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男子北京打工被拖欠工资,酒后使昏招被拘留

近日,枣强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谎报警情案,违法行为人彭某芳(男,53岁,枣强人)被行政拘留。

4月23日13时许,该局指挥中心接到一起“警情”,对方自称是“衡水市公安局某支队”工作人员,现正在追查一名嫌疑人,要求指挥中心帮助查找嫌疑人的电话以便进行抓捕...漏洞百出的话语引起了接警员的警觉,追问之下,对方改称自己在深圳时被他人诈骗,要求公安机关帮其查找对方电话。该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报警人员所在地,但并未找到报警人,电话联系报警人后,对方却谎称自己没有报警。

经调查,报警人系枣强镇彭某芳,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在证据面前,彭某芳承认自己因在北京打工时被人拖欠工资,想让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对方电话,便在酒后想出了这种昏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对彭某芳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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