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加速落地地方協調機制 央地金融監管協作“大局”將成

繼1月關於建立地方協調機制的頂層設計出臺後,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作再迎重大新進展。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自2月底至今,已有至少9省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多地開始緊密準備下一步工作。多位分析人士指出,地方協調機制的落地,有利於統一監管口徑,防止監管套利,促進監管協作,同時對金融科技行業的持續發展也注入了確定性。不過,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是全新的機制,在部分金融監管工作方面,仍存“不協調”挑戰,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在優化中逐步完善。

多省加速落地地方協調機制 央地金融監管協作“大局”將成

9省已落地

3月15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至少有內蒙古、廣東、江蘇、上海、天津、四川、陝西、江西、甘肅9個省市已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在有效防控重大金融風險、遏制監管套利的基礎上,也對金融科技的持續發展注入了確定性。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從多地近期披露的信息來看,各地協調機制主要職責大致相同,定位於指導、協調,不改變各部門職責劃分,也不改變中央和地方事權安排。主要為落實中央相關決策部署,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控轄區重大金融風險,促進區域金融改革創新,推動金融信息共享,協調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金融生態建設等。

另從各地協調機制組成來看,各地地方協調機制均設在央行省級分支機構,由其主要負責人擔任召集人,同時,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省級派出機構、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有關負責人擔任成員。

值得關注的是,在監管協調機制的建立和正式運行後,多地也在緊密準備下一步工作。其中,陝西協調機制在出臺《工作規則》的基礎上,將進一步建立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聯絡員制度等工作制度;四川協調機制則明確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深化民營小微金融服務專項行動;上海則稱將支持區域金融改革創新,並抓緊建立健全協調機制的相關配套制度等。

北京市網絡法學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與互聯網安全研究中心研究員車寧指出,金融監管地方協調機制的落實,將此前分散性、臨時性的協作上升為常規的協調機制,一方面涵蓋風險處置、常規監管、金融發展生態建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多個職能,預計今後將有大量的監管工作在此基礎上展開;此外,金融監管地方協調機制的覆蓋面非常廣,從近期多地密集成立的情況來看,相信未來陸續還會有更多省份落地這一舉措。

有效防止監管套利

多地監管協調機制的落實,主要源於2020年1月13日金融委辦公室印發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建立地方協調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旨在加強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協作。同時也有利於進一步壓實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門的責任,推動形成更大金融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防範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指出,近幾年,金融業務的發展更加呈現出互聯網化、跨區域化、交叉化和智能化等特點,網絡借貸等新型金融相關業務形態出現,金融風險有上升趨勢,這給監管提出了挑戰。

在他看來,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統籌協調中央和地方金融的監管,將成為金融監管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機制。一是中央和地方監管部門之間監管信息互通,明確監管部門的職責,統一監管口徑,防止監管套利;二是中央和地方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交流,促進監管協作,提升監管效率;三是在重大事件節點,比如風險攻堅戰、疫情期金融政策落實等方面,協調機制能發揮重要作用,精準施策,敏捷行動。

值得關注的是,在有效遏制監管套利的基礎上,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也對金融科技的持續發展注入了確定性。在車寧看來,過去對於金融科技創新業務,不同監管機構可給出不同的指導意見,而有了這一協調機制後,對於部分具有前沿性和複雜性的金融創新業務,將能夠給出更加統一、更加清晰的指導,因此對於金融科技的健康持續發展,有著非常大的正面意義。

仍存“不協調”挑戰

不過,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是全新的機制,仍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在探索中不斷優化,在優化中逐步完善。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指出,當前,不少地方政府已有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與省級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如何互相支持配合,是未來的挑戰。在同一個行政區域內,對金融工作同時存在兩套協調機制,將可能導致協調機制不“協調”。因此,建議未來儘快統一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上來,以真正實現央地協調、部門協作“1+1>2”效應。

車寧認為,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涉及到的部門種類非常多,除了跨地域協調外,同時也是跨部門協調,不管是中央和地方,還是不同監管部門,其監管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各有側重,對於同一監管內容有著不同的理解,因此,如何協調好這些,將是需要面對的一個困難。

“暢通中央和地方的溝通渠道是非常重要的,溝通工作將是這一機制成敗的關鍵。”車寧建議,“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需要有一個落實機制和評價機制,對於工作進展,應該隨時更新落實。通過評價機制針對做得好的內容進行鼓勵,對不好的進行負面評價予以規避,只有通過不斷地落實,才能真正去把地方協調機制的權威建立起來。”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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