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太平間強姦屍體,女子突然甦醒嚇死男子,如何評價此案?

【案例】王某今年50歲了,未婚,平時的工作就是在某醫院看太平間。某天,王某喝了半斤白酒,心理十分煩躁,其來到了自己房間裡,查看登記本上有一個一個小時之前剛剛死亡的女人,年齡35歲,因乳腺癌去世。於是他來到了太平間裡,戴上了一次性的手套,悄悄地走到這個人女人的屍體周圍,將屍體挪放在自己準備好的被子上,戴上避孕套,強行與屍體發生了性關係,在快結束的時候,突然看到女人眼睛睜開了。王某被這突如其來的現象嚇死了。

男子在太平間強姦屍體,女子突然甦醒嚇死男子,如何評價此案?

王某的強姦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價?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姦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 盜竊侮辱屍體罪 盜竊、侮辱屍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謂侮辱屍體,是直接對屍體施加凌辱等各種行為方式的概括,並不以公然為必要,可以是暴力行為,也可以是非暴力行為,包括毀損和猥褻屍體。這種行為方式傷害了死者親友的感情,有傷社會風化。

王某強姦的雖然是活人,但是其自己認為你強姦的是屍體,因此王某隻具有強姦屍體的故意而沒有強姦活人的故意。如果要構成強姦罪,王某必須認識到其強姦的是活人,否則不構成強姦罪。在主觀上王某認為其強姦的是屍體,客觀上王某強姦的是活人,活人可以等同於屍體加靈魂

,兩者在屍體的範圍內重合,因此王某構成侮辱屍體罪

王某的死亡在法律上怎麼評價?

王某很顯然是被朱某嚇死的,但是朱某甦醒可能是王某導致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王某的死亡應該由其本人負責。從另一個方面講,被嚇死這種現象非常少見,從常理上講,一個人不會被嚇死,也就是王某被嚇死與朱某的死亡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屬於意外事件。

男子在太平間強姦屍體,女子突然甦醒嚇死男子,如何評價此案?

結語:其實王某已經死亡,再討論其犯什麼罪也沒有意義,因為一個死人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如果朱某因為王某的“強姦”而死亡的,由於本身並沒有傷害的故意,肯定不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是否構成過失致人死亡還得具體分析。無論如何,他對朱某造成的傷害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只是這個錢需要在朱某遺產的範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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