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以受賄罪對被告人餘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餘凱利用擔任桐鄉市屠甸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2020-03-28 18:48:24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日前,浙江省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以受賄罪對被告人餘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餘凱利用擔任桐鄉市屠甸派出所副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