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媳婦都有義務去照顧老人,為什麼有人不去照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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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媳婦都有義務去照顧老人,為什麼有人不去照顧呢?在生活中我們真是太多遇到這樣的事情了,箇中緣由深究下去,有時還真的紛繁複雜。有些事有時不臨到自己頭上時,還真不好說呢。

我也是做女兒、做媳婦的人,就說說我的親身感受吧。

先從做女兒的角度來說吧。我家兄弟姐妹共4人,我最小,只一個哥哥。因為所居住城市不大,成家以後各家相距不遠,經常回父母家看看,一直相安無事。直到有一天80歲的老父親突然被查出身患肺癌,一下躺倒。直到臨終,執拗的老人一直認定非要他的兒子在病床前侍候他的一切,我們這些做女兒的哪怕幫他端個尿盆他都不大樂意。沒法,只能順著他。老父親去世了,剩下老媽一人跟她兒子過。有時做女兒的不放心,接她過來住住。一切侍候得好好的。可不知咋整的就是留不住她的心。三天不到晚,就吵著要回兒子家。是女兒不願孝順嗎?不是哎。真搞不懂老人心裡咋想的。

再說說做媳婦吧。結婚20多年,其中10多年是跟婆婆共同生活的。這10多年給我的感觸就是,跟一個強勢的婆婆在一起過日子,難。不是你要管她事,而是她刻刻要管住你。特別是不管對錯,壓你沒商量。這其中你要是頂真了,那就真別過了。好歹我這人個性馬虎,平時裝裝糊塗,這麼多年也就這麼糊過來了。現婆婆也70多了,待一起時間長了也有感情了。反正以後不管咋了,我肯定都會照顧她的。只要她別嫌棄我照顧不周就行了。



針對現在有的兒子,媳婦不願照顧老人,除非那些特別狠毒,不怕自己的惡行遭社會譴責的惡人外,我私下想也不能立刻就說誰對誰錯,因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其中或者有不為人知的深層次原因。

第一,早年的因結下了日後的果。我們也常常聽說有些人年輕時不顧念自己的家庭,對自己的子女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臨到老了無依靠了才想起子女來。這就難怪子女會有想法了。但哪怕就是有想法,你為人子女該盡的義務還是不能忘記哎。

第二,心有餘而力不足。現在人生活條件好了,長壽老人也多了。有的老人80多歲時,他的子女也已五、六十歲了,一是精力限制,二是他也有子女拖累,子女忙工作把孫輩交給他照應也說不準呢。這時候再加上老人要照顧,也就只能手忙腳亂空感嘆了。搶救室中那張一手執母一手執父的照片想必觸動過太多人的心靈。這時候是對我們做子女財力物力人力的極大考驗了,願做子女的都能妥善處理,做到完美的盡善盡孝。

說到底,養老在小層面上來說是一個家庭的小問題,放到大層面上來說,其實是一個社會的大問題。我們這一代是多子女人群,兄弟姐妹多些輪流擔當著照顧老人的職責都還會出現這樣那樣的狀況,再過二十年臨到我們的獨生子女來照顧他們的父母親時,工作,子女,老人,哪頭不能丟,最終哪頭都顧不上。難哪。有時想想,社會養老不失為明智之舉。


當然了,人都是父母所生,孝敬老人是我們做人的根本,也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你怎麼做取決於你,但別忘了你的孩子在看著你。不昧良心不違法律法規才會不悔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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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媳婦兒都有義務去照顧老人,那麼我想女婿是不是也有義務去照顧老人吶。我覺得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的論點,兒女照顧老人是天經地義的,兒媳婦兒就不應該向兒女們一樣照顧老人,因為法律上也沒約束兒媳婦兒要照顧老人的。再者說了,如果說媳婦兒也負責照顧老人的話,那麼姑爺兒也應該承擔同樣的責任了。但是法律的要求沒有列入這兩個人,所以我說只需要兒女盡職盡能的孝順老人就可以了。

我表妹就是一個很可憐的人,她嫁入丈夫家十多年的時候,丈夫就去世了。丟下了婆婆,十分可憐。於是我表妹每個月或者是每年都給老人拿出1萬多塊錢,讓老人用於養老。可是後來表妹自己退休了,家庭條件也不好了,表妹每個月只給老人600塊錢。而且這還是表妹這個做兒媳義務的承擔孝順老人的責任。表妹覺得自己有兒子,得讓孩子看到自己孝順老人的模樣,大家都效仿這種精神才好。可是這每月減少了老人的費用,她的婆婆十分氣憤。竟然找上門來把表妹破口大罵。後來還到法院上起訴了表妹。因為作為兒媳的根本就沒有權利贍養老人,所以說人家給你是本分,不給你也是天經地義,所以說還是別不講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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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結婚時,也是想把婆婆家當自己家。奈何你有心,人家無意!買東西不好吃,買衣服不喜歡!她不是心疼我們花錢,而是真的不喜歡!我不知道她是因為不喜歡我老公,捎帶著也不喜歡我和孩子,還是因為不喜歡我,而討厭我們一家子!也動過心平氣和跟她聊聊的心,但是每次都被她打斷!有一次我實在氣不過,就問她,我們到底怎麼惹的你不高興了?不喜歡我,情有可原,因為我從小不是在你家長大的,沒吃過您家一口飯,為人處世也不一樣。這我都理解!但是你兒子,孫子孫女你也愛答不理的,這我就搞不懂了!結果我話沒說完,我婆婆就又哭又鬧,說我不待見你們,你進家門十多年了,我不待見你們。孩子我也沒給你帶過!以後俺們是死是活不用你們管!天地良心,到底是誰說瞎話,只有自己心裡明白了!結婚時我老公還說他媽是我們那兒最講理的人!現在再問他,他說我一直以為我媽是很講理的,怎麼就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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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搞笑我是認證過的~講個我遇到過的不管老人的事。

這件事要從一個和我爸關係比較好的兄弟說起,他在家排行老三,還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哥哥。老三他們家這事要從他爺爺說起,老三的爺爺奶奶當初去世的時候,他的爹孃完全沒有管,都是他叔叔和姑姑張羅的,兩個老人到死都沒有讓進家門,是在老三的姑姑家去世的。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了,我也是聽家裡的老人說的。

再後來等到老三他們幾個長大,都成家了之後,爹孃兩個人也是分出去了,住到了姑姑家的老院子。那個老院子還是直接之前的那種老房子,是拿泥和上麥秸堆成的,現在家裡條件好了,就只剩他們家是這種房子了。

分出去了之後老兩口自己也是可以養活自己的,家裡養了一堆的羊,收入還不錯,過年過年還給幾個孩子添置點東西。等到老兩口五十多歲的時候,先是老頭得了什麼病,不行了,當時兩個兒子表現的還可以,都很積極的安排後事,在老頭斷氣前接到了老三的哥哥家裡。因為他們知道老兩口這幾年靠著養羊攢了幾萬塊錢,再加上村裡給的份子錢,也是不少的數目。

可是等過了幾年,老太太再去世的時候,兩個兒子就不那麼積極,兩個兒媳更是連看都不去看。老三和我們家關係還不錯,我媽也是個多事的人,就勸人家,多去看看,把老人接回家,不然讓全村人戳脊梁骨,老三也是一口稱是,但是回去之後依舊是不管老人。

一直這樣沒人管也不行啊,後來村裡幾個有威望的就挨個去勸說老三和他哥,也是無果。再後來老人也是知道這個事,就說誰家讓進門就給誰五萬塊錢,整個進門實際上就是老人的一個念想,死之前必須得在自己家死,埋的時候也得從自己家出門,而老人自己住的還是老三他姑姑的房子。

後來據說是老三同意了,然後拿了錢,之後就找了幾個人幫忙抬到了老三家門口,但是老三家媳婦死活不同意,她媳婦快四十了,剛生了二胎,抱著孩子說不吉利,死活不讓進。幫忙抬這老人的也沒辦法,不能在外面啊,於是說就抬回去,結果抬回去的路上,人就沒了。

老三家是死活不讓進,於是管事的就想著那抬老大家吧,結果老大媳婦也不讓進,理由是我們家兒子馬上結婚,新裝的房子,怕晦氣,女方家說要是新房子進了死人就不結婚了。這邊老大家裡也沒進去。

最終老人也沒回得去自己家,至於那五萬塊錢老三收沒收,外面也不知道,葬禮上自始至終也沒看到兩個兒媳婦和幾個孫子。這件事有人罵老三兄弟兩個,可是村裡的老人們都說這是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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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問的這個為什麼有人不去照顧,這個其實有很多原因。

像在我們老家,一般不照顧老人的都是些不務正業的人,天天就指望著年邁的父母,自己又沒有上進心,這種人一般是全村都知道的,遭人唾棄的。

還有一種是父母從小沒大管過,從小就出來打工,這種子女對父母沒有什麼感情,自然就不會去照顧了。

說起這個養老養老,子女照顧父母是應該的,除非父母對你真的很過分,可以不管,但是一般情況下還是要照顧的。

我得一個朋友有個妹妹,這個朋友家裡比較富裕,她就出錢,妹妹出力,去照顧家裡的老人,朋友有時間也會回家中看看,我覺得這樣的處理就很棒。姐妹之間也不會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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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贍養老人的問題,這幾年,發生了很多奇葩事件。

其中,倍受推崇的是“婆婆不幫我帶孩子,我憑什麼給她養老”的說法。

這種有個邏輯關係:你不幫我,我也可以不用回報你,你若幫我,我定當十倍奉還。

從人與人相處來說,這個邏輯是沒錯的。

關於養不養,需要從兩個角度來分析。

第一個角度:從老人的角度

絕大多數為人父母者,會認為,只要我生了孩子,等到我老了,孩子就必須贍養我。

不管我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有沒有給孩子造成傷害,有沒有盡到養育孩子的責任,只因他們給了孩子一次生命,孩子就必須在他們老了之後,贍養他們。

從法律上講,贍養老人是應該的。

但是,法律講的是規則,相對來說,是冰冰冷的。如果把家庭中的任何事,都上升到了法律層面,那麼,家庭的溫情就倘然無存,一切都是強迫的。

如果不牽扯到法律,就是憑感情辦事。

第二個角度:從子女、兒媳的角度

關於做父母,有句名言:一想到為人父母,不用考試,就讓人害怕。

事實上,不是所有人都配作父母,也不是生了孩子,就鐵定配得上媽媽這個身份。

所以說,對於晚輩來講,僅靠血緣的聯結,是很難讓孩子們對父母產生過多的情感和反哺動力,反而是那些平常對他們給予足夠關愛人,會讓他們產生更多想要回報的念頭。

綜上所述:如果必須說每個人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無可非厚。每個人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石頭裡蹦出來的,父母再錯,也是父母,基本的贍養義務還是需要盡到的。

但是如果想要子女心甘心願的反哺父母,則需要父母首先拿出父母的樣子,讓孩子感受到濃濃的親情和愛,這樣孩子的回報自是不必言說。

至於兒媳是否該贍養老人。是一樣的道理。

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如果婆婆接納了兒媳,兒媳一定也能在許多年,惦念著婆婆的好,並盡她所能,給予回報。

如果婆婆對兒媳沒有相應的付出,就只是因為她是兒子的妻子,就強行要求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就是強人所難。

兒子是必須贍養的,兒媳是有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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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照顧一般都是老人身體不好,或者是生病的時候,其實這個時候大家都挺難的。

老人生病了本來就不舒服,對子女的照顧時常會挑著挑那,大多數老人都覺得我養了你你就該心甘情願的床前伺候著,要不然養孩子幹嘛?心情不好很難做到尊重子女,矛盾也就來了,子女即便是不爭執,心裡也不舒服,照顧就真的成了“義務”。

子女照顧父母如果能夠拋開這個義務的綁架,就像是做義工一樣,享受付出的快樂就好了,父母如果能放開對子女還債的要求,不覺得什麼都是該的,就能從子女的照顧中體會到溫暖。

經常都有人說中國人太累了,累在養孩子,照顧老人,帶孫孫,都是在為別人活著,為自己想得太少了,積怨較大,付出了一輩子,到最後老了,如果不能得到他期望的照顧檔次,氣能不大嗎?

人都有老的一天,除非沒老就死了(這也許還不是壞事),要珍惜沒有老的時光,做自己想做的事,老了一切順其自然吧,車到山前必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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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有義務去照顧婆婆,但不是責任,處的好了人心都是肉長的,媳婦年輕時需要她幫助她全心幫助照顧孩子,全心把媳婦當做自家人,不在夫妻之間挑事,那不用讓不用叫,兒媳自動都會伸手伺候,如果積怨太多,換哪個媳婦心裡都不會情願!都是人心換人心,有因有果。對於自己的兒和女,這就是責任了,份內的事,有力出力有錢出錢,只要儘自己的一份孝心就好,這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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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無非是子女的問題或者是老人的問題。子女的問題:1、夫妻雙方或者一方認識上的不願意。就是認為老人是累贅,不想不願照顧。或者自己願意照顧,但是夫妻的另一方不願意,為了婚姻只能犧牲父母。2、生活逼著沒辦法照顧。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有,女兒遠嫁,自己有孩子了,孩子沒人照顧,就沒法回去照顧父母。或者自己屬於第一代到城裡的,什麼都靠自己打拼,抽不了時間照顧老人,或者自己房子本身就小,沒辦法把老人接身邊,只能老人自己照顧自己。老人的問題:3、老人不願意去子女身邊被照顧。老人生活在老家,習慣了,不願意離開故土去陌生的地方。4、老人和子女或子女的另一半相處不了。有的老人,性格強勢,老了還不服老,還要插手子女的家事,子女處都不願意,何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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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久病床前無孝子。”我們都知道,是父母含辛茹苦地養育我們,待我們長大後,理應反過來照顧他們。道理誰都知道,但是,現實中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

以前村裡的老人,經常說兒女多了是福。當時我不覺得是這樣,怎麼會是福呢?兒女多了明明是債啊!生孩子、養孩子,各個年齡段都需要花費金錢、精力,養育一個孩子跟養育三個孩子,所需要付出的東西,差的不是一星半點啊。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越來越覺得,老人的話非常有道理。

老人如果只有一個孩子,他需要承擔照顧兩個老人的責任;如果有兩個孩子,就有人幫著承擔一半的責任(能出錢的出錢,沒錢的出力);如果有三個孩子,那更好了,輪流照顧嘛……這是理想的狀態。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雙方父母就是4個老人,假如他們還有孩子呢?4個老人,加上1個或2個孩子,怎麼照顧得過來?

當然,並不是說,因為各種各樣的現實原因,就不用照顧老人了。照顧老人,是每個為人子女,都應該要做到的事情,有困難就想辦法解決困難。如果自己實在照顧不過來,就找人照顧。不能什麼辦法都沒想,就直接說不照顧了!

孩子的教育,很大一部分來源於父母的言傳身教,你怎麼對待自己的父母,想想你年老之後,你的子女就會怎麼對待你。你希望自己被怎麼對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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