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乘乘不肯還房子,徐文昌打官司能贏嗎?只能看秦大律師的本事了

張乘乘不肯還房子,徐文昌打官司能贏嗎?只能看秦大律師的本事了!

徐文昌和張乘乘為了多一套購房資格,兩個人辦了假離婚,徐文昌把名下的所有財產,房子、股票、債券等都劃到了張乘乘名下,幾乎是淨身出戶。

沒想到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離婚後不久,張乘乘把剛來單位不久的小鮮肉帶回來了家,來了個激情犯錯,而且被徐文昌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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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乘乘本來就是想找個刺激,嚐嚐鮮,無意真離婚,所以對徐文昌死纏爛打,用盡了各種招數,

1、到徐文昌門店鬧,

2、到徐文昌租的房子搔擾,

3、還和房似錦的媽媽潘貴雨串通一氣,發視頻到網上,害得房似錦差點丟了工作,

4、發現懷孕,明知孩子不是徐文昌的,一口咬定就是徐文昌的。

徐文昌在沒有確定孩子是不是自己之前,還經常照顧張乘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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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孩子出生了,發現孩子不是徐文昌的,張乘乘心灰意冷,最後和徐文昌複合的希望破滅,也就放過了徐文昌。

徐文昌如釋重負,本來他怕拖累房似錦,一直不敢對她表白,現在這個負擔沒了,他就選擇在他們的樂隊成立十五週年的紀念會上,用一首動人的歌向房似錦表白,房似錦又驚又喜,心裡有說不出的甜蜜,她長這麼大,第一次嘗受了愛情的滋味。


本來徐文昌沒打算找張乘乘要回房子,但和房似錦確定關係後,想給房似錦更好的物質生活,他決定向張乘乘要回房子。

當初離婚時,兩套房子,而且其中一套還是婚前財產,股票、債券及所有的存款都劃到了張乘乘名下,這些財產幾乎都是徐文昌掙的,所以徐文昌僅僅要回婚前的房子,一點都不過份,張乘乘討了大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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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昌找到張乘乘時,張乘乘卻賣慘訴苦,說現在房子要回去的話,她就沒有房租了,她就沒有收入了,孩子的奶粉錢尿布錢都沒有了,小天天也沒有正式工作,而且她還說徐文昌變了,過去他肯定不會和她計較的,一定是房似錦搞的鬼。

徐文昌說這和房似錦沒有關係,而且警告張乘乘,他是來通知的,不是來商量的,如果她不歸還房子,那就法庭上見。張乘乘毫不示弱,表示她肯定不會還回房子,那就法庭上見。

看到這,觀眾會認為張乘乘真不要臉,財產都是徐文昌掙的,而且她還出軌,還為別的男人生孩子,現在徐文昌僅要婚前的那一套房子,她都不同意。無論於情於理,打起官司來,張乘乘都會輸。

張乘乘不肯還房子,徐文昌打官司能贏嗎?只能看秦大律師的本事了

哈哈,我不敢說張乘乘一定能贏,但徐文昌要想打贏官司,沒那麼容易。

徐文昌要回房子的理由,無非有兩點:

一、這套房是婚前財產

二、張乘乘出軌,有錯在先。這一條,徐文昌認為是張乘乘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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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就分析這兩條理由是否站得住腳。

第一條,那套房是婚前財產。但徐文昌和張乘乘離婚時,是簽了協議的,也就是徐文昌是自願將這套房贈與張乘乘。

有人會說,那是假離婚,那個協議不算數的。可法庭上,沒有假離婚這一說,只要你拿了離婚證就是真離婚,而且那個離婚協議是徐文昌自願籤的,沒有人逼著他籤,也就是說徐文昌真實意願的反映。

所以這個房子,徐文昌想要回去,沒那麼簡單。

好在徐文昌有個大律師朋友秦濤,或許秦大律師能幫徐文昌找出新的論點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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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張乘乘出軌,有錯在先。這一條根本不成立。徐文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張乘乘出軌。張乘乘和小天天激情犯錯還不算出軌,那真不算出軌,一個離異女和一個未婚男在一起,談談情,激情激情怎麼能算得上出軌。至於張乘乘和小天天的孩子,那是張乘乘離婚後所後的孩子,最多算是未婚生子。

所以徐文昌要回房子的兩條理由都不太站得住腳,有點不穩啊。至於房子能不能要回,那就得看秦大律師的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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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乘乘也認為有徐文昌的把柄,那就是她認為徐文昌預謀離婚,就是為了和房似錦在一起,因為她和徐文昌剛離婚,徐文昌就和房似錦同居了,她不認為徐文昌就和房似錦是合租。

當然這一條更不能算是把柄,首先張乘乘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徐文昌就和房似錦同居,其次,就是徐文昌就和房似錦真同居了,也是離婚後單身男女同居,一點都不違法。

這就提醒我們,千萬不要鑽國家法律的空子,搞什麼假離婚,假過戶等,假的說不定就變成真的了,而且是合理合法的變成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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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們希望徐文昌能要回房子,希望法律能維護公平正義,保護好人的權益。

法律不是道德,合理不一定合法。

永遠不要希望於用道德來約束壞人,要學會善良的同時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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