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實行全域“淨地”供應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3月18日訊為進一步推動規範、有序、高質量的土地市場建設,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湖南省自然資源廳近日下發通知,全省實行全域“淨地”供應、杜絕“毛地”供應行為,並全面建立土地精細化供應的管理體系。

“淨地”是指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無重大涉法涉信問題,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基本條件。

省自然資源廳通過建立、維護、管理“淨地”供應監管信息,採取自動審查和人工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在供應前、供應中、成交後三個環節,對全省不符合“淨地”要求的土地交易活動予以中止。

我省還將在開發區開展“標準地+承諾制”試點。“標準地”是指擬供應的工業用地在招拍掛等方式出讓或租賃前,已經出具了規劃、節地、經濟、能耗、環境等控制性標準,具備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淨地”條件,企業拿地後通過“一窗受理”直接開工建設,建成投產後按照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驗收。“承諾制”是指企業拿地後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政府相關部門實行容缺受理、預備發證。該試點政策將進一步加強我省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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