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評分8.9《寫作這回事》:作家的基本素質與終極祕籍

“而我從未停止寫作。”——斯蒂芬·金

《寫作這回事——創作生涯回憶錄》,正如書名所說,一半是作者斯蒂芬·金(以下簡稱金先生)的自傳,一半是他的私家寫作課。

作者斯蒂芬·金,現代驚悚小說大師,在文學界富豪榜上長期名列前茅,作品多產且質量保證,並且多部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如大名鼎鼎的《閃靈》、《肖申克的救贖》便是出自金先生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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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太有趣了,整本書寫得非常幽默。同時在乾貨部分,也給出了許多自己的觀點,很多奇特又具有獨創性的觀點。我看這本書的狀態就是間歇性笑到不能自已和酸到媽都不認,以及,持續性恍然大悟。


01 又好笑又羨慕

① 笑到不能自己

金先生在一開始便和我們說清楚:“我從不在乎禮儀問題”,因為即便是一個敬畏上帝、談吐謹慎的老處女,當有把錘子落到腳上時,脫口而出地也肯定是“shit”,而不會是“sweetheart”(甜心)。於是他便開始肆無忌憚、放飛自我。

然後我便在書中常常看到諸如——

  • “人們他媽的為什麼這麼齷齪?”、

(金先生曾在洗衣房工作——是的沒錯,成名之前他也過過挺長一段時間苦日子)

  • “我去我酗酒”、

(某天金先生突然意識到家裡的酒都被自己喝光了)

  • “見鬼,我寫得比他好!”、

(當看到爛書時他會激動又興奮,心想:這都能出版,我的為何不能?)

  • “你他媽的根本就進錯了課堂,不該去那裡”......

(對於寫作課程金先生持懷疑態度,他覺得批評人是“胡說八道的白痴”,非常桀驁不馴)

等等,很喜歡這些讓我笑到不能自己又覺暢快淋漓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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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說髒話,別有一番風味。不過其實在他看來,這些也算不得髒話,這些是情緒到了最恰當的表達。


② 酸到媽都不認

除了以上,金先生在書中還喜歡不斷秀恩愛——

  • “婚姻很成功,我們的婚姻長過世界上所有領導人的婚姻,除了卡斯特羅”、

(因為卡斯特羅享年90年,比金先生年紀大,他順便調侃了一下領導人不穩定的婚姻生活)

  • “我們天生喜歡一夫一妻”、

(才看完毛姆的《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的我,看到“一夫一妻”覺得好感動......)

  • “告訴塔碧莎,我非常愛她”......

(這是金先生以為自己快死了的時候說的最後一句話——他在書中有提到,五十多歲在創作本書中遭遇了一場嚴重車禍,一度以為自己活不下去,“臨死前”只想和妻子告白)

等等,我一直坐著被餵狗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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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酸了


當然,金夫人也值得尊敬,要不是金夫人把金先生的首部長篇小說《魔女嘉莉》從垃圾簍裡撿回來並告訴他:“我喜歡這部小說,我想知道結局,把它寫下去吧”,這部小說就見不到天日了,而先生可能也不會那麼早出名。

他們倆的結合在我看來就是命中註定、互相成就。金先生也說過,生命中許多關鍵時刻都是由老婆大人來投出決定性的一票。

“在我看來婚姻經常就是這樣,你無法決定接下來應該怎麼做時,對方的一票打破僵局,難題得解。”——斯蒂芬·金

說完了又笑又酸的部分,接下來介紹下讓我恍然大悟的部分。


02 你認為寫作是什麼?

歌德曾說:

“讀一本好書,就是在和一個品德高尚的人談話”,只不過我們讀者得讓作者先說,等我們理解他們了,再發表自己的意見。

因而我讀書時,私下拜金先生為老師,他把我領進了寫作大門。看此書大概相當於給我打了三天的電話,跟我絮絮叨叨叮囑了二十萬字,我一邊聽一邊做筆記,絲毫不敢說“不”。等到他把畢生功力傳給我了,我懂了,他的任務已完成,接下來的篇章得由我自己書寫。

“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如果要給自己找一個寫作導師的話,私以為金先生是個很好的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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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本書之前,我從未思考過“寫作是什麼”這個問題。

  • 金先生向讀者提問:你認為寫作是什麼?

(沒人舉手......)

  • 先生便說出他的見解:“我認為寫作是一場心靈感應。”

接著他給我們舉了非常形象生動的例子來說明這件事。他說,你們讀者啊,看到書的時候肯定處在我的下游,我現在在緬因州在1997年12月的一個早上,你們那兒是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呢?

我(默默地說):我現在在中國在2020年3月的一個早上。

——好,不管相隔多久相隔多遠你總能明白我說的話。比如我說,閉上眼想象一下,有一個較狹窄的房間,房間裡有張挺長的餐桌,餐桌上有個籠子,可以看到裡面有一隻活動著的白色兔子,兔子背上有用藍墨水寫的數字8。

接著先生和我們一一確認他說的每一個物件,發現大家都相差無幾。然而先生並沒有像說明書那樣說清楚桌子、籠子的長寬高、兔子的體積,但是我腦海中的景象和他腦袋裡的是差不離的,大家都關注點都在兔子背上的數字“8”上,而不在其他。這,就是他所說的“心靈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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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是“心靈感應”

雖然,這在我看來更像是文字的力量。但卻讓我重新審視了讀者與作者之間的關係,讀者和作者其實是一體的。

產品上有用戶思維,在寫作上,應該有“讀者思維”。寫作不是寫日記,並非只寫給自己看,讀者是受眾,是應該受到關注的。無論如何,作者把心中想象或是所見所聞的場景給讀者描繪出來,要把讀者放在心上,一味地傳達自己的思想可不夠,還要讓受眾平和地接收

“若沒有忠實的讀者,你將只是個衝著虛空絮絮叨叨的聲音而已。”——斯蒂芬·金


03 寫作的建設性意見&終極秘籍

除了以上,真正讓我喜愛本書、想拜金先生為師的是他的許多關於寫作的建設性意見,以及寫作的終極秘籍。

① 作家工具箱

“你為了盡最大的能力寫作,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後增強肌肉力量,才有力氣把箱子待在身邊。”——斯蒂芬·金

作家的工具箱,沒聽過吧?不是指素材庫,是作家的萬能工具箱,並且也沒什麼神秘的,每個作者的工具箱都是自己做的,不是拿來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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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的工具箱

  • 最上層是最常用的傢伙,放兩個東西——詞彙、語法。

金先生的第一層工具箱有四條規矩:用詞用想到的第一個詞,只要它合適且生動;語法核心只需名詞和動詞;儘可能避免被動語態;副詞不是我的朋友。他用這四條規矩形成自己的詞彙和語法。

  • 接著是第二層,還是放兩個東西——風格、段落。

風格就是形成你自己的風格,當然,金先生也說,一開始寫作難免風格雜糅,別擔心,寫得多了讀得多了之後就會有自己的風格了。

至於段落,在他看來,段落是自動形成的,訣竅就是順其自然,剛開始動筆不用想這麼多,把你想說的話直接寫出來就好,過後如果不喜歡自己寫下的段落,修改即可,那就是改稿的目的。

  • 最後一層——開始真正創作小說。

為什麼不呢?

工人用他的工具箱一板一眼、一磚一瓦開始造起,最後造成了房子、商店、銀行等。我們用我們的工具箱,一個字、一個詞、一句話、一個段落開始寫起,風格像水泥,用自己的風格將它們黏連,最後形成自己的作品,難道你不想看看它是什麼樣的嗎?

——不,你想。


② 關門寫作,開門改稿

在他看來,寫作時在什麼地方不重要(其實越簡陋越好),只要那個地方有一扇可以自己關上的門,將凡俗事物隔離在外。

當你關門了,你就是在告訴全世界——我要開始寫作了。

畢竟,我們寫作時,就是在創立自己的世界,我們要讓自己整個心都沉浸在寫作上面。

如果說工作是痛苦的話,那對先生來說,寫作之外的時間才是工作。他在寫作的時候,感到非常的快樂和滿足,以及“爽”。寫作是他真正熱愛的東西。如果他長期不寫作(這裡的“長期”在他眼裡就是僅相隔兩天),他腦海裡的人物就會開始變形,會開始變得像小說中的人物。這麼說可能很抽象,我的理解是,他腦海中的人物會變得不再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而是像被作者操縱般的提線木偶一樣,失去了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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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可以關上的門


寫作,務必要沉浸。

“你寫作時會讓世界整個消失,難道不是嗎?當然是這樣。你寫作時是在創造自己的世界。”—— 斯蒂芬·金


③ 寫作的終極秘籍

一個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曾問金先生是如何寫作的,先生回答:“一個字一個字地寫”,先生吐槽那個主持人懷疑他在說笑話,但他是認真的,很嚴肅,“終極答案總是這麼簡單”。

和“積微者,速成”,一個道理,無論做任何事,都是腳踏實地一步一步來的,不要急於求成。1.01的365次方是37,0.99的365次方是0.03。做任何事,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永不中斷。

先生在書裡還吐露了一個真相:“我曾經對採訪我的人說,我每天都寫,除了聖誕節國慶節以及我本人的生日。其實我那是在撒謊。我每天都寫,包括聖誕節,國慶節以及我本人的生日。”由此看出:先生的秘訣就是——開始寫了,永不停止。

先生的創作回憶錄部分,他把這段自傳稱為“簡歷”,雖然這段簡歷很長,從童年(有記憶)開始到車禍長達6萬多字的簡歷。

他幾乎交代了自己身上發生的所有,童年時期稀奇古怪的胡鬧 → 青年時期對電影的極大熱愛 → 成年時期賺錢的辛苦以及美滿的婚姻 → 書籍出版及成名後染上了酒癮、煙癮和毒癮 → 戒除成功,迴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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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無論生活如何變化,在他的生命過程中,只有一件東西是始終不變的——寫作。

就算後來染上了毒癮神志不清時,依然在寫。

從5歲開始(是啊!5歲!)到13歲,8年時間始終如一地向同一家出版社投稿,且始終如一地被拒稿。8年的投稿讓他收穫了一條手寫的拒稿話語,很興奮,繼續寫,寫得更多了。沒有其他什麼,只是先生從未想過停筆,便一直寫下去了。

這讓我想起了傻里傻氣的阿甘,不知為何想去跑步,開始跑了就停不下來,有主持人採訪他“為何要跑”,沒什麼的,想跑就跑了。為什麼“堅持那麼久”,沒什麼的,不想停而已,便一直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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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中的阿甘


04 關於興趣:金先生是如何看穿兒子的

整本書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金先生和兒子歐文的一個小故事,我和我媽也說過這個故事,我媽聽後後悔不已,直言第一次做父母確實知道得太少了。

>> 故事是這樣的:

歐文在大約7歲時,愛上了某個著名樂隊,尤其是樂隊裡的薩克斯演奏家,一門心思追星的歐文便立志成為像他偶像那樣的薩克斯手。金先生和金夫人很高興也滿懷希望,便給兒子買了一支昂貴的薩克斯管並請了當地一位音樂家做他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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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月後,金先生對夫人說:“如果兒子同意,我們終止他的薩克斯課程吧。”不出先生所料,歐文果然同意並暗自鬆了口氣。

歐文是個懂事的孩子,因為當初是自己提出要學習薩克斯的,所以沒有主動說放棄,但確實慢慢地知道了自己只是喜歡看偶像表演,本身卻不是學薩克斯的那塊料。

  • 既然歐文隻字未提,那金先生是如何看穿的呢?

“我之所以明白這點,是因為歐文只在音樂老師規定的時間演奏:每週四天放學後練習半個鐘頭,週末再練習一個鐘頭。而規定的時間一結束,他就把琴放回盒子裡,直到下次上課或練習時間才拿出來。”——斯蒂芬·金

你瞧,其實歐文的練習時間並不少,但金先生說,他從來沒即興吹出一曲新調子,讓自己喜出望外一把,永遠只是練習、排列,而沒有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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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對興趣這個東西存有疑惑,也去搜索過相關資料,網上告訴我,平時我自己談到這個話題就會話很多,做完這件事很累但同時也很有滿足感,這就是興趣。然而我回想了一下,好像自己做完任何一件事都會有滿足感,也沒什麼話多的時候,我依然對自己的興趣所在模模糊糊。

書籍《掌控習慣》中說,要想知道自己擅長的領域,那問問自己:什麼事情對自己來說充滿樂趣,但對他人卻只是乏味的工作?指標不在於是否喜歡,而在於我們在這件事情上能比大多數人承受這項工作帶來的痛苦。

我想,做任何事時間久了都會乏味吧,但如果是給自己佈置的任務,出於責任感我也會去完成。好吧,直到看到歐文的例子,才終於明白什麼是熱愛,什麼是責任。

即便沒有人聽我演奏、沒有人看我寫的東西,但我每次都非常快樂,因為我感受到了作為創作者的狂喜。

我們得分清楚,什麼是自己主動去做的,還是出於責任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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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是基本素質


另外在寫作題材方面也是,任何題材都沒問題,不要為了任何人去背離自己瞭解並且熱愛的東西。我們做任何事,都要忠於自己。

因此在我看來,熱愛是寫作者的基本素質。

“如果我們不能樂在其中,就不能成器。”——斯蒂芬·金


結語

金先生坦言,他天生就愛黑暗夜色以及讓人恐懼的棺木,就是這樣。別人若覺得他品味不高,他只能無可奈何聳聳肩。他就是愛!他不會為任何人改變。

千言萬語都抵不過一句——“我就是愛!”

總結一下,熱愛是寫作者的基本素質,多讀多寫是寫作的終極秘籍。

“據我所知別無捷徑,多讀、多寫,哪個作家都得幹這兩件事。”——斯蒂芬·金

《文心》中說,寫作是生活中的一個基本項目而不是點綴;在我看來,寫作的過程就是在發現自己的過程。我手寫我心,一旦開始寫了,就不會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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