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的哪些行为属于违背劳动法,但员工不好取证?

卡哇伊茜茜


从蜗牛君处理的劳资纠纷来看,以下这几种情况,是一种灰色的解雇员工的方法,本来已经涉嫌违法,但是员工不好取证。

①变相降低工资,取消加班工资,也就是不让加班。

②以种种客观理由不批员工的视假,不管是什么原因。

③不让员工去岗位工作,困在办公室,但还给最基本的工资。

④在员工的工作区域,安装一些摄像监控的,寻找员工违法的证据。

【职场观点】

这是公司解雇员工又不想赔偿,常采用的一些灰色手段供你参考。


非知名首席职场官


我讲一个本人事例,我在浙江一个钢构企业干了十三年,从征地、报规划、建厂房、领产权证……等等,等等开始。2015年元月本人为一死亡员工办理相关事宜,开车回公司,在离公司附近出了车祸(交警认定,对方全者),车队长及时将我送进医院,医院诊断骨折二根,骨裂六根。但入院后,公司分文医疗费不出,工伤工资分文不给,连本人2014年全年应补发工资也不给(合同工资每月只付70%,其余年底兑现),更不说年终奖金了。

这个企业违不违反劳动法?但我切身感悟,企业家和资本家有着天壤之别啊!


Jn541105


在我国,劳动者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在这个经济下行,996横行的年代又遇见疫情,降薪、裁员、996将是后半年的趋势。

我是一名程序员,公司耍流氓的事情见多了,要说不好取证,我来分析一下:

1.加班

在我国,企业要求员工加班理直气壮,根本就不把劳动法放在眼里。因为这个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很多我的同行经常熬夜加班,第二天还要按时上班,否则算迟到。注意我说的加班,99%是没有加班费的。企业对外宣称,员工都是自愿加班,奋斗的员工才是老板的兄弟,因为身体和家庭原因不能拼命奋斗的,都不算是老板的兄弟。

2.降薪

随着疫情的扩散,很多程序员改成了远程办公,工作上投入的时间比平时还多,干的活也不必平时少,却有很多小公司2月和3月让员工签字自愿降薪或者放弃工资。这种显然是违法的。员工需要收集证据,证明这期间自己也在远程办公和劳动,公司让签的字别签,谈话内容也要录音。

3.裁员

很多公司裁员又不想给赔偿,怎么办?他们有很多种办法把一个员工恶心走。孤立、调岗、低绩效、穿小鞋等等…… 这些是很不好收集证据的。

综上所述,996横行的年代又遇见疫情,降薪、裁员、996将是后半年的趋势。建议各位有条件的可以进体制内。


小小野猪


住房公积金这一项,🈶️很多企业会用各种手段及理由不给予员工缴纳或是延迟缴纳。你们品~细品~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本人就职于索菲亚华鹤门业车间,竞聘时人力资源的人和我说入职后先上五险,三月后在上一金,结果我都已经入职三个多月了还没给我上这一金。你们说这啥玩意儿。


木子京曦


在正常的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你没有证据,那你就要败诉。由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员工既有举证的责任。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将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的规定。劳动纠纷是由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院两个部门处理的。这两个部门处理劳动纠纷的案件都是执行举证倒置的原则的,意思就是职工投诉,单位来举证。而且双方既有承担举证责任的义务,作为劳动者也更要搞清楚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以及适用证据规则的技巧。另外,你在头条号上咨询。你基本得不到什么有效的帮助。因为很多答复,绝大多数都是错误的。反而会误导你。希望对你有帮助!


炫彩康哥


在广东这里,政府部门监督比内地好多了,大部分企业执行劳动法,加班问题按照劳动法计算,少了好多劳动纠纷,企业信誉好,招工也好招。

哪些行为不合劳动法?主要是小微企业存在,本身利润少,老板格局小,也做不大,经常在员工身上抠姜剥蒜,表现在:

1、节假日加班,不按照劳动法,按照协议给加班费。

2、平时加班,不按照1:1.5支付加班费,按照1:1。

这两点,企业采用小时工资高于劳动法最低工资,和按照最低工资公式计算的工资相比,差不多,员工也就认了。如果按照劳动法,计算方式是不合法的。现在广东已经采取综合工资计算,劳动仲裁也是这样。减少了很多争议,是一个进步。

3、发生工伤,逃避责任。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陪不起。

工伤和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等待时间半年。大部分小企业就利用行政复议,拖延处理时间。

法院开庭,虽然开庭费国家只收5元,但是等待时间太长,很熬人。

企业明白,劳动仲裁结果,大部分不会执行,企业就给你拖,一个工伤处理,从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处理下来,需要一年半到两年时间。

打官司就需要花钱,有的官司打下来,员工是赢了,但支付完律师费和自己的误工费、路费、住宿费,所剩无几,甚至赢了官司输了钱。

大部分员工打不起官司。在一审阶段,支付律师费时,大致是4000元左右。员工选择再考虑,进而放弃。

员工等不起,也不可能因为行政诉讼和法院开庭来回多跑。有这个劳心费事的打官司时间,去安心上班,早赚回来了,员工认为不值得。

小企业,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都在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要给员工一份,企业不给,员工手里没有,员工不好取证。

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仲裁时,企业提供了,员工还是被动。


钟林毓秀


我没有在公司工作过,关于公司有哪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不清楚,我只是在农垦初级中学从事过数学教学工作现在谈谈初级学校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1、同为教师相同工作岗位教师同工不同酬。不在编制教师工资是在编教师工资的零头。

2、遇到关于教师重大切身利益的政策,优亲厚友。比如说教师进编,优先给托关系走后门的年轻教师。

3、在背地里更改教师的工作身份。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在不知情的自己已经被教育科更改身份的情况下,从事教学工作多年,损害教师合法权益。

4、不给不在编教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5、在10多年的时间里,不给不在编教师进编,不给晋职称。


灰缨河


多数小企业厂矿建筑工地城市清洁工,劳动法规定八小时工作制。你可以做社会调查问问设计到农民工作都在10 小时以上工作时间,有的基本工资定低让你加点加班变相侵占农民工,工作时间。八小时工作制在全世界都执行一百多年,为什么在我国农民工都干10以上工作时间!


gedjhoopbnm


公司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但员工又不好取证,这个应该是比较难找出来。不过也不是没有。

比如,变相让你加班。刚快到下班时间的时候领导给你安排个任务,说很急,要赶紧整,结果整着整着加班了几小时。领导经常如此的时候就是变相让你加班,但是你又不好举证,因为没有写加班申请之类的。

还有一个,比如刚进一个单位,招聘的时候说是招这样的人搞什么事,进来了才发现应聘的职位、所做的事跟招聘时不一样,或者应聘职位没做多久就把你调换岗位,没跟你商量或者商量也没用,这个时候你又是新来的,不好多说,就默默忍受,久而久之,这就相当于同意并认可了单位的行为,这就可能构成协商变更合同,所以也不好举证了。

所以,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事,要尽量保留证据,及时做出回应。


文案书窝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制度的逐渐完善,接下来对法规制度的执行必将严肃规范。

目前国内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因为相对高的收入,还有这些企业对国内劳动法规相对重视,所以不会违背劳动法的法条规定。但从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的角度和原理来看,所谓的外企高薪只是针对高管或专家,真正对于一线广大劳动者的薪酬是否(不说等于)相当于他们创造的价值反而无人问津。

国资委企业随着员工集体合同的订立,基本不会违背劳动法规定的员工权益。但目前对于劳务派遣来说各企业执行薪酬待遇标准并不一致。尤其对于同工同酬来说是很难取证。

按现代企业管理大师德鲁克的《公司的概念》一书所阐述的观点,一个企业过度追求利益而忽略员工的感受,这个企业终将消亡。

我目前就职的企业在“双关心”活动的开展上比较有成效,只要企业能真正关心员工,员工一定会真正关心企业。通过去年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更接地气,员工可以畅所欲言既关注自己的发展同时也对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群策群力。

总支,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一把手的作用是相当关键的,如何关爱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至关重要。前不久一家车企老总下基层视察工作,看到基层员工厕所不洁,撤职一些不作为的部门经理,并要求马上整改,虽然有几个月的整改期限,但也要能快则快,尽快整改。

其实,员工需要的关爱很现实,很朴素。

希望每一个企业的老总都象关爱基层员工厕所洁净一样,真正做到接地气的关心!

因为养家糊口,员工需要赚钱。

因为劳动付出,员工需要尊严。

反之,做为员工我们也要检视我们自己为企业我们做了什么?尽力嘛?还是可以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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