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新時期的新聞工作者,面對紛繁複雜的大千世界和競爭激烈的新聞環境,就要求我們新聞從業人員,不僅要具備敏銳的新聞嗅覺,而且要隨時隨地的注意身邊發生的每一個細節,處處留神,處處仔細觀察,只有這樣才能捕捉到鮮活的好新聞來。否則,就會讓好新聞擦肩而過,自己卻一無所獲。
盧劍利20年前在基層陝南白河縣採訪時的照片 (時任西安晚報記者 史佳 攝)
處處留心皆新聞
1994年6月5日上午,我在長安報社值班室同鄉鎮來的幾位同志閒聊,一位來自灃峪區的通訊員說起昨天他們那裡發生了一起下山羚牛傷人事件。我聽到此消息後,立即意識到這是件很有價值的好新聞,便快步趕到縣委宣傳部告知張寶貴副部長,我倆決定搶時間採寫這條新聞。顧不得吃中午飯,我們便冒雨乘車趕到灤鎮公安派出所瞭解羚牛下山傷人事件。所長詳細介紹了事件的經過。聽完所長的介紹,我們懇求所長派車到新村和喬村的現場目擊者,受害者家中採訪。灃峪採訪結束已是下午四點多,我們覺得很有必要了解一下羚牛的生活習性,便驅車跑到秦嶺牛背梁自然保護局採訪,為“羚牛為何下上傷人”索取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回到報社已是晚上八點多,不顧採訪的疲勞,我們趕寫出稿件來,並在次日早上由我專程送到陝西日報,三秦都市報,西安晚報的編輯手中。
1994年6月19日《西安晚報》在一版社會新聞重要欄裡發表了“羚牛情場‘失意’,下山連傷六人”的稿件,引起讀者的極大興趣,這篇稿件同時還榮獲“摩托羅拉”杯西安晚報社會新聞大獎賽一等獎,同時《中國商報》新生活週刊在“非軍事窺探”欄內全文轉發了此稿。由此可見,注意身邊發生的事在新聞採寫過程中是多麼重要啊!
新聞理論專家對此稿評價是:這是一篇很有社會特色的社會新聞。這篇社會新聞突破了“社會新聞以奇取勝”的模式,從奇處著筆,深處著眼。以擬人化的筆法,報道了“國寶”羚牛“情場”失意,下山連傷六人,後被群眾無奈用獵槍擊傷斃命的奇聞趣事。作者沒有就此止筆,而是飽蘸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飽蘸“國寶”的愛護關切之情,呼籲有關部門擬出既保護國家又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兩全之策。社會新聞以奇取勝引人入勝。社會新聞奇處著筆,深處著眼不但引人入勝,更能發人深省,催人奮進。
記者盧劍利(左一)採訪照
附新聞原稿
羚牛“情場”失意下山連傷六人
呼籲有關部門擬出既保護國寶又保護村民兩全之策
本報訊 一頭羚牛在長安縣灤鎮,內苑鄉一帶橫衝直撞,造成傷亡6人的慘禍,村民呼籲儘快解決“國寶”保護新課題。 6月4日早5時許,長安縣灤鎮新村47歲村民王引明上廁所時被藏在 廁所內的一頭羚牛撞斷肋骨,當即身亡、這頭長約1.7米,高1.2米體重200多公斤的羚牛撞倒院牆竄出村子,青年農民伊青華欲趕羚牛回山,不料羚牛猛撲過來,犄角捅穿胸膛,伊不幸身亡。羚牛繼續逃竄沿途又頂傷,撞傷兩人,7時許,竄進內苑鄉村橫衝直撞連傷數人群眾無奈用槍將其擊傷,因血流過多不久死亡。 羚牛屬國家一類保護動物,在秦嶺牛背梁自然保護區內現存不足百頭,每年6月是羚牛發情期,雄性羚牛為爭奪“情侶”往往拼死搏鬥。據分析,闖禍的這頭羚牛可能因“情場失意”而狂躁不安,一致下山闖禍。當地群眾反映,近年羚牛6月下山傷人事件時有發生,村民呼籲有關部門儘快解決保護‘國寶’新課題,既保護群眾安全,又能讓羚牛正常繁衍生息。 (
張寶貴 盧劍利)採訪交談獲取新鮮線索
1994年11月4日,我同張寶貴到長安縣喂子坪鄉王家溝的老相好陳念德家採訪,主要了解老陳這麼些年來創辦木製品加工廠的經驗,準備在報上發通訊稿件。來到老陳家,老相好見面,彼此問長問短,說話間,一位齊耳短髮的姑娘麻利的沏茶遞煙,一對會說話的眼睛討人喜歡,這位姑娘立即引起我們的注意。經詢問才知道她叫阮麥萍,是老陳家新近僱來的保姆,僱保姆一向是城裡人的專利,“山裡人也僱起保姆了”的念頭頓時映入我們的腦際,我們馬上轉移話題。詳細瞭解老陳家僱保姆的來由,這幾年,老陳家辦的木製品廠因生意興隆,妻子幫他跑銷路,兒子幫他跑運輸,家務活沒人幹,就僱請了保姆做飯看家。我們又詳細採訪了阮麥萍。本想給老陳發一個木製品廠取得成績的動態稿,我倆卻當場決定,在老陳家僱保姆上大做文章,採寫出現場新聞稿件,適逢西安晚報舉辦“陝建信杯”現場新聞大賽,回到縣城韋曲,我倆挑頭夜戰,反覆商量角度,於是一篇動人的《山裡人僱保姆》便在11月6日,西安晚報一版發表了。此稿後來還榮獲了 1994年度西安晚報社通訊員好稿評比一等獎。
山裡人僱保姆
11月4日下午,我們隨著秋遊的人群,前往秦嶺深處長安縣喂子坪鄉。 來到王家溝,巧遇50出頭的村民陳念德。老熟人相逢,他拽我們到他家作客。一位齊耳短髮的姑娘麻利的沏茶遞煙,一對會說話的鳳眼討人喜歡。我心裡嘀咕:老陳家中何日添了這朵花?是家人,是親戚,還是……?老陳見我疑惑不解,摸著絡腮鬍子笑眯眯地說:“她是我家保姆。”“山裡人也僱起保姆了 ?”我驚歎不已。“請保姆不是城裡人的專利麼”。老陳暢懷大笑,敘述起他家僱保姆的來由。這幾年他家辦了個包裝箱廠,妻子幫他跑供銷,二兒子幫他跑運輸,家務活沒人幹,就僱請了這位保姆做飯管家看孩子。
我們同保姆攀談起來,他名叫阮麥萍,今年19歲,家住秦嶺深山小馬佛村。阮麥萍說:“在家閒著沒事幹,我就出來當保姆。走出家門眼界寬,一個月幹吃淨拿七八十塊錢。實話給你說,這一帶僱保姆的人家還真不少哩!” “約摸有一百多家。這幾年,山裡不少人家經商辦廠跑運輸,”老陳接過阮麥萍的話題:“家中缺少好幫手,就從商縣,柞水,寧陝等地請保姆,保姆管好家務,我們一心念好致富經,富裕戶的發家薄裡也有保姆一份功勞。” (
張寶貴 盧劍利)盧劍利1999年在陝北採訪照片 (三秦都市報記者 啟子 攝)
好新聞青睞有心人
1999年12月下旬,我同陝西日報記者韓巖去陝北延安採訪,在延安市的一次朋友聚會中,我們詢問最近延安有什麼需要報道的事情,當地的一位朋友告知我們說,延安市有一個鎮上的村官最近發生了些事情,可能是把村上的公章和給村民辦的宅基手續丟在了歌舞廳裡。
我們聽此信息後認為這條線索很好,也值得深挖,於是我倆冒著嚴寒去了丟了公章的村子裡調查瞭解。我們來到這個村子裡,隨便走訪了幾戶人家,沒有一戶告訴我們實情,見了我們都很害怕,一個勁的迴避,都不願意說什麼,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們只好來到村黨支部書記家採訪。見到村支書,我們開門見山給村支書講,我們接到社會人士反映貴村村委會主任把村公章丟在了歌舞廳,村支書聽了我們的反映後,起初嘴裡不停的吱吱嗚嗚,並反覆強調他們沒有丟公章,我們提出既然沒有丟公章,那麼村公章在哪?能否拿出來讓我們看看,這時村支書才坐不住了, 急忙拿起電話請示鎮黨委書記說有省報記者要採訪村公章丟失一事,問鎮書記能否告知記者,沒想到電話中鎮書記卻很爽快說“記者要採訪啥就如實回答”!
這樣僵局終於被打破。村支書把丟公章的前前後後如實告訴了我們,我們同時進行了錄音。原來這個村党支書在1999年11月與村委會主任王某等人到鎮上辦理了幾戶民宅基地手續後,中午便一起進了鎮上的娛樂場所“瀟灑”,沒想到村主任王某酒喝多了,與娛樂場所的一位小姐發生了摩擦,雙方在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那位小姐一氣之下便把村主任王某的包拿走了,包內裝有村委會公章一枚和幾十戶村民宅基手續……在追要無果的情況下,才在當月的延安日報上刊登了丟失啟示。
照常理說,農村丟了公章可以補辦,但當時大的政治背景是全國上下正在進行幹部作風整頓和“三講”教育工作。這麼一件丟失公章的事情正好反映出當時的一些基層幹部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如果將此稿採寫完成,並發表會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於是我們回到西安認真採寫了一篇社會新聞稿件:標題為“延安一村官舞廳瀟灑惹事端,村委會大印被小姐擄跑了。”在 1999年12月31日的《三秦都市報》一版倒頭條發表。
此稿發表後,引起了延安市紀檢監察部門的重視,經派調查組調查,丟公章的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在任職期間,於1999年11月3日在鎮上一酒家招待鎮幹部進行公款娛樂,並將村公章丟失,此事在當地產生惡劣影響,同時還查處了村支書和村主任有挪用公款和虛報財務帳單的事情,兩人都被做了相應的處分。這篇新聞稿件發表不久,不少當地群眾無不拍手稱快稱記者敢於發表農村情實,同時此稿還榮獲了1999年度中國晚報西北協作區好新聞獎。
附 新聞原稿
延安一村官舞廳瀟灑惹事端
村委會大印被小姐擄跑了
本報訊 (記者 盧劍利 韓巖) 近日,延安市姚店鎮後四十里鋪村委會的大印竟不翼而飛了,原來是該村村主任王某在舞廳瀟灑時,被一位姓石的四川小姐擄跑了,此事引起了當地幹部群眾的強烈不滿。
12月26日,記者接到後四十里鋪村村民反映的有關情況後趕赴延安,首先採訪了後四十里鋪村党支書李祖銀,詢問村大印丟失一事,先開始他極不情願介紹情況,迴避了有關事實,可當記者向他擺出群眾的舉報和一些利害關係後,他立即電話請示了姚店鎮紀檢委書記,書記讓他將情況如實告訴記者,他才講出了公章丟失的內幕。
原來在11月上旬的一天,他同村委會主任王某和幾個幹部在鎮土地管理所辦完25戶村民宅基審批手續後,來到位於楊家村的東樂食府吃飯,飯後鑽進了一個小舞廳瀟灑。當時村委會主任王某喝多了與一位姓石的小姐發生了爭執,村委會主任便借酒發威,打了這位小姐,之後石小姐一氣之下將他們攜帶的黑色公文包拎走了。包內裝有一枚村委會大印和25戶村民宅基審批手續,當時記者問及公章被小姐拿走為什麼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他回答說:嫌丟人沒敢報。隨後於11月下旬在報紙上刊登了丟失公章聲明。據一位知情者講,那天村委會主主任王某等人在東樂歌舞廳惹事後,現場有5位小姐知道此事,當時被打的小姐向村委會主任勒索1萬元方才交出公章,雙方就此產生異議後,第二天一大早那位小姐拎走了公文包悄然離開舞廳。之後,村上的幹部接二連三來舞廳尋找公章,並拖關係讓人給舞廳老闆做工作,只要小姐交出公章,願意給其幾千元的感謝費。
記者就此事到村委會主任王某家採訪他時人沒在,其妻告訴記者,丟失公章是事實,但不是在歌舞廳,也不是被小姐擄走,而是村幹部乘坐延安市1路汽車,丟在了車上。
原載1999年12月31日《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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