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必須做仇人嗎?

山東冉海菌業


分手之後,也不一定會成為仇人。但如果一旦分手了,以後也只會成為一個認識的“陌生人”。

相互沒有了問候,沒有了關心,也就成了“陌生人”一樣了。如果還愛著對方,就不要主動提分手,除非對方一定要和你分手,那麼即使再愛也要分手。因為尊嚴比愛情重要。

有些人因為太愛對方,一步步妥協,為了成全這份愛。但最後對方仍然還是希望兩人分手,因為性格、家庭條件等原因,別人就是覺得不必要在一起了。如果自己硬要死纏爛打的還不放手,只會讓對方更看不起自己。所以,分手不可怕,也不要怕分手。做個熟悉的“陌生人”也很好!

一切順其自然吧!不要強求別人,也不要勉強自己。


湘妹子sanmei


分手何必做仇人

又傷身來又傷心

昔日溫柔變猙獰

鬱結於胸難平靜

曾經牽手皆緣分

如今分手也感恩

一段歲月共牽手

再多不堪情意深

哪怕惡語似利劍

哪怕惡行多艱難

只要不是多糾纏

彼此遺忘越關山

今生不能長相伴

時光荏苒情漸淡

來時路上梅再開

且把此情作驛站

人生短暫要開懷

沉溺仇怨難自在

一片森林非獨樹

忘卻前塵不孤獨

我且珍惜我前路

你若恨我你作主

不願回憶多幻滅

微微一笑把琴撫[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君語良言


誰說分手就必須做仇人的?難道除了愛,就得是恨麼,事情哪裡有這麼極端的?

話說,也正是這種思想,才導致了無數夫妻離婚後,把孩子當做復仇的工具,故意不讓對方見孩子,給孩子灌輸對方是惡人的思想,才會讓孩子從小在對父母的錯誤認知里長大,形成各種各樣的心理陰影。


俗話說得好,分手見人品,那種分手就鬧得滿城風雨,把對方貶損得一錢不值的人,在我看來,才是真正的渣。好來好散,就算分手也保持必要的禮貌,微笑著相遇,遺憾的分手,畢竟曾經相愛過,抵毀別人,從另一個角度上來說,也是在否認自己罷了。


你說的事情,讓我想起一個新聞,不免有點唏噓:有一對夫妻去民政局辦離婚,他們手拉著手相當恩愛,工作人員很不解問他們為什麼要離婚,他們指著門外說,外面的兩方家長已經大打出手了,他們這麼做,是為了雙方家長的尊嚴!

對,夫妻還恩愛著,但因為兩方家長的勢同水火,就必須要分開,這不得不說,是人間的一幕悲劇。而你這裡,是雙方原本相愛,但因為一點瑣事,互不相讓就要分開,難道,就真的不會在今後的歲月裡,為當初的衝動,追悔莫及麼?


既然放不下,就要去努力,如果不想退步,就只能放下,自古兩難全。你們分手可以不做仇人,但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的滋味,想必也不好受吧。


試著,去爭取一下吧,在一起五年也不容易,嘗試著好好溝通,彼此打開心結,看看能不能改變什麼。如果,真的對方鐵定了心不能調和,那便只能放下,祝福她將來過得幸福了。


愛一個人,本來就不是一定要佔有才行,看著對方獲得幸福,而發自內心的祝福,才是真正的愛啊。


情感營養在線


分手必須做仇人嗎?這得看分手人的心態,有的人愛你,你硬要與對方分手,對方心裡轉不過彎或說放不下,或者你自己劈腿和其他因素,強勢的分手,對方心裡不平衡或者說放不下自尊,明明你錯在先還要拋對方,這肯定視你為仇人,假如你們倆都有此意想分,那答案就與眾不同了,戀人也好或離異的人也罷,一般來說兩人,心甘情願和平分開,相互不會記恨對方,假如一方強制性的分手基本上視對一方為"仇人”,不毛病的[捂臉][捂臉]


chanjuan


我認為放手!為什麼?五年了,身心疲憊,還沒正式結婚,己鬧成樣,將來怎麼能過一輩子呢?如果勉強結婚的話,將來中途在離婚的話,雙方傷害會更大。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往往放手也是大愛。談戀愛不管你談幾年?一定要性格合的耒,相互的愛戀、能包容對方的優缺點、相互信任和依戀的。否則勉強結婚了,婚後肯定是不會幸福的……送你二個字:大愛。



餘老闆YCL


分手後不一定做仇人,也可以做朋友,但要看你們是因為什麼分手。

我和前任分手後就做仇人,因為我覺得他以前特別能裝!

1.你能接受你對象騙你嗎?

2.你能接受你對象不在乎你嗎?

3.你能接受你對象接受其他女生的繼續🎁嗎?

以上這些,我在前任那裡,通通感受到了,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經歷。生無可戀,呵,有真愛嗎?自己騙自己吧!自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吧!

明明是和你談對象,他卻和別人曖昧,異地戀,你不知道的事可多了,再多的信任,都抵不過一次次的欺騙,每次電話那邊都匆匆掛斷視頻,只因為室友說了:“這個姑娘是誰啊,和剛剛在操場那個不一樣呢”,你說:“室友喜歡拿你開玩笑”,曾經一度以為這就是事實,可是,現實卻打了臉,哪兒來的那麼多玩笑,誰能在欺騙中依舊保持微笑啊,還不動聲色,怎麼可能。

國慶,你去找他,可他卻和朋友一起,根本沒時間陪你,我的天,是瘋了嗎?為什麼要找他呢?他在乎你,就不會讓你獨自一人坐那麼遠的車了吧!退一萬步講,就不會和他朋友去玩,把你丟到一邊了吧!愛你的人生怕給你的不夠多,不愛你的人生怕你要的太多,幹嘛喜歡一個不在乎你的人呢?

你明明是他對象,為什麼不告訴對他有意思的女生,你已經有對象,還要接受人家的繼續,這算什麼?

請問因為以上這些分手,還能做朋友嘛?如果你對象不是這樣請好好珍惜,你是幸運的那個[可愛][可愛]。@陸才女情感


趙努力呀


不想退步,又放不下,你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嗎?二選一再給自己個交代,愛一個人,是用真心和付出換來的,你真的愛他嗎? 如果愛她,那就放棄現在的想法,去找她,如果不是真心愛她,事情已經發生了,那就要勇敢的面對,放下過去把這一切都看淡了,像個男人一樣,挺起胸膛做人,天涯何處無芳草,勇敢的邁出這一步,給自己一個交代,還自己心靈一份安穩。


牛建新83


其實分手💔後也不需要做仇人的!如果有孩子的話,更不能做仇人的!畢竟以後都要為孩子負責!孩子是無辜的!你也不希望孩子一輩子恨你!既然選擇離婚!最好的選擇是做一般的朋友吧。因為孩子一旦在成長過程中雙方都會遇到不確定的問題。但是必須牢記不能有藕斷絲連的!除非雙方想再婚。否則,會很痛苦的。


佰家億


首先我覺得這句話的重點詞語就是“必須”這兩個字,必須,表示一定要。這裡就是說分手了一定要做仇人嗎?我的回答是:不做仇人,為什麼要做仇人呢?談戀愛本是件幸福的事情,即使最後因為某些原因不能走到一起,起碼相識也是一種緣分。很多時候凡事不必苛求,來了就來了, 凡事不必計較,過了就過了……



石頭的生活記


我遇到了和你一樣的問題,我和她分手了,他提出可以做朋友,如果當你真愛過,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後,就明白分手了就不能成為朋友。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

分手後不能做仇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那是你們少數人才講的話,除了要表現你們大將風度之外,更希望能新歡舊愛,共聚一堂。一對原本相愛的人要分手,大多都有不得以的理由。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好朋友,那豈不是把過去的一些煩惱又帶回現實中來?何苦呢!淡然,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做敵人,咬牙切齒,不共戴天。

假設對方過的比你好,你會不會嫉妒呢?當對方得意洋洋地帶著新友來介紹你認識,即使你表面扮作滿不在乎,但卻心酸在心理,你又何必子討苦吃呢?

假設對方過得比你差,你的同情心發作時,定又會為對方心痛。畢竟你兩個也曾經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面對舊戀人的失意潦倒,若忍不住伸出緩住之手,你會不會又漸漸陷入那個感情的陷阱呢?

最後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也許你可以貪新顧舊,嫌可以新舊對照,樂也融融那樣我惟有佩服第講一句:你道行高深!我沒有這種道行,至少在時間和感情的分配上我做不到,把感情分開既意味著感情的降級:全心全意投入的一份感情顧及旁人時,就會顯得不專一。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她(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否則分手還要做一對好朋友是臆見極艱難的事情,看著她(他)與他人恩恩愛愛的歡天喜地地場面,自己一定會有慼慼然的感覺,何必做戲扮有大將之風?分手了,與其刻意第去維繫一絲超乎友誼的關係,不如藏在心裡,反而會歷久嘗新。或者把它忘卻去迎接新的未來。

分手不必做朋友,否則,何言分手?

分手後

我還認識你

不過

不想再見你

你過得好

我不會祝福你

過得壞

我亦不會嘲笑你

因為

我們便已不再是朋友了

茫茫人海

我不能再珍惜你

抱歉

我失去的

也是你失去的 謝謝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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