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連鎖超市索取8300元“保護費”,3人團伙犯敲詐勒索罪獲刑

向連鎖超市索取8300元“保護費”,3人團伙犯敲詐勒索罪獲刑

消費者不小心購買到過期食品後可以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然而卻有這麼一夥人,特意“組團”專挑過期食品購買並向商家索賠,還以不再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或可以幫助解決他人索賠等方式向商家索要“保護費”。

近日,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打著“維權”旗號進行惡意索賠的三名犯罪團伙成員因犯敲詐勒索罪獲刑。

向连锁超市索取8300元“保护费”,3人团伙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奇怪“顧客”接二連三

2019年5月的一天,一對年輕男女走進某超市。他們在貨架上挑挑揀揀了10來分鐘,最終“相中”了單價為8元的烤腸,拿了兩根便匆匆到收銀臺結賬。結完賬,這兩名“顧客”突然叫嚷起來,說烤腸過期了,並向店長小李索要1600元的賠償,如不答應就向有關部門投訴。

小李自覺理虧,可又認為賠償價格過高。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她決定與兩名“顧客”協商。但最終雙方依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於是這對“顧客”留下聯繫方式,表示改日再談。

這樣的情況小李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

2018年10月,幾名“顧客”在店裡購買了一些啤酒和餅乾,結完賬就說這些東西過期了,要她賠償。

協商時,這些“顧客”中一名叫“老夏”的中年男子稱,他可以做主讓小李少賠點錢,以後有類似的索賠也可以幫她“擺平”。

之後,就在小李猶豫的那段時間,店裡又接連碰上了兩名專買過期食品索賠的“顧客”。自認倒黴的小李只得答應,向“老夏”支付了“保護費”。

這次,小李也決定向“老夏”求助。第二天,經過“老夏”從中調解,雙方以兩根烤腸賠償1400元的價格達成一致,隨後小李將錢轉賬給了“老夏”。

年輕男女與“老夏”竟是一夥

時隔不久,那對年輕男女又在其他超市“故技重施”,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將兩人抓獲歸案,“老夏”也隨之落網。原來,他們三人竟是一夥的。

向连锁超市索取8300元“保护费”,3人团伙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自2018年8月起至2019年5月間,夏某武(“老夏”)夥同李某勤、夏某華(年輕男女)多次通過購買過期食品方式向多家超市索賠,夏某武以不再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或可以幫助解決他人索賠等為由,向某連鎖超市的3家門店索取“保護費”共計人民幣8300元。

長寧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夏某武糾集李某勤、夏某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錢款,數額較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三人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在審查起訴階段全部退贓,依法可以從輕處罰。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前不久,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夏某武、夏某華、李某勤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九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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