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三村民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獲刑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三個村民偷偷到林場,利用獵捕器非法獵殺野生動物被抓獲。今天上午,安徽省安慶市宜秀區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這起非法狩獵案,當庭判處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政、王某節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安徽省嶽西縣五河鎮村民崔某某、王某政、王某節跑到140公里之外的安慶市宜秀區大龍山林場,利用鐵絲製成的獵捕器非法獵捕6只黃麂。2月2日,安慶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宜秀區大龍山鎮林場小嶺卡口將三人抓獲時,現場查獲了6只野生動物黃麂死體。經鑑定,這6只野生動物為小麂,系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與安徽省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崔某某、王某政、王某節違反狩獵法規,在未取得野生動物狩獵資質的情況下,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殺野生動物黃麂6只,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為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為,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