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洛陽市人民政府發佈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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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洛陽市實施2018年度

第一批城市建設用地徵收土地的通告

洛政通〔2020〕2號

徵地!拆遷!洛陽市人民政府發佈最新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之規定,省政府於2019年12月2日印發《關於洛陽市實施201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設用地的批覆》(豫政土〔2019〕1187號),同意我市徵收洛龍區李村鎮李東社區等4鎮(街道)、12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農用地31.581公頃(其中耕地27.505公頃、園地2.2381公頃、其它農用地1.8379公頃)、建設用地18.963公頃、未利用地0.5702公頃。以上共計51.1142公頃,作為洛陽市實施2018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設用地。現將批准的徵收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李村鎮李東社區集體土地5.3638公頃,其中農用地5.2008公頃(耕地4.4737公頃、其他農用地0.7271公頃)、未利用地0.163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本社區水澆地、西至李南社區村界、南至李南社區村界、北至本社區水澆地,擬作為科研教育用地。

徵收李村鎮李南社區集體土地11.8052公頃,其中農用地11.3632公頃(耕地10.9446公頃、其他農用地0.4186公頃)、建設用地0.1669公頃、未利用地0.2751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李東社區村界、西至本社區水澆地、南至本社區水澆地、北至李東社區村界,擬作為科研教育用地。

徵收李村鎮偏橋社區集體土地0.4266公頃,其中農用地0.2945公頃(全部為耕地)、未利用地0.1321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本社區水澆地、西至李東社區村界、南至本社區水澆地、北至李東社區村界,擬作為科研教育用地。

徵收李村鎮新民村集體土地0.1881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1706公頃、其他農用地0.0175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本村城市用地、西至本村城市用地、南至本村水澆地、北至本村水澆地,擬作為商業用地。

徵收諸葛鎮司馬社區集體土地14.094公頃,其中農用地3.0335公頃(耕地2.6531公頃、其他農用地0.3804公頃)、建設用地11.0605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孔明街、西至本社區城市用地、南至本社區村莊、北至本社區城市用地,擬作為商服用地。

徵收諸葛鎮劉井社區集體土地7.5599公頃,其中農用地4.8626公頃(耕地4.5683公頃、其他農用地0.2943公頃)、建設用地2.6973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諸葛社區村界、西至本社區城市用地、南至本社區村莊、北至本社區水澆地,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諸葛鎮諸葛社區集體土地4.4104公頃,其中農用地4.3878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0.0226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本社區城市用地、西至劉井社區村界、南至本社區水澆地、北至本社區水澆地,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龍門街道辦事處李屯村集體土地3.2272公頃,其中農用地2.2381公頃(全部為園地)、建設用地0.9891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龍門街道辦事處南劉村集體土地0.8089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至範圍: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龍門街道辦事處商屯村集體土地1.4569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

四至範圍: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關林街道辦事處辛莊村集體土地0.046公頃

,其中農用地0.0037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0.0423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擬作為住宅用地。

徵收關林街道辦事處練莊村集體土地1.7272公頃,其中農用地0.0087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1.7185公頃。

四至範圍:東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擬作為住宅用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執行。

三、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伊濱區管委會6025房間,聯繫電話:69660985)、洛龍區國土資源局(洛龍區政府7樓,聯繫電話:65156719)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四、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五、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著物,否則一律不予登記補償。

六、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洛龍區政府、伊濱區管委會具體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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