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轉發《中國婦女報》文章,稱要把懲戒權還給教師,家長和老師們怎麼看?

劍客談教育


首先我們要去了解一個新聞的主題,主線,別根據一句搶眼的話就開始做定論,從我看這則新聞以後,我的想法是:

首先了解一下什麼是“懲戒”這個詞,懲戒就是懲治過錯,警戒將來,旨在制止和預防行政人員和管理相對人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但我們很容易把懲戒當做一種懲罰,體罰的代名詞,在處理問題的時候,懲戒的方式、方法和尺度很容易越過紅線走到違法違規的體罰這方面;

其次現在的教育的確需要去值得深思和探討了,不能規避問題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態度。什麼是教育,這是一個大的學科,不是那一個人真的都能做到百分百的。那如何提高參與教育的教育者很好地搞好教育才是很重要的。

那麼,懲戒是一種教育的形式,也是面對一些犯了錯誤的孩子正面的解決教育方式,這一點我是非常支持的,教育有教育場景地方的不同,教育參與者的不同,教育對象的不同, 犯錯誤的孩子應不應該被懲戒呢,這需要所有參與教育者都要去思考的問題,尤其是教育者之間的配合結合;那家長是不是教育者呢,當然,雖然孩子在學校上學,家長是監護人,可教育的很多時間段需要家長去做的,老師肯定是孩子的教育者,家長和老師更要密切配合,才能對孩子做到無縫鏈接。孩子之間才不會失去平衡杆。

懲戒一定是有一個形式和方式的,那歸還懲戒權,就是讓老師去合理的明白教育過程中對學生的情緒內心的掌控,家長也應該多理解和配合老師的工作,而不是遇見了問題,就一定認為老師行為不當之類的。


十字路口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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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小時候上小學時,老師拿著小戒尺,懲罰淘氣的張三、李四……,我在下邊看的及幸災樂禍,又心驚膽戰,生怕一不小心把老師的怒火轉移到自己身上。長大後,真的成為了一名教師,未走上工作崗位就聽到老教師的苦口婆心:“做老師首先要保護好自己,不要懲罰學生。”領導說:“不要體罰學生,不要對學生說過激的話。”沒想到,先來到的是同事們的一盆盆冷水。步入教室後,心中總有些不是滋味。

教了10年了,也遇到過各類孩子,自己也曾經反思,我們教師除了教授知識,其他的方面都不管裡嗎?小時候,總聽到學校喇叭廣播:要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人。可是現在學生在只有智體美勞,排在第一位的“德”呢。教師也是個矛盾體,想管卻不敢管,試想,如果沒有古代的一位位嚴師,哪有後世流芳千古的治世賢才。

古人說:“師道尊嚴”。本應為“師嚴道尊”,《學記》載:“凡學之道,嚴師為難。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也就是說,不論在學習任何學問的過程中,對學問治學嚴謹的老師是最難得的;只有治學嚴謹的老師,才會受到尊敬,他所傳授的知識,才能得到學生和民眾的尊重啊。


HaNili SAMioo


從老師角度看,確實應該把懲戒權交還給老師。我身邊有很多朋友是學校的老師,跟她們聊天時就能發現,現在的孩子不怕老師,老師也不太敢管學生,哪怕是批評教育都有可能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一個教師朋友跟我講,她同事是班主任,班級裡有個男孩子總是調皮搗蛋,但是挺聰明的,老師也挺喜歡他。有一次他又調皮,老師摸了摸他的臉,掐了一下,結果孩子回家跟家長說老師扇了他耳光,家長直接告到教育局,該老師被停職回家反省。後來通過在場學生的證明才返回工作崗位,但評職稱,評先進都受到了影響。老師們事後聊天都說,以後可不能隨便管孩子了,管不好工作都不保了。試問這樣的情境下,老師該如何工作,如何管理學生呢?


當然懲戒不等於體罰,不是說老師可以隨便打罵孩子,這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但如果孩子不按時完成學業,擾亂課堂秩序等行為,老師是應該有權利對孩子實以懲戒,讓孩子為自己的不當行為承擔後果的。作為家長也應該支持老師的工作和教育方式,出了問題不要只聽信孩子的一面之詞,也要充分了解情況後再做出判斷。我相信我們多數的老師還是善良的,還是有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的。


愛學島


現在還記得小時候老師懲罰我的一些場景,甚至還在發黃的日記本里找到了,但是說實在的,我不記恨當時的老師們,相反的我很感激他們。因為有件事一直促進了我的學習乃至影響了我的人生:

初二上學期的物理課上我打瞌睡,被物理老師發現了,不動聲色的繼續講完溫度計的測溫原理後,就點我起來複述一遍。我當然是答得不是很好,臉漲的通紅,尷尬死了。可自那之後我物理課再也不敢瞌睡了,生怕被老師抓著,也因此認真聽課。快期末的時候,我的物理考了年級前幾名,老師好好的表揚了我,我學習更帶勁, 其他各科也突飛猛進,最終考了個好學校。

現在我自己也做老師了,大部分學生還是很好的,但總還是會遇到那麼幾個調皮搗蛋的,前些時候有個學生課堂任務總是拖拖拉拉,說了多次一直沒有效果。後來我就抓住他想早點回家的想法,當著他的面給他媽媽發消息,你的孩子還沒有完成任務,先不要過來接,等我通知。結果出奇的乖,很好的完成了。

個人覺得在這件事上,首先是要和家長溝通,讓家長知道你是關心孩子的,讓家長理解支持;

其次懲戒要注意度的把握,做好防護,避免過度過當,造成傷害,無論生理的還是心理的;

第三就是懲戒之後要抓住時機和學生、家長進行溝通,鞏固效果,消弭不良影響。

做到這幾點一定可以取得好的效果的。


寶典君


當今社會,大部分孩子是父母的“掌中寶”,"手背肉”,老師打不得,罵不得。如果老師“動手”了,老師就可能受到道德綁架,說是在體罰學生。

記得有一次,學校的體育老師只是在訓練時輕輕地踢了一下學生,孩子的家長就鬧到了學校,說要退學,還想動手打體育老師,幸好其他老師勸架及時,才沒把事情鬧大。

後來瞭解到,那個孩子上課不專心,嚴重影響課堂,體育老師踢他只是在矯正站姿。孩子回家怎麼說呢?他說:“老師上課踢他,很疼,爸爸,你幫我踢回他。”然而並沒有提到自己為什麼被踢,也沒有說自己有錯。家長也沒有去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直接就去了學校,任由自己的情緒發洩。

老師現在不是不想管,而是不敢管!

《中國婦女報》稱要把懲戒權還給教師,無疑是老師的福音。

一時間,懲戒權這個話題,再次成為了公眾話題。但懲戒不等於體罰,很多人會把這兩種概念弄混。我們平時說的“掌摑”、“打手心”是行為上的體罰,“罰站"、"罰抄作業”是變相體罰。而懲戒呢?一般有口頭提醒、背誦課文、寫檢討等。

所以說,懲戒權雖好,但要用得好,老師們還要琢磨琢磨。

作為一名老師,更應該分清體罰和懲戒的定義,因為一旦用錯,就會給學生身體和精神上帶來雙重傷害,在孩子的童年留下陰影。

在兩難的境地下,老師們要與家長協調好,要做到獎罰分明,該表揚的表揚,該改正的改正。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該不該懲戒,而是如何把握懲戒和體罰的界限。

“教不嚴,師之過”,學生犯了錯,老師如果不管,也是失職!把懲戒權交還給老師,是對老師負責,也是對家庭和孩子負責。


xiao賢老師


以前,老師打罵搗蛋違紀的孩子,家長不會責怪老師,甚至再打孩子一頓。家長和老師是統一戰線。

時代性:以前人們的文化水平底,對傳播文化的老師很敬重。那時生活條件差,孩子又多,“棍棒出孝子的觀念”較普遍,家長希望老師嚴格管教孩子。家長的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

現在,老師打罵搗蛋違紀的孩子,家長會不高興。有些家長也不怎麼追究,但有一些家長就不依不饒,甚至進行訛詐。教育部門對當事老師的處罰也毫不手軟。於是,老師不敢管學生了。熊孩子的戾氣重了起來。家長們開始不滿了,教育部門也覺得這樣不妥,應給老師懲戒權。這個懲戒權對老師來說意義並不大,就好像給警察配槍一樣,沒有人敢開槍的,因為會面對很多複雜的問題。

時代性:很多家庭是獨生子女,生活水平提升,溺愛孩子的現象普遍。家長的文化水平提升了,商業思想濃重起來,對教師的敬重感漸減,法律維權意識提高。人性化管理被重視。教師經濟改善緩慢,知識變現的行為漸多。

教育形成這個局面,不應單方面把責任歸咎於老師,也不能單方面推給家長,時代發展變化起到最主要的催化作用。


泥巴驛站


我是一名高中老師,同時也是一位父親。我贊同讓老師擁有一定程度的懲戒權。

如果說母親的慈和老師的引導是陽光和雨露的話,那父親的嚴厲和老師的懲戒則是孩子必要的風雨。

一個小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是需要很多的東西的,父親的約束、母親的慈愛、親人的理解、朋友的支持,其中當然也有老師的教育。

寬的一方讓孩子釋放天性,學會創新創造;嚴的一方讓孩子懂得規則,心存敬畏。

其實不管是老師還是家長,大家肯定都明白嚴厲在一個孩子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少了的話,愛很容易變質

說到教師的懲戒權,大家反對的根源應該是懲戒的“度”不容易把握。說的直白點,是擔心師德低下的教師把“適度懲戒”當做“體罰”的保護傘。

沒有懲戒權,孩子可能只是放肆了一點,或者學習不那麼好。

有了懲戒權,即使知道絕大多數老師懂得懲戒界限,也擔心萬一自己的孩子落在不知輕重、師德低劣的教師手裡,那就慘了。

雖然幾率很低,也保不齊呀。

作為老師,我也為人父,很能理解家長的顧慮和取捨。

從根本上來講,如果國家法律部門能制定合理的懲戒界限,賦予老師一定限度內的懲戒權,應該所有人都會贊成。

另外,對於教師失格的行為,一定要嚴懲。

教師也是普通人,人有偷盜,教師也會,人有荒淫,教師也會,人有貪財,教師也會,人有暴虐,教師也會。

不要對教師道德綁架,好的教師就是好的,壞的教師就是壞的,咱就讓好老師獲得榮譽,成為典範,咱就讓壞的教師受到制裁,受人指點。

這樣,有了規範,有了監督,有了獎懲,一切在透明下執行,對家長有交代,對老師有指導,對孩子有好處,多好。

以上是我的回答,您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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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教育家凱洛夫名言:“沒有懲罰就沒有教育”。

當然這“懲罰”不是體罰。

懲罰是教育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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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用戶69834906457


關於教育工作人員手中的懲戒權。根本就不需要。現在的社會已經發展到今天。把一個有可能是燙手山芋的工具放在老師手裡。真的是對廣大老師不是一種保護,而可能是一種潛在的傷害。

無論是任何一個報紙或者任何一個媒體,及時的今天倡導把陳燕全還給老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可以放心的實施懲戒權的時候,基本上老師也沒有那個膽量,所以說這一個呼籲或者提醒根本就不會有任何發展結果。

對於學校教育來講,我們現在已經見到了,每個學生都是一個獨立自主,那叫他們對待學生也應當充分尊重,不應當把一些舊的教育觀念和思想,帶到教學課堂中。

如果孩子的作業或者上課不認真完成的話,那麼老師是否有更好的一種激勵措施呢?我想在目前為止,最好的方案仍然是提醒孩子上課認真聽講,作業按時完成,除此之外可能更好的方法不是太多。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過對於老師來講有或者沒有都基本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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