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 告

通告

為加強入境人員來榮登記管理,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及山東省委、威海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要求,現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員(指出國〔境〕返回的中國公民和入境的外國人、無國籍人)來榮後,應當遵守上級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佈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主動申報登記,自覺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

二、近期計劃來榮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友應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區或村居報告其擬回國日期、航班號、入境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護照號碼、聯繫方式等信息。

三、所有入境人員來榮後,應當在到達目的地2小時內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或集中隔離場所申報登記;截至本通告發布之日入境未滿14日且未申報登記的人員,應當於24小時內補報登記。

四、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住宿登記報告制度,社區(村居)、企業及學校等接待單位、出租房主、留宿人應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員故意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社區(村居)、單位或個人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六、入境人員來榮後所產生的新冠肺炎診療費用、隔離費用,其收費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七、請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員,積極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舉報。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榮成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值班電話:756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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