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评分8.9《写作这回事》:作家的基本素质与终极秘籍

“而我从未停止写作。”——斯蒂芬·金

《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正如书名所说,一半是作者斯蒂芬·金(以下简称金先生)的自传,一半是他的私家写作课。

作者斯蒂芬·金,现代惊悚小说大师,在文学界富豪榜上长期名列前茅,作品多产且质量保证,并且多部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如大名鼎鼎的《闪灵》、《肖申克的救赎》便是出自金先生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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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太有趣了,整本书写得非常幽默。同时在干货部分,也给出了许多自己的观点,很多奇特又具有独创性的观点。我看这本书的状态就是间歇性笑到不能自已和酸到妈都不认,以及,持续性恍然大悟。


01 又好笑又羡慕

① 笑到不能自己

金先生在一开始便和我们说清楚:“我从不在乎礼仪问题”,因为即便是一个敬畏上帝、谈吐谨慎的老处女,当有把锤子落到脚上时,脱口而出地也肯定是“shit”,而不会是“sweetheart”(甜心)。于是他便开始肆无忌惮、放飞自我。

然后我便在书中常常看到诸如——

  • “人们他妈的为什么这么龌龊?”、

(金先生曾在洗衣房工作——是的没错,成名之前他也过过挺长一段时间苦日子)

  • “我去我酗酒”、

(某天金先生突然意识到家里的酒都被自己喝光了)

  • “见鬼,我写得比他好!”、

(当看到烂书时他会激动又兴奋,心想:这都能出版,我的为何不能?)

  • “你他妈的根本就进错了课堂,不该去那里”......

(对于写作课程金先生持怀疑态度,他觉得批评人是“胡说八道的白痴”,非常桀骜不驯)

等等,很喜欢这些让我笑到不能自己又觉畅快淋漓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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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说脏话,别有一番风味。不过其实在他看来,这些也算不得脏话,这些是情绪到了最恰当的表达。


② 酸到妈都不认

除了以上,金先生在书中还喜欢不断秀恩爱——

  • “婚姻很成功,我们的婚姻长过世界上所有领导人的婚姻,除了卡斯特罗”、

(因为卡斯特罗享年90年,比金先生年纪大,他顺便调侃了一下领导人不稳定的婚姻生活)

  • “我们天生喜欢一夫一妻”、

(才看完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的我,看到“一夫一妻”觉得好感动......)

  • “告诉塔碧莎,我非常爱她”......

(这是金先生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在书中有提到,五十多岁在创作本书中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一度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临死前”只想和妻子告白)

等等,我一直坐着被喂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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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酸了


当然,金夫人也值得尊敬,要不是金夫人把金先生的首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从垃圾篓里捡回来并告诉他:“我喜欢这部小说,我想知道结局,把它写下去吧”,这部小说就见不到天日了,而先生可能也不会那么早出名。

他们俩的结合在我看来就是命中注定、互相成就。金先生也说过,生命中许多关键时刻都是由老婆大人来投出决定性的一票。

“在我看来婚姻经常就是这样,你无法决定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时,对方的一票打破僵局,难题得解。”——斯蒂芬·金

说完了又笑又酸的部分,接下来介绍下让我恍然大悟的部分。


02 你认为写作是什么?

歌德曾说: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只不过我们读者得让作者先说,等我们理解他们了,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因而我读书时,私下拜金先生为老师,他把我领进了写作大门。看此书大概相当于给我打了三天的电话,跟我絮絮叨叨叮嘱了二十万字,我一边听一边做笔记,丝毫不敢说“不”。等到他把毕生功力传给我了,我懂了,他的任务已完成,接下来的篇章得由我自己书写。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要给自己找一个写作导师的话,私以为金先生是个很好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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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本书之前,我从未思考过“写作是什么”这个问题。

  • 金先生向读者提问:你认为写作是什么?

(没人举手......)

  • 先生便说出他的见解:“我认为写作是一场心灵感应。”

接着他给我们举了非常形象生动的例子来说明这件事。他说,你们读者啊,看到书的时候肯定处在我的下游,我现在在缅因州在1997年12月的一个早上,你们那儿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呢?

我(默默地说):我现在在中国在2020年3月的一个早上。

——好,不管相隔多久相隔多远你总能明白我说的话。比如我说,闭上眼想象一下,有一个较狭窄的房间,房间里有张挺长的餐桌,餐桌上有个笼子,可以看到里面有一只活动着的白色兔子,兔子背上有用蓝墨水写的数字8。

接着先生和我们一一确认他说的每一个物件,发现大家都相差无几。然而先生并没有像说明书那样说清楚桌子、笼子的长宽高、兔子的体积,但是我脑海中的景象和他脑袋里的是差不离的,大家都关注点都在兔子背上的数字“8”上,而不在其他。这,就是他所说的“心灵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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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心灵感应”

虽然,这在我看来更像是文字的力量。但却让我重新审视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读者和作者其实是一体的。

产品上有用户思维,在写作上,应该有“读者思维”。写作不是写日记,并非只写给自己看,读者是受众,是应该受到关注的。无论如何,作者把心中想象或是所见所闻的场景给读者描绘出来,要把读者放在心上,一味地传达自己的思想可不够,还要让受众平和地接收

“若没有忠实的读者,你将只是个冲着虚空絮絮叨叨的声音而已。”——斯蒂芬·金


03 写作的建设性意见&终极秘籍

除了以上,真正让我喜爱本书、想拜金先生为师的是他的许多关于写作的建设性意见,以及写作的终极秘籍。

① 作家工具箱

“你为了尽最大的能力写作,有必要建造自己的工具箱,然后增强肌肉力量,才有力气把箱子待在身边。”——斯蒂芬·金

作家的工具箱,没听过吧?不是指素材库,是作家的万能工具箱,并且也没什么神秘的,每个作者的工具箱都是自己做的,不是拿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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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的工具箱

  • 最上层是最常用的家伙,放两个东西——词汇、语法。

金先生的第一层工具箱有四条规矩:用词用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它合适且生动;语法核心只需名词和动词;尽可能避免被动语态;副词不是我的朋友。他用这四条规矩形成自己的词汇和语法。

  • 接着是第二层,还是放两个东西——风格、段落。

风格就是形成你自己的风格,当然,金先生也说,一开始写作难免风格杂糅,别担心,写得多了读得多了之后就会有自己的风格了。

至于段落,在他看来,段落是自动形成的,诀窍就是顺其自然,刚开始动笔不用想这么多,把你想说的话直接写出来就好,过后如果不喜欢自己写下的段落,修改即可,那就是改稿的目的。

  • 最后一层——开始真正创作小说。

为什么不呢?

工人用他的工具箱一板一眼、一砖一瓦开始造起,最后造成了房子、商店、银行等。我们用我们的工具箱,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一个段落开始写起,风格像水泥,用自己的风格将它们黏连,最后形成自己的作品,难道你不想看看它是什么样的吗?

——不,你想。


② 关门写作,开门改稿

在他看来,写作时在什么地方不重要(其实越简陋越好),只要那个地方有一扇可以自己关上的门,将凡俗事物隔离在外。

当你关门了,你就是在告诉全世界——我要开始写作了。

毕竟,我们写作时,就是在创立自己的世界,我们要让自己整个心都沉浸在写作上面。

如果说工作是痛苦的话,那对先生来说,写作之外的时间才是工作。他在写作的时候,感到非常的快乐和满足,以及“爽”。写作是他真正热爱的东西。如果他长期不写作(这里的“长期”在他眼里就是仅相隔两天),他脑海里的人物就会开始变形,会开始变得像小说中的人物。这么说可能很抽象,我的理解是,他脑海中的人物会变得不再有自己的想法和做法,而是像被作者操纵般的提线木偶一样,失去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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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可以关上的门


写作,务必要沉浸。

“你写作时会让世界整个消失,难道不是吗?当然是这样。你写作时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 斯蒂芬·金


③ 写作的终极秘籍

一个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曾问金先生是如何写作的,先生回答:“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先生吐槽那个主持人怀疑他在说笑话,但他是认真的,很严肃,“终极答案总是这么简单”。

和“积微者,速成”,一个道理,无论做任何事,都是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的,不要急于求成。1.01的365次方是37,0.99的365次方是0.03。做任何事,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永不中断。

先生在书里还吐露了一个真相:“我曾经对采访我的人说,我每天都写,除了圣诞节国庆节以及我本人的生日。其实我那是在撒谎。我每天都写,包括圣诞节,国庆节以及我本人的生日。”由此看出:先生的秘诀就是——开始写了,永不停止。

先生的创作回忆录部分,他把这段自传称为“简历”,虽然这段简历很长,从童年(有记忆)开始到车祸长达6万多字的简历。

他几乎交代了自己身上发生的所有,童年时期稀奇古怪的胡闹 → 青年时期对电影的极大热爱 → 成年时期赚钱的辛苦以及美满的婚姻 → 书籍出版及成名后染上了酒瘾、烟瘾和毒瘾 → 戒除成功,回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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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无论生活如何变化,在他的生命过程中,只有一件东西是始终不变的——写作。

就算后来染上了毒瘾神志不清时,依然在写。

从5岁开始(是啊!5岁!)到13岁,8年时间始终如一地向同一家出版社投稿,且始终如一地被拒稿。8年的投稿让他收获了一条手写的拒稿话语,很兴奋,继续写,写得更多了。没有其他什么,只是先生从未想过停笔,便一直写下去了。

这让我想起了傻里傻气的阿甘,不知为何想去跑步,开始跑了就停不下来,有主持人采访他“为何要跑”,没什么的,想跑就跑了。为什么“坚持那么久”,没什么的,不想停而已,便一直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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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中的阿甘


04 关于兴趣:金先生是如何看穿儿子的

整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金先生和儿子欧文的一个小故事,我和我妈也说过这个故事,我妈听后后悔不已,直言第一次做父母确实知道得太少了。

>> 故事是这样的:

欧文在大约7岁时,爱上了某个著名乐队,尤其是乐队里的萨克斯演奏家,一门心思追星的欧文便立志成为像他偶像那样的萨克斯手。金先生和金夫人很高兴也满怀希望,便给儿子买了一支昂贵的萨克斯管并请了当地一位音乐家做他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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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月后,金先生对夫人说:“如果儿子同意,我们终止他的萨克斯课程吧。”不出先生所料,欧文果然同意并暗自松了口气。

欧文是个懂事的孩子,因为当初是自己提出要学习萨克斯的,所以没有主动说放弃,但确实慢慢地知道了自己只是喜欢看偶像表演,本身却不是学萨克斯的那块料。

  • 既然欧文只字未提,那金先生是如何看穿的呢?

“我之所以明白这点,是因为欧文只在音乐老师规定的时间演奏:每周四天放学后练习半个钟头,周末再练习一个钟头。而规定的时间一结束,他就把琴放回盒子里,直到下次上课或练习时间才拿出来。”——斯蒂芬·金

你瞧,其实欧文的练习时间并不少,但金先生说,他从来没即兴吹出一曲新调子,让自己喜出望外一把,永远只是练习、排列,而没有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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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一直对兴趣这个东西存有疑惑,也去搜索过相关资料,网上告诉我,平时我自己谈到这个话题就会话很多,做完这件事很累但同时也很有满足感,这就是兴趣。然而我回想了一下,好像自己做完任何一件事都会有满足感,也没什么话多的时候,我依然对自己的兴趣所在模模糊糊。

书籍《掌控习惯》中说,要想知道自己擅长的领域,那问问自己:什么事情对自己来说充满乐趣,但对他人却只是乏味的工作?指标不在于是否喜欢,而在于我们在这件事情上能比大多数人承受这项工作带来的痛苦。

我想,做任何事时间久了都会乏味吧,但如果是给自己布置的任务,出于责任感我也会去完成。好吧,直到看到欧文的例子,才终于明白什么是热爱,什么是责任。

即便没有人听我演奏、没有人看我写的东西,但我每次都非常快乐,因为我感受到了作为创作者的狂喜。

我们得分清楚,什么是自己主动去做的,还是出于责任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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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是基本素质


另外在写作题材方面也是,任何题材都没问题,不要为了任何人去背离自己了解并且热爱的东西。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忠于自己。

因此在我看来,热爱是写作者的基本素质。

“如果我们不能乐在其中,就不能成器。”——斯蒂芬·金


结语

金先生坦言,他天生就爱黑暗夜色以及让人恐惧的棺木,就是这样。别人若觉得他品味不高,他只能无可奈何耸耸肩。他就是爱!他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千言万语都抵不过一句——“我就是爱!”

总结一下,热爱是写作者的基本素质,多读多写是写作的终极秘籍。

“据我所知别无捷径,多读、多写,哪个作家都得干这两件事。”——斯蒂芬·金

《文心》中说,写作是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项目而不是点缀;在我看来,写作的过程就是在发现自己的过程。我手写我心,一旦开始写了,就不会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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