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检共建联系机制 助力民事行政检察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州县两级法院和检察院之间的沟通联系,深入畅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案源渠道,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司法体制高效运行。2019年,海南州人民检察院会同州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协调配合联系制度》,该制度针对民行部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健全民事检察监督机制,强化同级监督,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卷宗调阅、息诉息访、联系会议制度,并就检察建议的回复程序、提起抗诉、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增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该制度下发后,各县院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加强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发挥联系机制的实效性,有效促进了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积极构建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民行检察监督格局,形成工作合力。贵德县院率先示范,为拓宽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监督案件受理的案源渠道,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确保法院判决、裁定的公正、合理与合法,积极与贵德县人民法院沟通,达成由法院每月向检察院传送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检察院监督的机制。为方便法院传送判决、裁定,还建立了民行检察邮箱。对法院通过电子检察邮箱移送过来的725起民事行政判决书进行了审查,对程序上存在瑕疵的1起民事审判案件依法发出了工作检察建议,人民法院采纳并进行了纠正。同德院对法院报送的162件民事行政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进行了审查,对1件民事审判案件发出了检察建议,法院及时回复采纳并整改。其他县院也对法院移送的民事行政判决书、调解书进行了审查。

二是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常态化。根据制度要求,各县院定期派专门联络人员接收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等法律文书,建立相关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台账,做好案件信息记录,以便及时了解民事、行政审判动态;分别确定民行部门一名员额检察官同法院民庭、行政庭、执行庭进行工作对接,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为进一步将该项制度细化落实,通知各县院每月积极参与法院的民事、行政庭审活动,对庭审过程做好旁听记录,对需要改进和规范的意见、建议,在审判活动结束后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交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反馈法院,庭审结束后将总结或者工作信息上报州院。以此延伸民行监督的新触角,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是召开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共同研究民行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州县两院针对司法实践和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积极加强与法院信息沟通,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交流办案的意见。各县院通过该项制度,逐渐加强与法院的走访交流,共同协商解决案件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法检两院共同提供了全面履职、凝聚共识、学习交流的平台。

今后,海南州县两级院将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中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协调配合联系制度》做为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强有力手段,进一步细化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有序的轨道,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与民行审判工作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畅通民行检察工作渠道,拓宽民行检察工作视野,推进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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