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力量讓一些物業公司的經營範圍變成管理小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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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說過,把在頭條提問題的人,想象成吃著泡麵的學生好了,不然不會這麼無知。

什麼叫物業工作?

是不是像有些剛買房的人想象的,我是業主,我說了算?

錯。

國家對物業工作的定義是:政府監管、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

物業的專業化管理工作,是社會管理的一部分,必須依法依規進行,並接受政府的領導。

上海的物業管理規定,說得更明確~居民片區的黨委,是各小區事務、物業工作的領導核心。

國家更具體的規定條文是:

住宅物業管理(以下簡稱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區內的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通過其他形式,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物業公司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規定,就是根據與業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進行服務和管理。

服務~就是做好小區的房屋建築和有關設備設施,環境衛生綠化等做好維修,養護,保證正常運行的物業服務工作。

管理~就是對小區的公共秩序,規章制度的執行,負有管理的職責。

對於亂停車,亂拋垃圾,共用空間堆放雜物,裝修砸承重牆亂搭建等等違規行為,物業必須實行管理,給廣大業主一個安全整潔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

業主的權利是什麼?也不像某些人想象的為所欲為。

在小區內,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大會制定的管理規約,遵守小區管理的規章制度(聽見沒有?),根據物業合同繳納物業費。

如果你不知道,請看下面的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

看看官方標準文本的物業服務合同內容,其中9項內容,最後有4項就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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