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黃某華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案一審獲判

近日,由江西省信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黃某華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一案已依法宣判。各團夥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法院的判決全案採納了信豐縣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

信豐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黃某華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案一審獲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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