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快报:枣强老同学在医院急诊室见面

同学见同学,本应分外亲热,没想到却以尴尬开场。近日,在衡水市枣强交警大队上演了一出老同学“喜相逢”的场面,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

3 月10日晚,枣强交警大队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查严处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TH2***”白色北斗星牌小型汽车的进行酒精排查检测时,检测仪发出警报,提示有酒驾嫌疑。 民警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查,经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是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控制,同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但刘某迟迟不肯出示驾驶证。 最终经过公安网查询,发现刘某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涉嫌无证驾驶,刘某被民警带至县医院抽血送检。 无独有偶,21时17分许,另一组执勤民警也拦下了一辆可疑车辆,经过吹气检测,该驾驶人宋某的酒精含量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同样被民警带至县医院抽血送检。

然而出乎意料的一幕 出现了,宋某和刘某一见面就聊了起来。 刘某调侃道: “喝了点啊? ”宋某某: “没事儿不能乱喝酒......”。 后来经过询问得知,原来二人为同学关系,没想到平时见不到,竟然因同样的违法行为在同样的场合下见面。 后经衡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二人的抽血进行检测结果为:刘某120.83mg/100ml、宋某116.81mg/100ml。 均已构成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大队民警依法对刘某无证驾驶作出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宋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处罚。同时,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移交县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