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人,定了!事關你的房貸

3月18日,記者從省建設廳獲悉,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發佈關於做好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必須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影響嚴重和較為嚴重的地區,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自願繳存政策(自主確定繳存比例或停繳)的,企業也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後,方可申請。


同時,通知切實維護職工權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職工緩繳、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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