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做好疫情見證物徵集 出入證測溫儀都可納入

新京報快訊(記者 倪偉)國家文物局今天(3月1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文物主管部門在不影響一線抗擊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指導博物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和保存工作。各地省級博物館、湖北省地市級以上博物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有序開展徵集保存工作。

國家文物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見證物徵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指出,收集、保存和展示這些承載中華民族精神和時代記憶的見證物,是我國博物館的重要職責和使命。

徵集內容方面,優先徵集反映黨和政府領導人民抗擊疫情歷程的代表性見證物,特別是各級黨委政府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發佈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等相關文件原件;各類醫療單位、醫護人員的請戰書、旗幟、工作日記、書信、醫療日誌等實物資料;在疫情防控一線的人民解放軍、公安民警、基層組織、人民群眾、社區工作者和志願者的標語橫幅、出入證、消毒用具、測溫儀、登記表等相關物品;有關單位或個人捐贈的抗疫物品和資金記錄單據憑證、防疫物資生產記錄等相關資料;反映抗疫典型人物、典型事蹟的宣傳報道、音視頻等影像資料;宣傳普及抗疫防疫知識的相關攝影、書法、繪畫、歌曲等作品。在加強實物徵集的同時,也要注重口述記錄、影像資料、電子數據、網絡媒體記錄等的徵集和保存。

通知指出,博物館可通過發佈公告等方式明確徵集需求和範圍,動員各方提供相關征集線索和信息。應對徵集對象實行評估,並按程序研究決策,對於重點徵集對象,及時主動與持有人聯繫。應向捐贈人發放捐贈證書,價值重大的,應予鼓勵、獎勵。通過購買、有償捐贈等方式徵集藏品的,須符合財務管理要求。對於徵集到的藏品,要及時建立藏品檔案和賬目,確定藏品等級,建立工作檔案,做好入庫保管,並按程序報相應的文物主管部門備案。所徵集的實物,應是已經過專業消毒處理、符合安全入藏條件的物品。

在疫情防控期間,應避免因藏品徵集造成人員聚集和直接接觸。所在地為高安全風險區域和中安全風險區域的博物館,在安全風險降低或者解除後,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開展藏品徵集的實物交接。

記者注意到,近一個月來,全國各地多家博物館向社會徵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見證物和檔案材料。3月11日,中國國家博物館發佈公告,徵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相關實物資料,今天上午首都博物館也發佈了公告。

新京報記者 倪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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