无法进行下去了。这是国会唯一可以限制总统发动战争的地方。因为国会掌控拨款权,总统在这方面发言权很小。上面说道7000亿救市计划,是由布什提出的,在国会参议院得了通过,但众议院议员认为是发展美国社会主义,不合理,不予拨款,因此就被否决了。后来布什修改了救市计划的部分内容,并增至8500亿,才在国会得到通过。从上面看来,总统和国会能够相互否决。

所以综上所述,美国总统的权利是非常大的,是有权否定国会所通过的各种提议。但是美国总统也受制于国会(参众两院)。美国的政治是一种非常平衡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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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议院和美众议院都是美国国会的立法机构,而美国总统拥有的权利非常大,包括他可以直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

所以战争提案不利于总统时,他可以直接进行否决,而美国的政府部门都是靠财团支持,在超过2/3的议员通过的情况下也就标志着多数财团的利益,总统也不会跟他们对着干了。


无处不余生


原则上是可以的


行爱国之举


总统有初步否决权,议会可以再行否决权,联邦法院有最终的决定权!


年少青丝


没有什么有利或者无利,打倒了希特勒以后,新的纳粹分子一直在对各国进行战争或者战争恐吓,没有停止过挑起战争和参与所有战争。也必将最终被世界人民战胜。


为人民服务531531


从总统的身份来说,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即使否决不掉,也可以以三军总司令的身份拒绝出兵。不过,美国国会原则上不可能在未和白宫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自己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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