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了杭州數千人的長租公寓“鼎家”實控人被刑拘,涉嫌罪名很少見

從房東手裡收來房子、把房子租給租戶,號稱能夠讓租客不再頻繁搬家,推出創新長租模式的杭州鼎家長租公寓最終不過撐了一年。

去年8月,杭州的長租公寓企業鼎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鼎家)突然宣佈,因經營不善,出現資金鍊斷裂。

2018年12月21日,西湖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鼎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那麼,進展如何。

今年12月10日,鼎家實際控制人魏永鋒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採取司法拘留15天。原因是他拒不移交財務會計資料,導致破產管理人無法對公司進行審計,財產線索難以追查,侵害了數千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坑了杭州數千人的長租公寓“鼎家”實控人被刑拘,涉嫌罪名很少見

(鼎家實控人魏永鋒被刑拘)

今天(12月23日),杭州市西湖區警方和杭州西湖法院聯合對外發布最新動態,魏永鋒繼司法拘留之後,被追究刑事責任。問題還是出在魏永鋒對公司財產的審計等不配合。此次公安主要是針對魏永鋒涉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一案立案偵查,已於12月21日對犯罪嫌疑人魏永鋒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鼎家公司於2016年成立;2017年才創立長租公寓品牌,截至2018年底已發展超5000間公寓;2018年2月初,該公司還獲得千萬級融資。

從成立,到佔領市場,到融資千萬元,再到宣佈關門,只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創了長租公寓從爆紅到爆倉的最短紀錄。

而隨著鼎家的關門,留給租戶、房東、金融機構一個爛攤子。

根據之前公開報道,鼎家的租戶涉及一筆“租金貸”,在鼎家與租戶之間,還有一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鼎家從房東手裡收來房子、把房子租給租戶,金融機構先把租戶需要支付的租金一次性墊付給鼎家,後續租戶租住過程中不再向鼎家支付房租而是按月把錢還給金融機構。

業內人士分析,租戶按季付租金太慢,通過金融機構的墊付,可以一次性拿回租期內的全部租金。回籠資金後,就可以進一步收房、擴大市場佔有率。這也就成為長租公寓運營商寧可花錢把租金變貸款的主要原因。但是,鼎家在後續的操作中失誤了,魏永鋒在一則訪問中說:“核心問題在於收房上面沒有控制好,導致收房價格高,空置變多。同時,運營成本過高,而管理上又出現了漏洞,被銷售人員鑽了空子,經營不善導致了資金短期缺口,再加上擠兌,才出現了這個結果。”

這個結果坑了很多人,房東沒有收到租金,租戶交了租金卻住不下去,被坑的房東租客達數千人,負債金額較大。

去年年底,西湖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鼎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坑了杭州數千人的長租公寓“鼎家”實控人被刑拘,涉嫌罪名很少見

(杭州西湖警方向媒體通報進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後,債務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應當向破產管理人移交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鼎家”破產案件受理後,破產管理人依法開展接管工作,調查兩公司的財產線索。

期間,西湖法院及破產管理人多次要求兩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魏永鋒移交公司的財務賬冊,但魏永鋒均以財務賬冊遺失為由,搪塞推脫,至今未能移交。同時,根據案件辦理需要,破產管理人委託了審計機構,擬對鼎家兩公司進行全面財務審計,以查清公司的財產情況。審計機構接受委託後,發現對公司開展審計工作的必要資料財務賬冊缺失,遂即發函告知破產管理人若無財務賬冊審計工作無法開展。破產管理人立即將該情況向西湖法院進行了彙報。

2019年12月6日,西湖法院再次向魏永鋒詢問公司財務賬冊的具體下落,並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責任,要求其立即向破產管理人移交財務賬冊,但魏永鋒仍以材料遺失為由,拒不配合。

魏永鋒拒不移交財務會計資料的行為,致使破產管理人無法對兩公司進行全面審計,財產線索難以追查,破產案件難以順利推進,侵害了公司數千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鑑於其行為已經嚴重妨害了民事訴訟活動,依法應對其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西湖法院依法決定對魏永鋒採取司法拘留15日。

2019年12月20日,破產管理人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進行報案,認為魏永鋒隱匿公司重要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行為已經構成刑事犯罪。

2019年12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對魏永鋒涉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立案偵查,並於同日對犯罪嫌疑人魏永鋒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警方說,這個罪名不是日常老百姓經常會聽到的,但是當一家公司到了破產清算階段,就會有一些公司實際控制人會有這類操作。

根據破產法規定,公司負責人有義務全面配合清算工作,其中提供電子財務賬冊是很重要的內容,現在魏永鋒一再隱匿財產,導致審計工作不能開展,追索財產也受到很大阻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