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發:建設老齡社會法治體系的意見

老齡社會是聯合國文件規定的概念。聯合國把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作為國家和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依此標準,中國自2000年進入老齡化社會。2012年中國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到1.27億人,且每年以800萬人的速度增加。有關專家預計到2050年前後,老年人口數將達到峰值4.87億,佔總人口的34.9%。如何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建立什麼樣的老齡社會法治體系問題?是中國在戰勝新冠肺炎疫情之後提上議事日程的重要問題之一。3月14日至15日,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宋才發教授,就這個問題回答了北京市法學會老齡法研究會陳洪忠會長的諮詢,並接受了“中宏網”等國內外媒體的專訪。

宋才發:建設老齡社會法治體系的意見


宋才發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二級教授,廣西民族大學特聘“相思湖講席教授”,貴州民族大學特聘教授、民族法學學科團隊領銜人,博士生導師。

一、老齡社會法治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依據

(1)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推進醫養結合,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為國家當下和未來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描繪了藍圖。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要對標對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強化舉措、狠抓落實,集中力量完成打贏脫貧攻堅戰和補上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兩大重點任務。《意見》第11條提出要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多形式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殘疾人護理服務。2020年中央1號文件的頒佈實施,為實施老齡社會法治保障提出了具體的目標、任務和舉措。

(3)全國人大常委會2018年12月修改通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提供了法律基礎,由此形成了老齡社會法治應對的新起點。

(4)全國所有地立法機關和有關部委出臺的配套立法、地方立法,將以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基礎,統籌考慮老齡社會法治問題。

(5)國務院2017年2月28日頒佈實施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是“十三五”期間國家落實和實施老齡社會法治保障的具體規劃。

宋才發:建設老齡社會法治體系的意見

二、對老齡社會法治問題的具體理解

(1)老齡社會法治旨在針對人口老齡化所導致的社會關係的變化,通過老齡法的制定和實施,實現老齡事務治理結構的變革,即實現老齡事務治理途徑、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的法治化。

(2)在老齡社會法治的價值要素中,老年人的權利和公平是最基本的內核。

(3)在老齡社會法治體系構建上,應當遵循老齡政策法律化原則、適應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借鑑域外經驗原則。

(4)在老齡社會法治的內容上,應當規範和引導以養老保險、老年醫療保險為主的老齡社會保障事業,以老年服務產業與老年產品生產業為主的老齡商業,以及以精神贍養為基本目標的家庭贍養,形成相對完整的法律規範體系,這是老齡社會法治體系構建的基本內容。

(5)在老齡社會法治立法模式上,應當創立以老齡基本法為基礎、老齡專門法為核心、其他“涉老規範”為補充的“有中國特色的混合模式”。

(6)在老齡社會法治措施的實施上,政府應當承擔有限的主導責任,其責任形式包括出資、監管、提供公共服務以及政策引導。應當遵循普遍覆蓋、國家責任與社會自治相結合、中央和地方相互發展三原則,並且要充分考慮中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等諸多方面現實因素。

(7)在老齡社會法治價值目標上,老齡社會法治體系屬於社會法體系,應當以社會公共利益為其最高價值,構建中國老齡社會法治體系具有理論和現實雙重意義。

(8)在老年人權利的訴訟救濟上,應當注重老年法庭設立的人性化、人文關懷和“涉老案件”審理機制創新。


宋才發:建設老齡社會法治體系的意見


三、面對新的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法治對策

(1)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核心,構建中國特色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制度體系。

(2)遵循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全面協調和可持續以及義務——責任共擔等原則,健全和完善老年家庭保護、社會保險、社會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會優待、宜居環境以及社會參與等基本制度。

(3)探索國家支持家庭養老、老年人長期護理保險、老年人精神贍養、老年人監護等具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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