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我市19家企业获得2019年度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聚焦3.15】我市19家企业获得2019年度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聚焦3.15】我市19家企业获得2019年度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认真落实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年主题,继续推进我市“放心消费在赤峰”创建工作, 依据《自治区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的要求,经旗县区消协初审、推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市消协认真审核,并通过媒体公示征求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对符合相关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放心标准的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决定授予2019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希望通过树立“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典型来进一步增强企业消费维权社会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搭建和解平台、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生活品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1、内蒙古碧野服务有限公司

2、赤峰商联商贸有限公司

3、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5、内蒙古顺鑫宁城老窖酒业有限公司

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宁城县分公司

7、宁城品正手机销售有限公司

8、敖汉旗绿宝小米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9、敖汉万强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敖汉旗分公司

11、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赤峰新天地分公司

12、阿鲁科尔沁旗创新商贸有限公司

13、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三叶家俱城

14、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忠君装潢材料家俱城

15、巴林左旗利隆商贸有限公司

16、赤峰市元宝山区明亮眼镜有限公司

1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元宝山区分公司

18、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19、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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