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收取賣淫窩點“保護費”終領刑

扫黑除恶|收取卖淫窝点“保护费”终领刑

扫黑除恶|收取卖淫窝点“保护费”终领刑

收取賣淫窩點“保護費”

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以一天100元或80元為標準,並以每隔兩三天、三五天不等的頻率向被害人索取“保護費”……等待該惡勢力團伙的,將是兩年多的牢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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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靈山縣人民法院審判大廳內,隨著法槌敲響,陳某敏等3人敲詐勒索案終於塵埃落定。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一審中,法院審理查明,陳某敏、陳某色、陳某星三人互相糾集,形成了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採用威脅等方法先後多次對在靈山縣沙坪鎮思榜村委會某氣庫附近經營的三個賣淫窩點以索要“保護費”的形式進行敲詐勒索,共索取得人民幣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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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9日,靈山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陳某敏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陳某色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陳某星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責令陳某敏、陳某色、陳某星共同退賠人民幣13000元給被害人“阿清”,退賠人民幣3000元給被害人“阿蘭”、“阿德”,退賠人民幣3000元給被害人“阿紅”。一審宣判後,陳某敏等人不服一審判決,向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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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上訴人陳某敏、陳某色、陳某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成團伙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三人的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陳某敏、陳某色、陳某星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屬惡勢力犯罪,依法從嚴懲處。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恰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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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該案中,雖然被害人一方從事賣淫活動應當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但是不能作為上訴人陳某敏等人實施敲詐勒索的理由。遇到違法犯罪行為時,應冷靜思考,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向公安機關檢舉線索,讓法律制裁犯罪分子,切不可以自己“方式”私自“懲處”犯罪分子。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要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讓我們共同行動起來,大膽檢舉揭發各種黑惡勢力,勇敢地同一切黑惡勢力作鬥爭。

END

來源/ 靈山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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