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血案早已發生

荀息說:我去死!


裡克說:恐怕沒什麼用吧?如果因為先生的死,那孩子就能安然無恙地繼承君位,倒也罷了。如果先生自盡,那孩子照樣被廢,又何必去死?


荀息說:在下對先君有承諾,不可言而無信。一個人,既要履行諾言,又想明哲保身,做得到嗎?所以,雖然我之死無濟於事,但我又能躲到哪裡去呢?再說了,每個人都會去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在這一點上,請問誰不如我?我自己既然忠貞不二,那麼,能攔住別人,不讓別人效忠嗎?


裡克馬上就聽明白了,荀息只是要效忠,卻未必效力,甚至也無力可效。所謂“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已乎”,其實就是不阻攔裡克的兵變。這個不阻攔,可以理解為無能為力,也可以理解為尊重裡克的效忠。總之,荀息的態度,可以歸結為一句話:各為其主,各盡其責,成敗與否,聽天由命。


有了荀息的態度,裡克立即動手。這年十月,裡克在居喪的茅屋裡殺了奚齊,荀息也立即準備自殺。有人說:不如立奚齊的弟弟卓子為君,盡力輔佐,也算履行了諾言。於是荀息就立卓子為國君,並安葬了晉獻公。然而到十一月,裡克又在朝堂上殺了卓子。荀息無路可走,終於自殺。


奚齊和卓子先後被殺,有資格繼承君位的,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這時,周天子已經沒有多少權威。誰當晉君,得由大國說了算。大國中有發言權的,是齊國和秦國。大國扶持的國君站不站得住腳,則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見。大臣中有發言權的,是裡克和丕鄭。君位落入誰手,全看這兩個大國、兩位大臣。


於是夷吾派人向裡克行賄,許以汾陽之邑;又派人向秦國行賄,許以河西之地。秦穆公問來人:夷吾在國內靠誰支持?來人說,公子沒有支持者,也沒有反對派,而且從小就性格內向。穆公聽說,便覺得讓這麼個孤立無援的沒用傢伙做晉君,其實符合秦國的利益,便派兵護送夷吾回國。


這時的中原霸主,是齊桓公。晉國的內亂髮生後,桓公就聯合諸侯派兵到了晉國。於是以齊國為首,秦國為次,諸侯一起立夷吾為君,是為晉惠公。裡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但被重耳謝絕,也只好接受夷吾。


事見《左傳·僖公九年》、《國語·晉語二》、《史記·晉世家》。


天上掉餡餅,夷吾撿了個大便宜。


他的兒子懷公後來做了三四個月的國君,則算是小便宜,抑或是不幸。


這是公元前651年的事。也就在這年,宋襄公即位。宋襄公和晉惠公,同年即位,同年去世,可謂難兄難弟。不同的是,宋襄公即位後,重用子魚,宋國大治。他的錯誤,在外交而不在內政。晉惠公卻是內政和外交都一塌糊塗。他兒子懷公後來死於非命,其實是他造的孽。


但懷公並不是第一位死難者。事實上,從獻公到文公,晉國的宮廷鬥爭持續不斷,死人的事也經常發生,可謂血案迭起。最先冤死的是太子申生,其次是奚齊,第三是卓子,荀息是第四位。而且,荀息屍骨未寒,便輪到第五個人了。


這個人,就是裡克。

晉國血案早已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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