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檢共建聯繫機制 助力民事行政檢察發展

為進一步加強海南州縣兩級法院和檢察院之間的溝通聯繫,深入暢通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案源渠道,提高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和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司法體制高效運行。2019年,海南州人民檢察院會同州法院聯合制定了《關於加強民事行政訴訟中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協調配合聯繫制度》,該制度針對民行部門聚焦監督主責主業,健全民事檢察監督機制,強化同級監督,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卷宗調閱、息訴息訪、聯繫會議制度,並就檢察建議的回覆程序、提起抗訴、執行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旨在共同促進司法公正,增強民行檢察監督工作的規範化和可操作性。


該制度下發後,各縣院認真學習領會,積極加強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的溝通和協調,發揮聯繫機制的實效性,有效促進了民行檢察工作的開展。

一是積極構建橫向協作、密切配合的民行檢察監督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貴德縣院率先示範,為拓寬民事行政訴訟及執行監督案件受理的案源渠道,更好地履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責,確保法院判決、裁定的公正、合理與合法,積極與貴德縣人民法院溝通,達成由法院每月向檢察院傳送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自覺接受檢察院監督的機制。為方便法院傳送判決、裁定,還建立了民行檢察郵箱。對法院通過電子檢察郵箱移送過來的725起民事行政判決書進行了審查,對程序上存在瑕疵的1起民事審判案件依法發出了工作檢察建議,人民法院採納並進行了糾正。同德院對法院報送的162件民事行政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進行了審查,對1件民事審判案件發出了檢察建議,法院及時回覆採納並整改。其他縣院也對法院移送的民事行政判決書、調解書進行了審查。

二是落實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檢察常態化。根據制度要求,各縣院定期派專門聯絡人員接收人民法院對民事、行政案件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調解等法律文書,建立相關民事行政監督案件臺賬,做好案件信息記錄,以便及時瞭解民事、行政審判動態;分別確定民行部門一名員額檢察官同法院民庭、行政庭、執行庭進行工作對接,負責日常工作聯絡。為進一步將該項制度細化落實,通知各縣院每月積極參與法院的民事、行政庭審活動,對庭審過程做好旁聽記錄,對需要改進和規範的意見、建議,在審判活動結束後及時與法官進行溝通、交流。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反饋法院,庭審結束後將總結或者工作信息上報州院。以此延伸民行監督的新觸角,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三是召開聯席會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民行案件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州縣兩院針對司法實踐和監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應積極加強與法院信息溝通,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共同解決存在的問題,共同交流辦案的意見。各縣院通過該項制度,逐漸加強與法院的走訪交流,共同協商解決案件中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法檢兩院共同提供了全面履職、凝聚共識、學習交流的平臺。

今後,海南州縣兩級院將積極落實《關於加強民事行政訴訟中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協調配合聯繫制度》做為推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強有力手段,進一步細化民行檢察監督工作的操作規程,使民行檢察監督工作逐步走向規範有序的軌道,使民行檢察監督工作與民行審判工作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監督,暢通民行檢察工作渠道,拓寬民行檢察工作視野,推進民行檢察工作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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