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行動】浙江桐鄉:“雲上”支部會,紀律處分不掉線

特殊時期,如何讓紀律處分不掉線?2月27日,浙江省桐鄉市某商會黨支部召開“雲上”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決定了該支部一黨員的紀律處分事項。

該支部黨員陳某某因拒不執行判決被桐鄉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應對其進行紀律處分。但是,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環節卻遭遇了困難。原來,該支部的黨員大部分年前已回老家,因為疫情還沒有回桐。

“當前一級響應還沒解除,即使馬上趕回來也沒辦法聚在一起開會。”該黨支部書記犯難了。

2月27日上午9時40分,支部黨員準時“現身”微信群,跨域300公里的“雲上”會議正式開始。支部書記先介紹了陳某某的違紀違法事實,並提出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的建議。“我同意。”“我也同意。”其他黨員均當場表態,一致通過對陳某某紀律處分的建議。

“經支部全體成員表決,一致決定給予陳某某開除黨籍處分,並呈報上級黨委。”隨著支部書記宣讀最後的表決結果,“雲上”會議順利落下帷幕。(沈丹)


【戰“疫”行動】浙江桐鄉:“雲上”支部會,紀律處分不掉線

桐鄉市紀委監委在做好疫情監督的同時,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抓好執紀監督主責主業。圖為該市某商會黨支部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討論決定對一黨員的處分。沈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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